金融融资中如何知道房产没冲抵
❶ 房地产融资服务平台哪些可靠
目前,比较适合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股权融资、收购融资、财务融资这三种目前,比较适合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股权融资、收购融资、财务融资这三种。
❷ 请问如何知道查询自己的房子有抵押贷款和房子不是自己的
查询房子有没有被抵押贷款,可以去房产局查档。进行正规的抵押,不管是在各商业银行还是在住房公积金,都必须要去房产局进行抵押登记并换发他项权证,否则无法贷款。所以房产局都有记录。如果是私人之间借钱,仅仅扣押房产证,则无从查证。实际上...扣押房产证根本没用,房主挂失补办即可。
房子问题去房管局问就可以。
更多咨询名字后面字母我薇
❸ 在金融借贷中,没有设立房产作担保,抵押,在发生纠纷时,法院可以执行房产吗
出借方可以在诉讼的时候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房产。待判决生效后执行房产的。
❹ 民间借贷中拿房产来抵押贷款融资,需要注意什么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个在努力奋斗的金融民工,请大家关注我,共同探讨财经问题!
民间借贷中如果用房产来抵押贷款融资,那么你一定要注意抵押权人、资金方、贷款金额、贷款利率等信息。
最后要关注的是贷款利率,去年国家对于民间借贷利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要求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限LPR的4倍,把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下降了很多,使得很多民间借贷的出借方退出了民间借贷的市场,规范好的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能够有效降低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有利于民间借贷市场的正常发展。
如果你要去做民间借贷的房产抵押贷款,那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仔细查看相关的贷款合同,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❺ 如何认定房屋融资租赁
根据《租赁》准则的规定,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具体有五个标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协议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这里的“远低于”指“小于等于25%”。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掌握在90%(含90%)以上。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条标准是指租赁资产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资产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专门购买或建造的,具有专购、专用性质。
(5)金融融资中如何知道房产没冲抵扩展阅读
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❻ 房地产融资“闸门”再拧紧!金融监管严控“灰犀牛”
金融管理部门近日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银行机构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条红线”。前者从40%到12.5%不等,后者从32.5%到7.5%不等。
为何要出台此项举措?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明确表示: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贷款增速稳步回落。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我国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8%,增速连续26个月回落。
尽管如此,在监管部门看来,仍需要进一步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出台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同时有助于推动金融资源进一步进入小微企业、制造业、绿色发展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金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避免房地产业“虹吸效应”。
长期以来,房地产行业吸引了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捆绑”。近年来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对房地产贷款进行控制,虽然增速有所回落,但总量仍然不小,占比依然较高。
“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此外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撰文表示。
2020年8月,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对资金需求端进行管理。此次制定的“两条红线”,主要是从资金供给端入手,对房地产贷款整体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同时进行约束,覆盖面更广。房地产融资“闸门”正在全面拧紧。
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资金供给的影响有多大?“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记者调研发现,目前超出上限的银行数量并不多。作为房地产贷款投放的主力,多数国有大行和规模较大的股份制银行接近监管上限,少数已经超限。仍有一些银行与上限有些距离。
针对超出上限的银行机构,监管部门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这表明加强管理和调整的方向是明确的,但也会把握好政策的节奏和力度,给不达标机构充分的整改时间,维护市场平稳过渡,体现了政策“不急转弯”的特点。
比起存量调整的压力,政策影响更在于对未来增量的严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要求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这意味着,没有超过上限甚至离上限较远的银行,房地产贷款也是不许补涨的。
此次监管办法,除了对房地产贷款设置总的比例上限外,还对其中的个人住房贷款单独设置了上限。这将对购房者带来怎样的影响?
“由于超限的银行不多,过渡期较长,总体上影响比较有限。房地产贷款在银行之间的结构将有一定变化,部分超标银行将会压降,而占比较低的银行还有增长空间。”董希淼表示,因面临增长“天花板”,部分银行经营将更加审慎,贷款条件和要求或有小幅调整。
在对房地产调控的同时,不误伤刚需,一直是政策导向。如何让有限的房贷资源满足刚需群体,而不是流到炒房客手里,是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需要关注的。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违规为房地产输血的冲动一直都在,为此吃罚单的银行也不在少数。对银行机构来说,在套上“紧箍咒”的同时,更需要的是摆脱对房地产依赖的勇气和能力,找准符合高质量发展的信贷投放领域。
❼ 房地产市场如何拓宽融资渠道
这个问题就是错的。房地产市场是宏观经济分析的概念,融资渠道是具体的战略规划,这两个怎么可能放在一起呢?
房地产企业如何拓宽融资渠道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颁布实施,在为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降温的同时,也使资金密集型房地产业产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机感和焦虑感。国家信贷新政策下,房地产业如何冲破融资困境,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本文就这一话题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业每年的资金来源总量不断上涨,2001~2005年短短4年里,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上涨了1.8倍(参见表1-1)。
(二)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渠道
仅以上表2001年数据为例。2001年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总计7696亿元,其中:国内贷款1692亿元,占21.99%;自筹资金2184亿元,占28.38%;其他资金来源3671亿元,占47.69%。可见,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总计占总资金来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态势,看起来比较合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自筹资金中只有55%左右为自有资金,30%~40%为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余为各种施工企业垫款或材料商垫款;其他资金来源中,80%以上为个人购房者交付的各种定金及预收款。这样总计起来,有60%~70%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信贷的支持(部分企业甚至达到70%~80%)。
(三)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在房地产金融中所占比例小
2002年以前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控制得非常严格,截至2005年末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只有80家,仅占全部上市公司总量的2%,占全部房地产企业总量的0.16%。依据表1-1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来呈现快速下滑的趋势,平均只占0.001%左右。
(四)房地产资金信托活跃
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全国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信托业务。2004年我国房地产信托业继续以较高速度增长,直到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212号文件——《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212号文),对信托融资进行严格限制,给我国刚刚有所起色的房地产信托业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从上面对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来源中有60%~70%直接或间接来自银行,只有少数企业的自有资金能达到目前35%的银行贷款要求,相当部分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10%。这种高负债的财务结构,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二)银行体系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银行对外投资讲求的是风险与收益的对等性。而我国目前银行业从房地产业获得的仅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担的却是整个房地产业高负债的财务结构所导致的行业风险,风险和收益处于极度的不对等状态,再加上各种违规贷款的存在,整个房地产金融面临巨大风险,不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
(三)缺乏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就房地产体系而言,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障机构缺位严重;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缺乏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等等。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于制订。
(五)房地产企业融资瓶颈亟待突破
为防范整个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央行于2003年6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链条中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施工企业垫资、自有资金比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瓶颈,房地产信贷新政下如何融资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必须尽快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分析
(一)发展多元化直接融资
银行贷款融资是典型的间接融资,具有短期性特征,到期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也较大。因此应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除适度放宽股票融资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以外,还可以发展市场化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1.大力培育房地产信托融资方式
房地产信托是信托金融工具在房地产业中的应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信托基本上参照银行贷款的有关条款执行,很大程度上是银行贷款的变种,但信托公司在委托贷款方面的监控、管理、经营能力和经验可能不如银行,因而很难起到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作用。此外,我国目前真正意义上的信托投资机构并不多,且绝大多数在房地产信托融资方面并无良好建树。因此,一方面应建立和培养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机构,另一方面应在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监管的同时,通过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规范和发展信托融资方式,使之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一条主要通道。
2.培育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将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抵押贷款证券(主要以抵押贷款作为担保的债券),并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转卖给市场投资者,以达到融通资金和把抵押贷款风险分散给市场众多投资者的目的。二级市场(个人房贷市场)的运作不仅使得一级市场(开发贷款市场)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极大地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了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的目标,同时也为证券市场提供了一种具有较高信誉的中长期投资工具。在美国,经过联邦金融中介机构担保过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金融产品,具有类似于政府债券的信誉。而且由于二级市场产品相对于政府债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险、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投资者的欢迎。目前,我国的房贷证券化试点已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各地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
3.建立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多层次房地产金融体系,以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发展,加速银行资金周转,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4.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规范各种融资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产生新的隐患,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如对房地产证券化给予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快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等等。
(二)进一步完善间接融资
我国是一个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国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银行间接融资仍然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银行间接融资渠道,更好地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服务。
1.推进间接融资形式多样化
目前虽然各大银行在个人按揭贷款方面创新不断,但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上缺乏创新。建议银行业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贷服务,如建立一种将中外银行、担保机构有效结合,为企业提供贷款的融资方式,具体可采取的模式,如: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中资银行+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企业;中资银行+担保企业甲+担保企业乙,等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担保和抵押贷款。
2.创新变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方式
直接融资虽然形式多样,但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却不多,相反,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这种最为普通的间接融资方式是多数开发企业比较容易接受和实现的融资方式。建议更多的开发企业积极尝试探索将直接融资转化为间接融资的新融资途径。
(三)探索建立组合式融资模式
组合式融资就是将各种融资方式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进行有效合理的组合,使其不但能够满足房地产企业发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采取自有资金+吸收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吸收新的投资者进入,成立项目合资公司,实行利润分成,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在成长期采取银行信贷+商业信用或吸收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组合融资策略;在成熟期采取信托融资+国外投资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适当收缩投资规模或吸收实力雄厚的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的加盟。
❽ 房地产金融是干什么的,说简单点
一、房地产金融就是房贷按揭。房地产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金融,是与房地产活动有关的一切金融活动。狭义的房地产金融表现为一些具体的金融形式,如对房地产银行发行债券,成立住房储蓄机构,安排房地产企业和基金上市,成立按揭类的证券公司,抵押贷款证券化等等。一种看法认为,房地产金融最简单的含义就是房地产资金的融通,其实,房地产资金的融通不等于房地产金融,融资是房地产金融的一个主要方面,它包括房地产信贷融资、房地产股本融资、房地产债券融资和运用信托方式融资等。房地产金融除了融资功能还有许多其他的金融功能,如房地产保险、房地产信托、房地产证券、房地产典当等。我国目前的房地产金融现状,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金融。
二、房地产金融相关内容
1.房地产金融是在房地产开发、流通和消费过程中,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所进行的筹资、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一系列金融活动的总称。其基本任务是运用多种金融方式和金融工具筹集和融通资金,支持房地产开发、流通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良性循环,保障房地产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2.房地产金融的主要内容:房地产金融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科,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主要研究房地产经济领域内资金融通的运动及其规律性,有别于一般工商企业资金的融通。在我国,房地产金融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吸收房地产业存款,开办住房储蓄,办理房地产贷款尤其是房地产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按揭贷款,从事房地产投资、信托、保险、典当和货币结算、发行房地产股票与债券,房地产信托投资,房地产保险,房地产金融风险,房地产担保机制,房地产金融税制,房地产金融市场等。当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正面临着进一步深化态势,同样房地产金融体制也处于逐步探索和建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