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有哪些金融扶贫优惠政策
Ⅰ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1)贫困县有哪些金融扶贫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Ⅱ 贫困有哪些政策
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显示,2001-2010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向国家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的专项扶贫资金共有1457.2亿元,占总投入的71.3%,县均投入1.36亿元人民币。 各部门的资金倾斜 2010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为1618亿元。这些综合扶贫投入不仅包括专项扶贫资金,还包括水利、交通、电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各个部门对于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规定,各部门对贫困地区要政策适当倾斜。2010年,中央1618亿综合扶贫资金是这样分配的:除去222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118亿元用于作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贫困地区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有619亿元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农业生产,有566亿元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改善民生的投入。有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名头,各县在水利、交通等各个部门争取投入变得名正言顺,而这个资金扶持力度是专项扶贫资金的上十倍。即便如此推算,各行业部门的资金投入可以对贫困县倾斜,但资金多少需要看各县的项目申报情况。转移支付: 被正式纳入国家贫困县名单,从此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的优惠。享受的扶贫政策有三部分。第一,来自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唐县2011年的专项扶贫资金达1900多万,是2010年的两倍多;第二,贫困村的龙头企业和农户可享受贷款贴息,但贴息的资金同样来自于专项扶贫资金;第三,转移支付。据一位官员介绍,2010年,唐县的财政收入为2.4亿元,单纯依靠县财政,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资、公务费用支出可能都拿不出来,这都需要国家财政实行转移支付。贫困县获取的国家转移支付力度很大,包括公务人员的工资、重要产业项目的税收减免、优惠补贴等等。一位长期从事扶贫工作的负责人透露,一般,一个贫困县可能会获得国家1亿?2个亿的转移支付。 政策优惠 国家给予贫困地区的金融政策、产业招商引资政策都有一定优惠。在所有的优惠政策中,贴息贷款是一项对地方产业发展最为有利的政策,利用好了就会显示出发展的巨大优势。然而,部分贫困县,预设好的贴息贷款补贴资金却花不掉。这完全看各个贫困县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的县贴息资金不够,有的县却花不掉,越累越多。2011年,企业贷款贴息为400多万元,农户贷款的贴息为260万元,分配到各个县,少则30多万元,多则六七十万元。贴息资金用不出去,这也反映了贫困县产业化程度不高,自我造血的功能不足。如此算来,单从国家专项扶贫资金计算,要达到5.6亿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计算所有投入,这一数字是现实的。进入国家贫困县名单以后,每年,每个县可以获取几百万到数千万不等的专项扶贫资金,另有各个行业上亿元的支持,以及1亿~2亿元的转移支付。正常情况下,对一个贫困县来说,争取到5一6亿的资金并不是难题。
Ⅲ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有什么优惠政策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
1、报读专项计划录取分数一般都会比正式批次录取的低,因为发达地方学校教学质量高,学生人数较多,高分段学生多,贫困地区学生难以竞争。政策倾斜更利于教育资源的公平。
2、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在读大学期间免除所有学费,并与其他同学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3、专项计划录取的多数专业学生毕业后不需考试直接定向到贫困地区就业。
4、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专业较好。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名资格: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Ⅳ 金融扶贫政策有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Ⅳ 扶贫政策有哪些项目
扶贫政策项目有:
1、产业发展脱贫。主要包括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提出了13项产业扶贫工程或具体措施;
2、转移就业脱贫。主要从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促进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6项就业扶贫行动;
3、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采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以及灾害救助等方面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在不与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相抵触的情况下,国家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Ⅵ 国家对贫困县有哪些扶贫
国家级贫困县在各级地方政府中会得到重视,优先发展产业化建设。享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同时中央亦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扶贫。如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称为“东西扶贫协作”;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称为“雨露计划”。一些大型企业、学校和公益组织也会相应地对贫困县优先进行各种扶持,称为“社会扶贫”。与此同时,国家级贫困县还与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进行国际交流,互相借鉴脱贫致富的经验。在贫困地区的学生也会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以鼓励知识脱贫。
扶贫工作重点县享受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
(1)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扶贫资金中以工代赈资金应全部用于扶贫工作重点县;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扶贫工作重点县。
(2)劳动力培训转移项目主要在重点县实施;
(3)信贷扶贫资金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也集中在重点县;
(4)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工程、“一费制”改革和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政策也是从重点县开始实施的;
(5)重点县的农业税先于其他县免除。还有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Ⅶ 贫困县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贫困县可以享受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可享受贷款贴息。国家给予贫困县的金融政策、产业招商引资政策都有一定优惠。在所有的优惠政策中,贴息贷款是一项对地方产业发展最为有利的政策。
Ⅷ 扶贫补贴政策有什么
农村精准扶贫总体划分,包括9大扶贫项目:即教育扶贫、医疗健康、危房改造、创业就业、保障兜底、基建设施、财政金融、特困群体、基层党建。其中和农民息息相关的主要有以下补贴。一、国家对农村住房扶贫补贴项目1、危房改造:农民申请补贴必须要本人写出书面的申请材料交到村里然后进行公示,在此期间如果没有人有异议村委会就可以向上级申报通过批示后,农民就可以拿到危房改造补贴。最高补助1万元,重建最高补助4万元。2、易地搬迁:每户住房建设人均补助3万,人均住房面积25平米,原住房将被收回,政府进行统一复耕或退耕还林等规划。3、长期无人居住的老房子:有很多农村人都将户口迁往城市,在城里买了房,而留在农村的老人家已经去世,对于这种无人居住的农村老房子,地方政府将按政策进行整合,具体整合办法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二、有关部门给予贫困农民的扶贫补贴项目1、教育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孩子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可享受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生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补贴1250元。2、医疗健康补助: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和五保户,此项补贴为专项补贴。贫困户或者低保户,县财政代缴30元医疗救助金,五保户180元全部代缴。低保户、五保户新农合报销后再报销百分之七十。3、就业补贴:为解决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国家给予就业性的扶持,帮助农民就近就业。三、农村项目发展扶贫补贴1、到户增收:对有发展愿望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将给予扶持资金5000元的补贴。主要用于设施建设,购买苗种及生产资料等补贴。2、雨露计划:发展职业教育,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短期技能培训,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等。3、光伏扶贫:对于有光伏发电自然条件的地区,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利用光伏发电来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4、小额信贷贴息:对有就业创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将提供5万元三年内免担保免抵押的贴息贷款。5、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主要补贴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村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
Ⅸ 国家对农村贫困户有那些优惠政策
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近几年国家的扶贫力度特别大,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政策有九大项。1、产业扶贫。
2、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3、健康扶贫政策。
4、兜底保障扶贫政策 。对农村的特困供养救助人员(五保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户)实行兜底保障扶贫政策。
5、教育扶贫政策。对贫困家庭的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均有补助,但各个地方补助标准不一样。
6、危房改造扶贫政策。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危房改造给予资金补助。
7、易地搬迁扶贫政策。对居住在环境恶劣、边远、不具备致富发展条件地区的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搬迁。
8、残疾人扶贫政策。落实贫困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产业、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向贫困残疾人倾斜。并对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残疾大学生进行资助。
9、生态扶贫政策。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当中选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另外还有公益林生态补偿和退耕还林补贴。
(9)贫困县有哪些金融扶贫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由财政按照规定资助100%。在农村贫困户的新农合和大病险都由财政统一补助,每人补助220元。并且贫困人口看病,在乡镇内实行“三免”政策,免起付线、免诊疗费、免住院押金。同是在各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提高了十个百分点。还有其它相关的救助政策,让贫困人口看病的报销比例大大提高。
Ⅹ 金融扶贫有哪些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第三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 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