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高科技金融纠纷
1. 我们如何应对世界金融危机
中国如果光是从石油进口来搞人民币升值,不如直接动用外币储蓄补贴石油。
中国要进行结构治理,首先要先清理信贷系统,特别是对已经贷出的巨量资金进行跟踪处理。如果这方面有缺口,必须多印票子,通过物价上涨(人民币对内贬值)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这是中国人必须付出的代价。如果这部分没有问题,立即停止人民币升值,将储备的美元尽快花出去,或者投资到美国去,卖地产,而不是去救美国的金融机构。这样美国就不会给人民币施压了,也拯救了美国的经济。将来中国人无论是赚是赔,对现在都有好处。
要刻意保护好中国的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这是中国改革成果的体现,特别是房地产,世界各国都把房地产作为本国经济的大堤(最后防线),一旦危及房地产,都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挽救。中国的房地产偏热是正常的,政府打压只会给外资热钱制造介入机会,让中国人今后付出更大的代价。 要特别保护好房地产商,不要猪肉涨了,就把母猪也杀掉卖肉。房价涨了,不是地产商的错。
股市不能靠外资来救,外资不会无缘无故地来中国,中国也没有能力进行强权博弈,将外资强留在中国,这样在流动过剩的情况下,不能再让人民币升值,任凭外资继续大量流入。
中国也不能用贬值驱赶外资,因为中国的经济已经和外资密不可分,驱赶了就会使经济崩溃。
中国不必实行紧缩政策,如果这样的话,是等于让中国自己的钱退出经济主战场,让外资和游资主宰中国经济,到头来使中国自己的资金无用武之地。
中国要好好管管金融机构圈钱的行为,中国不应该吹金融泡沫,资金不能在金融机构流来流去,要指导民众,向产业方向投资,美国人很高明,人家搞高科技泡沫,互联网泡沫,没听说搞金融泡沫,中国高金融泡沫,物价能不上涨吗?钱都在高端转来转去,没有更多在流转在产业之中,经济还能不出问题。
国家要把股权分置改革放缓,股权分置主要是国有股分置,通过解禁来和市场争利(资金)不是好作法,国家可以将分置期由3年改为30年。大大减缓解禁速度,对股市可以起到拯救作用。
国家要对再融资进行严格控管,对上市企业,要实行效益监管,股价监管,如果由于再融资造成股价下滑,必须由再融资的钱向股东赔付,这样就不会产生恶意圈钱的行为。
至于印花税真不是个问题,降和不降不是问题的关键。国家去年收了2000多亿印花税,就算不降今年也收不上2000亿了,降了也没多少,与解禁比,与再融资比,根本算不了什么。
政府应有的放矢治理结构问题,不好给中国经济乱念紧箍咒。
未来两年将出现世界性金融危机
次贷危机导致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必须重新估计风险、分配资产,未来两年,发达国家资金将纷纷逆转回涌,加强当地金融机构的稳定度。由此将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证券市场价格大幅缩水、本币贬值、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其中最为脆弱的是波罗的海三国和印度。新的金融危机将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压力,但中国资金也面临“走出去”抄底整合并购相应企业的好时机。
世界范围金融危机的乌云正在聚集,未来两年内,全世界将出现一次新型的金融危机。这一金融危机的最大受害者将是一些新兴市场国家,这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和新的机遇。
资金流动逆转将导致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危机
为什么未来世界将出现新型的金融危机呢?这要从发达经济体与新兴市场经济体过去近十年来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格局谈起。
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在过去近十年 ,受益于全球化的大趋势,经济不断繁荣,但这种繁荣的基础其实比较脆弱。这些经济体自身的储蓄相对不足,消费不断增长,经济的金融化趋势不断加强,其集中的表现就是家庭利用已有的金融资产,尤其是房地产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来支持其日益高涨的消费。这一格局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消费信贷链的破裂,集中的表现就是美国的次级房贷危机。次级房贷危机导致美国的金融机构必须重新估计金融风险的成本,也使这些金融机构必须重新分配自己的资产,以降低风险。
反过来看,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过去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吸引了大量发达国家的资金,以墨西哥、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国为例,其证券市场上一半以上的资金来自于国内。日益高涨的海外资金不仅推动了本地资产价格的高涨,也推动了本地经济的繁荣,同时也带来了本地货币实际汇率的不断升值。这一系列过程为这些经济体发生金融危机埋下了种子,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两个地区:一是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立陶宛和拉脱维亚,不仅经常账户出现了占GDP 10%以上的赤字,同时财政赤字也日益加剧,国内价格上涨的趋势愈演愈烈,而且,这些国家还实行了与欧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这无疑是写下了导致金融危机最佳的化学反应公式。
另一个非常脆弱的经济体,就是印度。虽然印度经济在过去3年内保持了年均8%以上的增长率,但是其宏观经济的情况不容乐观:长期以来,印度的经常账户处于赤字状态,证券市场一半以上的资金来自于海外,通货膨胀率不断上升,中央政府也是长期处于赤字状态。
综合考虑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一些经济情况,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在未来两年之内,世界经济很可能发生资金流动逆转的情形,那就是几年前从发达经济体争先恐后涌入新兴市场国家、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资金,在发达国家重估风险的情况下,纷纷逆转涌回发达国家,加强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稳定度。这种趋势的形成无疑会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直接的影响,并最终导致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危机的形成。
新金融危机与亚洲金融危机的差异
这种金融危机同十年前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形式不同。十年前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主要形式是国际收支的危机,那时亚洲出现了大量到期的外债需要偿还,同时国际金融炒家纷纷挤兑,造成了这些国家外汇储备不足,以至于不得不让本币大幅度贬值。新一轮金融危机的形式不见得以国际收支的短缺为标志,因为今天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的外汇储备量是比较高的,同时由于吸取了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这些国家并没有大规模举债,只是通过证券市场吸引了大量外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新兴市场国家不面临着金融危机,这种金融危机的形式是以大量的资金倒流从而导致本国证券市场价格大幅度缩水、本币贬值,从而导致本地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甚至于衰退为表象的,这和几年前这些新兴市场国家经济高涨、资产价格泡沫化恰好形成了一个逆反的镜面图像。这一新型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很可能是波罗的楚游,从波罗的海三国可能传导至东欧各国,再传到南亚包括印度,之后再进一步传到其他一些新兴市场国家。
资金流动不能盲目放开,财政政策须保留一定的灵活性
一旦这样的金融危机发生,中国经济面临着怎么的挑战呢?可能的情况是,一部分外资的表现也会如在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那样纷纷出逃,对于中国的国际收支会产生一定的冲击,给中国经济带来一定的通货紧缩的压力,但对于目前高速运转(事实上是过快运转)的中国经济并不是坏事。而且,这一资金倒流的情况也会使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有所缓解。但是不容否认,这种资金倒流会对国内的投资规模产生一定的冲击,会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中国经济增长率的下降。另外,由于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长率的下滑,也会间接通过对中国产品需求的下降,影响中国经济的增长,这些都是这一新型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
我们必须看到,这一新兴金融危机的到来对中国也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在这一轮金融危机发生的时候,很多新兴市场的资产价格将大幅度缩水,这将是中国资金出国投向这些国家的绝好时机,这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整合并购相应企业的最好时机。为此,中国经济界需要做好资金上和项目研究方面的准备。从宏观层面上讲,宏观经济政策必须考虑到这一轮新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在资金流动问题上必须稳扎稳打,不能盲目放开,要考虑到大量资金出走的可能性和由此带来的压力。当一轮金融危机发生的时候,楚游的经济增长率必然会出现下滑,我们的财政政策必须保留一定的灵活度,在继续实行当前稳健财政政策的前提下,必须做好项目上和资金上的准备,一旦新一轮金融危机在周边国家发生,中国就可以转向积极的财政政策,找到一些有资金保障和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
总之,新一轮金融危机的风险已经来临,全速前进的中国巨轮必须考虑到金融风暴可能带来的冲击,把握机遇,化解风险,我们的经济发展航程将会前途光明
2. 面对当前的金融危机,中国应采取怎样的对策
第一,首先是让国内经济稳定发展。目前我国实体经济也遇到了困难,国内经济风险主要包括:一是通胀转向通缩的可能性在增大,二是国内资本流入转为流出的可能性在增强,三是信贷紧缩形势下,国内的非法集资形势比较严峻,四是中国经济不稳定的因素在增加。目前我国的经济中存在的问大多是政府因素造成的。因为中国现在是政府主导的经济,这种环境下,很多民企就希望凭借关系弄个牌照,给块地,弄个贷款什么的,没有把注意力放到创造财富上来。中国的竞争体制不是一个创造财富的竞争体制。真正的竞争应该是谁能盈利、谁能创造品牌,谁有技术。改革就要从这个方面来进行。我们要改变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从审批制转换成登记制,焕发企业本身的活力。
第二,建立平准基金,发展国内股市。
可能有人会说,你这个提法和美圆大幅度贬值丝毫没有关系。其实大家好好想想,股市暴跌70%,损失最大的是谁?难道不是国有资产的疯狂贬值!由于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所以我们国家的财富是以两种形式存在的,一种是外汇储备,一种是国内的资产。目前中国的两种财富面临的是在一年中同时被大量消灭的风险。因为国家对外支付美圆,就必然在国内换成人民币,当然大部分人民币就进了股市,而股市的下跌,又造成了国内财富的损失,国内股市市值下降了20万亿人民币,约等于2.9万亿美圆。
如果今天这20万亿人民币市值没有被消灭,那中国企业手中必定有大量资产去抢购全球低价资源。所以,如果美国以发行美圆来应对本次金融危机,中国的办法是什么呢?
我们可以考虑成立平准基金,把外汇储备换人民币资产,对国内市场注入流动性,以股权换美圆,鼓励中国的上市公司企业通过股市,把资产抵押换成美圆,让中国的公司去全球的股市收购资源类上市公司。虽然美国的金融市场出现了问题,但是很多高科技公司,资源类公司的基本面还是好的,只不过因为流动性匮乏,导致他们缺乏发展的资金,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比主权投资基金去收购要好的多,同时,国内的企业也可以借此次机会走出去,不要害怕失败。我们国家要借此改变审批制度为备案制度,只要企业的并购方案行为合理,真实,并非借此让资金流出,那么我们都要鼓励走出去,购买高科技、资源品,一举让我国的科学技术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们企业并购的目标是什么呢?全球的两大铁矿石公司、前五大石油公司、黄金公司、飞机机械等制造公司、航空航天公司、高科技网络公司。我国是缺少资源的制造业大国,中国股市上涨,那么企业就有足够的钱去收购全球资源重要企业。我们站上了全球上游产品的定价权,全球定价权必定是最终在我们手里。
第三,让人民币成为储备货币。
美国有外汇储备吗?没有,为什么世界其他都要有外汇储备,为什么美国没有呢?因为他有铸币权,本次美国的金融危机对全球影响这么大,就在于美元是储备货币,美国有铸币权,所以我们国家可以考虑让人民币成为储备货币,其实人民币已经可以在中国周边半流通,成为储备货币已经是水道渠成的事情。具体的实行办法中应当考虑如何防止美圆的外逃冲击。我们认为如果美国无限发行美圆,让美圆崩溃,全世界不再兑换美元,那么人民币储备是必然的事情。
第四,考虑织建立新的世界货币体系。
我们认为,应当探讨建立世界储备货币的可能性,模式既可以参考欧元模式,也可以参考GDP资产抵押模式,谁抵押的资产多,那么你的发言权就大,货币的可信度就大,如果哪个国家爆发金融危机,可以立即让这个国家要么提供更多的资金抵押,要么冻结这个国家的货币交易。
第五,把外汇储备变成实质财富.
中国必须消化不断增长的外汇储备增长压力,所以我们必须冒投资失败的风险,把手中的美元储备和美国政府债券转化为真实资产,无论是黄金还是其他资源,都是我国下一轮经济高速发展所必须的,一定要想办法让外汇储备变成国人可以享有的国民财富,让中国人拥有更多的世界财富.
3. 如何解决金融消费纠纷
解决金融消费纠纷:自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消费者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世界各主要国家在对金融危机的根源进行反思之后,均认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缺失是诱发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以银行理财委托纠纷为例,金融消费者大多败诉,如何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1.设计为多元化的解决机制:首先是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许多国家日益重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作用,强化解决纠纷手段和方法的多样性。其次是由金融消费纠纷的特点决定的,金融消费纠纷的增长性、银行声誉机制的脆弱性与司法解纷的弊端、金融创新的特点以及适时调整和纠错的机制的必要性、金融技术和金融消费纠纷的复杂性专业性、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等特点决定了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
2.如何构筑一个立体的、多元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其层次体系为:首选途径是金融企业内部的纠纷处理机制,其次是社会组织的纠纷处理机制(包括调解、仲裁、FOS等),再次是行政处理机制,最后途径是法院的诉讼。主要存在以下规律:从投诉者的成本看,纠纷解决机制越靠前,成本越低;从纠纷处理所需的时间上看,纠纷解决机制越靠前,时间越短;从程序上看,纠纷解决机制越靠前,程序越简单;从体现的意志看,纠纷解决机制越靠前,体现的当事人的意志越强;纠纷解决机制越靠后,体现的国家意志越强;
2.除了FOS机制,其余纠纷解决途径都存在,应构筑一个立体的、多元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第一途径是金融企业内部的纠纷处理机制,最后的途径才是法院的诉讼,中间是社会各方的纠纷处理机制,包括FOS、调解、仲裁等,行政处理机制则是对第一途径和中间途径的监督和辅助,而媒体途径则应该是需要摆脱的解纷机制;
3.理论方面,借鉴西方有益经验的基础之上,立足于实际,为多元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思路。
4. 关于金融危机,中国金融业应采取什么应对策略
第一,首先是让国内经济稳定发展。目前我国实体经济也遇到了困难,国内经济风险主要包括:一是通胀转向通缩的可能性在增大,二是国内资本流入转为流出的可能性在增强,三是信贷紧缩形势下,国内的非法集资形势比较严峻,四是中国经济不稳定的因素在增加。目前我国的经济中存在的问大多是政府因素造成的。因为中国现在是政府主导的经济,这种环境下,很多民企就希望凭借关系弄个牌照,给块地,弄个贷款什么的,没有把注意力放到创造财富上来。中国的竞争体制不是一个创造财富的竞争体制。真正的竞争应该是谁能盈利、谁能创造品牌,谁有技术。改革就要从这个方面来进行。我们要改变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从审批制转换成登记制,焕发企业本身的活力。
第二,建立平准基金,发展国内股市。
可能有人会说,你这个提法和美圆大幅度贬值丝毫没有关系。其实大家好好想想,股市暴跌70%,损失最大的是谁?难道不是国有资产的疯狂贬值!由于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所以我们国家的财富是以两种形式存在的,一种是外汇储备,一种是国内的资产。目前中国的两种财富面临的是在一年中同时被大量消灭的风险。因为国家对外支付美圆,就必然在国内换成人民币,当然大部分人民币就进了股市,而股市的下跌,又造成了国内财富的损失,国内股市市值下降了20万亿人民币,约等于2.9万亿美圆。
如果今天这20万亿人民币市值没有被消灭,那中国企业手中必定有大量资产去抢购全球低价资源。所以,如果美国以发行美圆来应对本次金融危机,中国的办法是什么呢?
我们可以考虑成立平准基金,把外汇储备换人民币资产,对国内市场注入流动性,以股权换美圆,鼓励中国的上市公司企业通过股市,把资产抵押换成美圆,让中国的公司去全球的股市收购资源类上市公司。虽然美国的金融市场出现了问题,但是很多高科技公司,资源类公司的基本面还是好的,只不过因为流动性匮乏,导致他们缺乏发展的资金,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比主权投资基金去收购要好的多,同时,国内的企业也可以借此次机会走出去,不要害怕失败。我们国家要借此改变审批制度为备案制度,只要企业的并购方案行为合理,真实,并非借此让资金流出,那么我们都要鼓励走出去,购买高科技、资源品,一举让我国的科学技术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们企业并购的目标是什么呢?全球的两大铁矿石公司、前五大石油公司、黄金公司、飞机机械等制造公司、航空航天公司、高科技网络公司。我国是缺少资源的制造业大国,中国股市上涨,那么企业就有足够的钱去收购全球资源重要企业。我们站上了全球上游产品的定价权,全球定价权必定是最终在我们手里。
第三,让人民币成为储备货币。
美国有外汇储备吗?没有,为什么世界其他都要有外汇储备,为什么美国没有呢?因为他有铸币权,本次美国的金融危机对全球影响这么大,就在于美元是储备货币,美国有铸币权,所以我们国家可以考虑让人民币成为储备货币,其实人民币已经可以在中国周边半流通,成为储备货币已经是水道渠成的事情。具体的实行办法中应当考虑如何防止美圆的外逃冲击。我们认为如果美国无限发行美圆,让美圆崩溃,全世界不再兑换美元,那么人民币储备是必然的事情。
第四,考虑织建立新的世界货币体系。
我们认为,应当探讨建立世界储备货币的可能性,模式既可以参考欧元模式,也可以参考GDP资产抵押模式,谁抵押的资产多,那么你的发言权就大,货币的可信度就大,如果哪个国家爆发金融危机,可以立即让这个国家要么提供更多的资金抵押,要么冻结这个国家的货币交易。
第五,把外汇储备变成实质财富.
中国必须消化不断增长的外汇储备增长压力,所以我们必须冒投资失败的风险,把手中的美元储备和美国政府债券转化为真实资产,无论是黄金还是其他资源,都是我国下一轮经济高速发展所必须的,一定要想办法让外汇储备变成国人可以享有的国民财富,让中国人拥有更多的世界财富.
5. 怎么处理金融纠纷案件
金融纠纷案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协商和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申请仲裁应当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 如何避免金融危机
非常形象的解释哈
首先,经济是个整体概念.
公式:经济=金融+财政
金融:货币和信贷的总和; 财政:国家的收支.
所以金融危机比经济危机来得小得多.
(世界上只发生过一次经济危机,你知道是哪一次吗?)
解释:国家收支:
国家的税收和支出
支出包括:福利,公共等.(如国家收支出现问题,则人民生活意味破产)
所以经济危机=金融危机+财政危机
(现在许多学者也认为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但是我反对这看法.因为他们认为现在的金融危机一般都会造成经济危机.如"黑色星期五"事件,的确造成许多国家的经济危机.但我再次强调,世界经济危机只发生过一次.
但世界金融危机就发生过不只一次了.)
知道美国金融危机有多严重吗? (我抄袭的,太妙了)
对金融危机最普遍的官方解释是次贷问题,然而次贷总共不过几千亿,而美国政府救市资金早已到了万亿以上,为什么危机还是看不到头?
有文章指出危机的根源是金融机构采用“杠杆”交易;另一些专家指出金融危机的背后是62万亿的信用违约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 CDS)。那么,次贷,杠杆和CDS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通过什么样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今天的金融危机?
为通俗易懂起见,我们使用了几个假想的例子。有不恰当之处欢迎批评讨论。
一、杠杆:
目前,许多投资银行为了赚取暴利,采用20-30倍杠杆操作,假设一个银行A自身资产为30亿,30倍杠杆就是900亿。也就是说,这个银行A以30亿资产为抵押去借900亿的资金用于投资,假如投资盈利5%,那么A就获得45亿的盈利,相对于A自身资产而言,这是150%的暴利。反过来,假如投资亏损5%,那么银行A赔光了自己的全部资产还欠15亿。
二、 CDS合同:
由于杠杆操作高风险,所以按照正常的规定,银行不进行这样的冒险操作。所以就有人想出一个办法,把杠杆投资拿去做“保险”。这种保险就叫CDS。
比如,银行A为了逃避杠杆风险就找到了机构B。机构B可能是另一家银行,也可能是保险公司,诸如此类。
A对B说,你帮我的贷款做违约保险怎么样,我每年付你保险费5千万,连续10年,总共5亿,假如我的投资没有违约,那么这笔保险费你就白拿了,假如违约,你要为我赔偿。
A想,如果不违约,我可以赚45亿,这里面拿出5亿用来做保险,我还能净赚40亿。如果有违约,反正有保险来赔。所以对A而言这是一笔只赚不赔的生意。
B是一个精明的人,没有立即答应A的邀请,而是回去做了一个统计分析,发现违约的情况不到1%。如果做一百家的生意,总计可以拿到500亿的保险金,如果其中一家违约,赔偿额最多不过50亿,即使两家违约,还能赚400亿。
A,B双方都认为这笔买卖对自己有利,因此立即拍板成交,皆大欢喜。
三、CDS市场:
B做了这笔保险生意之后,C在旁边眼红了。C就跑到B那边说,你把这100个CDS卖给我怎么样,每个合同给你2亿,总共200亿。B想,我的400亿要10年才能拿到,现在一转手就有200亿,而且没有风险,何乐而不为,因此B和C马上就成交了。
这样一来,CDS就像股票一样流到了金融市场之上,可以交易和买卖。实际上C拿到这批CDS之后,并不想等上10年再收取200亿,而是把它挂牌出售,标价220亿;D看到这个产品,算了一下,400亿减去220亿,还有180亿可赚,这是“原始股”,不算贵,立即买了下来。一转手,C赚了20亿。从此以后,这些CDS就在市场上反复的抄,现在CDS的市场总值已经抄到了62万亿美元。
四、次贷:
上面A,B,C,D,E,F....都在赚大钱,那么这些钱到底从那里冒出来的呢?从根本上说,这些钱来自A以及同A相仿的投资人的盈利。而他们的盈利大半来自美国的次级贷款。人们说次贷危机是由于把钱借给了穷人。
笔者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笔者以为,次贷主要是给了普通的美国房产投资人。这些人的经济实力本来只够买自己的一套住房,但是看到房价快速上涨,动起了房产投机的主意。他们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贷款买投资房。这类贷款利息要在8%-9%以上,凭他们自己的收入很难对付,不过他们可以继续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借钱付利息,空手套白狼。
此时A很高兴,他的投资在为他赚钱;B也很高兴,市场违约率很低,保险生意可以继续做;后面的C,D,E,F等等都跟着赚钱。
五、次贷危机:
房价涨到一定的程度就涨不上去了,后面没人接盘。此时房产投机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房子卖不出去,高额利息要不停的付,终于到了走头无路的一天,把房子甩给了银行。此时违约就发生了。
此时A感到一丝遗憾,大钱赚不着了,不过也亏不到那里,反正有B做保险。B也不担心,反正保险已经卖给了C。
那么现在这份CDS保险在那里呢,在G手里。G刚从F手里花了300亿买下了100个CDS,还没来得及转手,突然接到消息,这批CDS被降级,其中有20个违约,大大超出原先估计的1%到2%的违约率。每个违约要支付50亿的保险金,总共支出达1000亿。加上300亿CDS收购费,G的亏损总计达1300亿。虽然G是全美排行前10名的大机构,也经不起如此巨大的亏损。因此G濒临倒闭。
六、金融危机:
如果G倒闭,那么A花费5亿美元买的保险就泡了汤,更糟糕的是,由于A采用了杠杆原理投资,根据前面的分析,A赔光全部资产也不够还债。因此A立即面临破产的危险。除了A之外,还有A2,A3,...,A20,统统要准备倒闭。因此G,A,A2,...,A20一起来到美国财政部长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游说,G万万不能倒闭,它一倒闭大家都完了。财政部长心一软,就把G给国有化了,此后A,...,A20的保险金总计1000亿美元全部由美国纳税人支付。
七、美元危机:
上面讲到的100个CDS的市场价是300亿。而CDS市场总值是62万亿,假设其中有10%的违约,那么就有6万亿的违约CDS。这个数字是300亿的200倍。如果说美国政府收购价值300亿的CDS之后要赔出1000亿。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违约CDS,美国政府就要赔出20万亿。如果不赔,就要看着A20,A21,A22等等一个接一个倒闭。无论采取什么措施,美元大贬值已经不可避免。
以上计算所用的假设和数字同实际情况会有出入,但美国金融危机的严重性无法低估
看了之后 不知道尊驾有啥高见可以避免
7. 如何应对金融危机最佳策略啊!
最经典的数字分析啊!没用的不要,急用!
更加悲观的预期,整个区域内货币币值出现幅度较大的贬值,经济总量与经济规模出现较大的损失,经济增长受到打击。往往伴随着企业大量倒闭,失业率提高,社会普遍的经济萧条,甚至有些时候伴随着社会动荡或国家政治层面的动荡。在对待这次震撼世界的亚洲金融危机的问题上,朱镕基在很多重要场合都态度坚定地表示,“人民币坚决不贬值,不增加亚洲其他国家、地区的危机和困难。”“我们是亚洲的一分子,同舟共济,决不乘人之危。”朱镕基所代表的中国政府的形象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赞许。海内外媒体都普遍认为朱镕基是带领中国人民在经济改革大潮中走出困境。走向光明的最佳人选。(以上内容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1998年第10期《谈朱镕基讲话的语言特色》)
[编辑本段]美国金融危机演共经历三个阶段
从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华尔街风暴,现在已经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这个过程发展之快,数量之大,影响之巨,可以说是人们始料不及的。大体上说,可以划成三个阶段:一是债务危机,借了住房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引起的问题。第二个阶段是流动性的危机。这些金融机构由于债务危机导致的一些有关金融机构不能够及时有一个足够的流动性对付债权人变现的要求。第三个阶段,信用危机。就是说,人们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产生怀疑,造成这样的危机。
[编辑本段]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机制出现新特点:
外部因素引起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国际传染并非近年方才出现的现象。1873年,德国和奥地利经济繁荣,吸引资本留在国内,对外信贷突然中止,导致美国杰·库克公司经营困难;1890年,伦敦巴林兄弟投资银行对阿根廷债权发生支付危机,加之当年10 月纽约发生金融危机,伦敦一系列企业倒闭,巴林银行几乎于当年11月份倒闭,只是在英格兰银行行长威廉·利德代尔牵头组织的银团担保基金救助下方才得以幸免,但英国对南非、澳大利亚、美国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的贷款因此事而锐减,致使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危机一直持续到1893年;1928年春,纽约股市开始繁荣,汲干了本可投向德国、拉丁美洲的信贷源泉,导致上述国家和地区陷入经济萧条。中止发放海外信贷很可能加速海外经济衰退,后者又会反过来对导致这一切的国家发生影响。20世纪 90年代,伴随着国际游资的膨胀,国际货币、金融危机频繁爆发,根据巴里·艾森格林和迈克尔·博多在2001年完成的一项研究,现在随机挑出的一个国家爆发金融危机的概率都比1973年大1倍,国际货币、金融危机的传染性也大大增强,往往爆发不久就如同传染病一样迅速从最早爆发危机的国家或地区蔓延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舆论界留下了许多描绘这一现象的词汇:1994年墨西哥危机的“龙舌兰酒效应”、“亚洲流感”、 “俄罗斯病毒”等等不一而足,而对货币、金融危机传染机制的研究也迅速兴起。由于多种危机传染机制需要在资本项目和金融市场开放条件下才能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我国依靠资本项目的适度管制和金融服务市场低开放度而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幸免于难,但时至今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尽管我国资本项目仍未完全开放,危机传染的风险已经大大上升,震撼国际金融市场的美国次贷危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表明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机制出现了新特点。
广义的货币、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渠道可以划分为非偶发性传染渠道、偶发性传染渠道两大类,前者指在危机爆发前的稳定期和危机期都同样存在的传染渠道;后者指仅出现于危机爆发后的传染渠道。由于第一类传染渠道源于国家或地区间实际的经济金融联系,危机的传染来自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变动,因此又称为“真实联系渠道”,或“基于基本面的传染”,■主要包括贸易联系与竞争性贬值、政策调整、随机总需求流动性冲击等途径。偶发性传染与经济基本面无关,仅仅是投资者或金融市场其他参与者行为(特别是非理姓行为)的结果,因而又有“真正的传染”、“纯粹的传染”之称,主要包括内生流动性冲击、多重均衡和唤醒效应、政治影响传染等途径。但这些传染机制往往是建立在贸易联系和“中心”国家对“边缘” 国家投资的基础之上,是因为来自发达国家的机构投资者纷纷弃新兴市场资产而追逐母国优质资产所致。而就此次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的影响而言,贸易联系与外国对华投资机制的作用可能并不十分关键,反而是中国对外投资和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可能成为最主要的危机传染途径,而且这样的危机传染途径的重要性还会日趋提升。
[编辑本段]为何出现金融危机
当前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房产市场泡沫促成的。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一金融危机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每隔4年至10年爆发的其它危机有相似之处。
然而,在金融危机之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当前的危机标志信贷扩张时代的终结,这个时代是建立在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美元基础上的。其它周期性危机则是规模较大的繁荣-萧条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当前的金融危机则是一轮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轮周期已持续了60多年。
繁荣-萧条周期通常围绕着信贷状况循环出现,同时始终会涉极到一种偏见或误解。这通常是未能认识到贷款意愿和抵押品价值之间存在一种反身(reflexive)、循环的关系。如果容易获得信贷,就带来了需求,而这种需求推高了房地产价值;反过来,这种情况又增加了可获得信贷的数量。当人们购买房产,并期待能够从抵押贷款再融资中获利,泡沫便由此产生。近年来,美国住宅市场繁荣就是一个佐证。而持续60年的超级繁荣,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例子。
每当信贷扩张遇到麻烦时,金融当局都采取了干预措施,(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并寻找其它途径,刺激经济增长。这就造就了一个非对称激励体系,也被称之为道德风险,它推动了信贷越来越强劲的扩张。这一体系是如此成功,以至于人们开始相信前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所说的“市场的魔术”——而我则称之为“市场原教旨主义”(market fundamentalism)。原教旨主义者认为,市场会趋于平衡,而允许市场参与者追寻自身利益,将最有利于共同的利益。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因为使金融市场免于崩盘的并非市场本身,而是当局的干预。不过,市场原教旨主义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成为占据主宰地位的思维方式,当时金融市场刚开始全球化,美国则开始出现经常账户赤字。
全球化使美国可以吸取全球其它地区的储蓄,并消费高出自身产出的物品。2006年,美国经常账户赤字达到了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2%。通过推出越来越复杂的产品和更为慷慨的条件,金融市场鼓励消费者借贷。每当全球金融系统面临危险之际,金融当局就出手干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80年以来,监管不断放宽,甚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次贷危机导致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必须重新估计风险、分配资产,未来两年,发达国家资金将纷纷逆转回涌,加强当地金融机构的稳定度。由此将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证券市场价格大幅缩水、本币贬值、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其中最为脆弱的是波罗的海三国和印度。新的金融危机将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压力,但中国资金也面临“走出去”抄底整合并购相应企业的好时机 。
[编辑本段]如何解决金融危机
中国如果光是从石油进口来搞人民币升值,不如直接动用外币储蓄补贴石油。
中国要进行结构治理,首先要先清理信贷系统,特别是对已经贷出的巨量资金进行跟踪处理。如果这方面有缺口,必须多印票子,通过物价上涨(人民币对内贬值)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点,这是中国人必须付出的代价。如果这部分没有问题,立即停止人民币升值,将储备的美元尽快花出去,或者投资到美国去,卖地产,而不是去救美国的金融机构。这样美国就不会给人民币施压了,也拯救了美国的经济。将来中国人无论是赚是赔,对现在都有好处。
要刻意保护好中国的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这是中国改革成果的体现,特别是房地产,世界各国都把房地产作为本国经济的大堤(最后防线),一旦危及房地产,都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挽救。中国的房地产偏热是正常的,政府打压只会给外资热钱制造介入机会,让中国人今后付出更大的代价。 要特别保护好房地产商,不要猪肉涨了,就把母猪也杀掉卖肉。房价涨了,不是地产商的错。
股市不能靠外资来救,外资不会无缘无故地来中国,中国也没有能力进行强权博弈,将外资强留在中国,这样在流动过剩的情况下,不能再让人民币升值,任凭外资继续大量流入。
中国也不能用贬值驱赶外资,因为中国的经济已经和外资密不可分,驱赶了就会使经济崩溃。
中国不必实行紧缩政策,如果这样的话,是等于让中国自己的钱退出经济主战场,让外资和游资主宰中国经济,到头来使中国自己的资金无用武之地。
中国要好好管管金融机构圈钱的行为,中国不应该吹金融泡沫,资金不能在金融机构流来流去,要指导民众,向产业方向投资,美国人很高明,人家搞高科技泡沫,互联网泡沫,没听说搞金融泡沫,中国高金融泡沫,物价能不上涨吗?钱都在高端转来转去,没有更多在流转在产业之中,经济还能不出问题。
国家要把股权分置改革放缓,股权分置主要是国有股分置,通过解禁来和市场争利(资金)不是好作法,国家可以将分置期由3年改为30年。大大减缓解禁速度,对股市可以起到拯救作用。
国家要对再融资进行严格控管,对上市企业,要实行效益监管,股价监管,如果由于再融资造成股价下滑,必须由再融资的钱向股东赔付,这样就不会产生恶意圈钱的行为。
至于印花税真不是个问题,降和不降不是问题的关键。国家去年收了2000多亿印花税,就算不降今年也收不上2000亿了,降了也没多少,与解禁比,与再融资比,根本算不了什么。
政府应有的放矢治理结构问题,不好给中国经济乱念紧箍咒。
[编辑本段]产生
泰国的金融危机事发于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动乱。首先是外汇市场的美元收缩冲击,使得泰铢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幅度贬值,进一步影响了泰国的股票市场和金融体系,东南亚的金融市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捆绑经济,而且各国的货币不统一,在国际化的金融市场上美元最终成为交易单位。间接的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创造了助动力。
所以,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来自于外汇市场的冲击,货币危机又成了金融危机的附属。
[编辑本段]亚洲金融危机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概况
1997年6月,一场金融危机在亚洲爆发,这场危机的发展过程十分复杂。到1998年年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97年6月至12月;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1998年7月到年底。
第一阶段:1997年7月2日,泰国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引发了一场遍及东南亚的金融风暴。当天,泰铢兑换美元的汇率下降了17%,外汇及其他金融市场一片混乱。在泰铢波动的影响下,菲律宾比索、印度尼西亚盾、马来西亚林吉特相继成为国际炒家的攻击对象。8月,马来西亚放弃保卫林吉特的努力。一向坚挺的新加坡元也受到冲击。印尼虽是受“传染”最晚的国家,但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10月下旬,国际炒家移师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矛头直指香港联系汇率制。台湾当局突然弃守新台币汇率,一天贬值3.46%,加大了对港币和香港股市的压力。10月23日,香港恒生指数大跌1211.47点;28日,下跌1621.80点,跌破9 000点大关。面对国际金融炒家的猛烈进攻,香港特区政府重申不会改变现行汇率制度,恒生指数上扬,再上万点大关。接着,11月中旬,东亚的韩国也爆发金融风暴,17日,韩元对美元的汇率跌至创纪录的1 008∶1。21日,韩国政府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求援,暂时控制了危机。但到了12月13日,韩元对美元的汇率又降至1 737.60∶1。韩元危机也冲击了在韩国有大量投资的日本金融业。1997年下半年日本的一系列银行和证券公司相继破产。于是,东南亚金融风暴演变为亚洲金融危机。
第二阶段:1998年初,印尼金融风暴再起,面对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印尼开出的药方未能取得预期效果。2月11日,印尼政府宣布将实行印尼盾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的联系汇率制,以稳定印尼盾。此举遭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美国、西欧的一致反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扬言将撤回对印尼的援助。印尼陷入政治经济大危机。2月16日,印尼盾同美元比价跌破10 000∶1。受其影响,东南亚汇市再起波澜,新元、马币、泰铢、菲律宾比索等纷纷下跌。直到4月8日印尼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一份新的经济改革方案达成协议,东南亚汇市才暂告平静。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得与之关系密切的日本经济陷入困境。日元汇率从1997年6月底的115日元兑1美元跌至 1998年4月初的133日元兑1美元;5、6月间,日元汇率一路下跌,一度接近150日元兑1美元的关口。随着日元的大幅贬值,国际金融形势更加不明朗,亚洲金融危机继续深化。
第三阶段:1998年8月初,乘美国股市动荡、日元汇率持续下跌之际,国际炒家对香港发动新一轮进攻。恒生指数一直跌至6 金融危机600多点。香港特区政府予以回击,金融管理局动用外汇基金进入股市和期货市场,吸纳国际炒家抛售的港币,将汇市稳定在7.75港元兑换1美元的水平上。经过近一个月的苦斗,使国际炒家损失惨重,无法再次实现把香港作为“超级提款机”的企图。国际炒家在香港失利的同时,在俄罗斯更遭惨败。俄罗斯中央银行8 月17日宣布年内将卢布兑换美元汇率的浮动幅度扩大到6.0~9.5∶1,并推迟偿还外债及暂停国债交易。9月2日,卢布贬值70%。这都使俄罗斯股市、汇市急剧下跌,引发金融危机乃至经济、政治危机。俄罗斯政策的突变,使得在俄罗斯股市投下巨额资金的国际炒家大伤元气,并带动了美欧国家股市的汇市的全面剧烈波动。如果说在此之前亚洲金融危机还是区域性的,那么,俄罗斯金融危机的爆发,则说明亚洲金融危机已经超出了区域性范围,具有了全球性的意义。到 1998年底,俄罗斯经济仍没有摆脱困境。1999年,金融危机结束。
1997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可以分为直接触发因素、内在基础因素和世界经济因素等几个方面。
直接触发因素包括:
(1)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资的冲击。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大约有7万亿美元的流动国际资本。国际炒家一旦发现在哪个国家或地区有利可图,马上会通过炒作冲击该国或地区的货币,以在短期内获取暴利。
(2)亚洲一些国家的外汇政策不当。它们为了吸引外资,一方面保持固定汇率,一方面又扩大金融自由化,给国际炒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泰国就在本国金融体系没有理顺之前,于1992年取消了对资本市场的管制,使短期资金的流动畅通无阻,为外国炒家炒作泰铢提供了条件。
(3)为了维持固定汇率制,这些国家长期动用外汇储备来弥补逆差,导致外债的增加。
(4)这些国家的外债结构不合理。在中期、短期债务较多的情况下,一旦外资流出超过外资流入,而本国的外汇储备又不足以弥补其不足,这个国家的货币贬值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内在基础性因素包括:
(1)透支性经济高增长和不良资产的膨胀。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是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当高速增长的条件变得不够充足时,为了继续保持速度,这些国家转向靠借外债来维护经济增长。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顺利,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亚洲有些国家已不具备还债能力。在东南亚国家,房地产吹起的泡沫换来的只是银行贷款的坏账和呆账;至于韩国,由于大企业从银行获得资金过于容易,造成一旦企业状况不佳,不良资产立即膨胀的状况。不良资产的大量存在,又反过来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
(2)市场体制发育不成熟。一是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干预过度,特别是干预金融系统的贷款投向和项目;另一个是金融体制特别是监管体制不完善。
(3)“出口替代”型模式的缺陷。“出口替代”型模式是亚洲不少国家经济成功的重要原因。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三方面的不足:一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生产成本会提高,出口会受到抑制,引起这些国家国际收支的不平衡;二是当这一出口导向战略成为众多国家的发展战略时,会形成它们之间的相互挤压;三是产品的阶梯性进步是继续实行出口替代的必备条件,仅靠资源的廉价优势是无法保持竞争力的。亚洲这些国家在实现了高速增长之后,没有解决上述问题。
世界经济因素主要包括:
(1)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各地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但由此而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如民族国家间利益冲撞加剧,资本流动能力增强,防范危机的难度加大等。
(2)不合理的国际分工、贸易和货币体制,对第三世界国家不利。在生产领域,仍然是发达国家生产高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本身,产品的技术含量逐级向欠发达、不发达国家下降,最不发达国家只能做装配工作和生产初级产品。在交换领域,发达国家能用低价购买初级产品和垄断高价推销自己的产品。在国际金融和货币领域,整个全球金融体系和制度也有利于金融大国。
这次金融危机影响极其深远,它暴露了一些亚洲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仅是坏事,也是好事,这为推动亚洲发展中国家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健全宏观管理提供了一个契机。由于改革与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国家的经济全面复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成长的基本因素仍然存在,经过克服内外困难,亚洲经济形势的好转和进一步发展是大有希望的。
发生在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是继三十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后,对世界经济有深远影响的又一重大事件。这次金融危机反映了世界和各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着严重缺陷,包括许多被人们认为是经过历史发展选择的比较成熟的金融体制和经济运行方式,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都暴露出许许多多的问题,需要进行反思。这次金融危机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提出了要建立新的金融法则和组织形式的问题。本书试图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如何解脱本世纪初货币制度改革以后在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条件下各国形成的货币供应体制和企业之间在新形势下形成的债务衍生机制带来的几个世纪性的经济难题,包括:
(1)企业债务重负,银行坏账丛生,金融和债务危机频繁;
(2)社会货币供应过多,银行业务过重,宏观调控难度加大;
(3)政府税收困难,财政危机与金融危机相拌;
(4)通货膨胀缠绕着社会经济,泡沫经济时有发生,经济波动频繁,经济增长经常受阻;
(5)企业资金不足带来经营困难,提高了破产和倒闭率,企业兼并活动频繁,降低了企业的稳定性,增加了失业,不利于经济增长和社会的稳定。
(6)不平等的国际货币关系给世界大多数国家带来重负并造成许许多多国际经济问题。
以上问题最深层的原因,是货币制度的不完善和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企业之间交易活动产生的新机制未被人们充分认识。本书的思路是,建立一种权威性的企业交易结算的中介系统――国家企业交易中介结算系统,解脱企业之间的债务链,消除企业和银行坏账产生的基础,以避免债务和金融危机的发生,并减少通货膨胀和泡沫经济的危害,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在这个创新过程中,还会产生国家税收和财政支出方式的创新,减少财政赤字的发生。同时,还会产生企业制度的创新,减少企业的破产倒闭和兼并现象,增强企业的稳定性。并且,还将对国际结算方式进行创新,对国际货币的使用进行改革。这个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的治理,而是对纸币制度所存在的严重缺陷的修正,是对货币供应和流通体制的创新,是金融体制的重大变革,并且,这种变革带来经济运行机制的诸多方面的调整。
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尽管在各国有其具体的内在因素:经济持续过热,经济泡沫膨胀,引进外资的盲目性--短期外债过量,银行体系的不健全,银企勾结和企业的大量负债等,危机也有其外在原因:国际炒家的“恶劣”行径,但是人们还应进一步追根求源,找到危机生成的本质因素--现代金融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趋势。
刘诗白认为,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固有的内容,1929年-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恐慌,更是以严重的金融危机为先导。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首先发生于资本主义世界。可见,金融危机有其制度根源,是资本主义危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存在于市场经济固有的自发性的货币信用机制,一旦金融活动失控,货币及资本借贷中的矛盾激化,金融危机就表现出来。以金融活动高度发达为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是高风险经济,包孕着金融危机的可能性。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又一重大特征。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超国界发展的最高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之间商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各国在经济上更加互相依存,商品、服务、资本、技术、知识国际间的频繁流动,
经济的全球化趋势表现得更加鲜明。金融活动的全球化是当代资源在世界新配置和经济落后国家与地区跃进式发展的重要原因,但国际信贷、投资大爆炸式地发展,其固有矛盾深化,金融危机必然会在那些制度不健全的、最薄弱的环节爆发。综上所述,现代市场经济不仅存在着导源于商品生产过剩、需求不足的危机,而且存在着金融信贷行为失控、新金融工具使用过度与资本市场投机过度而引发的金融危机。在资本主义世界,这种市场运行机制的危机又受到基本制度的催化和使之激化。金融危机不只是资本主义国家难以避免,也有可能出现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
金融体制的不健全、金融活动的失控是金融危机的内生要素。正由于此,在当前我国的体制转型中,人们应该高度重视和切实搞好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特别要花大力气健全金融体制,大力增强对内生的和外生的金融危机的防范能力。总结: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对危机爆发的原因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指出了危机爆发的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刘诗白则进一步指出深层次的原因,即现代货币信用机制导致危机的爆发。只要现代市场经济存在,市场经济所固有的货币信用机制就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只不过,它只是发生在那些制度不健全的、最薄弱的国家。这一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也不例外。虽然如此,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健全金融体制来防范金融危机,刘诗白又给我们指出了一条防范金融危机之路。
原因
1997年7月2日,亚洲金融风暴席卷泰国,泰铢贬值。不久,这场风暴扫过了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和韩国等地。打破了亚洲经济急速发展的景象。亚洲一些经济大国的经济开始萧条,一些国家的政局也开始混乱。
那么,亚洲金融风暴爆发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在观看了关于亚洲金融风暴的一系列报道和自己的研究之后,我找到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1.乔治・索罗斯的个人及一个支持他的资本主义集团的因素;
2.美国经济利益和政策的影响;
3.亚洲国家的经济形态导致。
打了半天累啊...
8. 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主张有哪些
论金融危机的法律防范
作者: 刘俊海 | 2004年12月12日22时19分 | 【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
本文从分析金融危机的爆发原因入手,主张从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作者指出,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本文还从民商法的视角提出了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即:积极稳妥地完成全部国有专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强制担保贷款制度;及早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于商业银行的危险局面,依法鼓励发展直接资本市场;尽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实施公司拯救计划,避免公司、企业不必要的破产;预防泡沫经济,必须预防泡沫企业的滋生和蔓延;强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避免由于过分强调公司的营利性而破坏应有的信用关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否认公司法人资格的法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引言
源于1997年下半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先是给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经济以重创,1998年底又席卷了菲律宾、香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对当前发生在亚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如巴西、俄罗斯)的金融危机的实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金融危机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又可能进一步诱发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虽然我国的金融市场和人民币币值在东南亚金融风波面前保持了相对稳定,但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监管薄弱,金融秩序仍有待整顿。1998年12月9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加快制定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完善现行的中国法治,从制度上防范金融危机。
一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既有国内的原因(内因),也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外因);就内因而言,既包括市民社会和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的金融隐患,也包括政治国家和政府干预诱发的金融隐患。因此,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危机,必须对症下药,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探讨国内公法与国内私法中的金融危机防范问题。当然,从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角度探讨国际金融秩序与经济秩序的安定性与可信赖性、加强各国之间的立法协调与金融监管合作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从公法的视角看政府干预在防范金融危机中的应有角色
(一)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对经济生活进行了有效的干预,于是开始怀疑市场机制的作用,认为市场机制不如政府干预可靠。笔者认为,必须承认以下事实: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很多,不仅有正确、及时的政府干预,也有20年来改革开放所逐渐形成的坚实的基本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生活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有可能继续加深;虽然我国人民币的汇率稳定,但我国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我国存在着不少爆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隐患。
毋庸置疑,为避免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阴影,我国离不开政府干预;即使亚洲金融危机过去了,我们仍然要充分发挥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但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如何处理好政府干预这只“有形的手”与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规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行为。如果片面迷信政府干预万能论,不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一味纵容、鼓励不符合公正、效率、法治精神的政府干预行为,不仅不会阻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而且会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成也萧河,败也萧河。过去人们经常把“亚洲经济奇迹”主要归因于强大的政府干预;今天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也主要归咎于强大、过度的政府干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
(二)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
恰当地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既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的导向和校正作用;既要着力塑造和保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民社会,预防政府行政权对商法自治领域的不当侵入,又要强调和树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威;既要告别政府万能论,避免重弹政府大包大揽的老调;又要摒弃政府无为论,反对漫无边际地削弱政府职能;既要坚决转变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旧职能,又要创造性地扩充和发展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新职能。
上述理念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导思想。但是,把理念转化为现实,比起把理念表达清楚更为不易。在操作层面上如何解决好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企业自治之间的衔接与契合,法学界似乎还缺乏深入的探讨。笔者认为,以经济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为座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层次上去观察:
1• 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简称尊重型干预)。
这是第一层次的干预。商法自治是私法自治原则(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
)或意思自治原则(L’ autonomie de la volonte
humaine)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该原则,企业在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围和限度内,有权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各种商事行为,从而为自己创设一定的商事权利、设定一定的商事义务,国家对此只能消极地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不能积极地予以干涉和妨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需要和体现,也是现代商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基础。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又可以引申出三项基本原则:(1)企业财产所有权尊重(所有权绝对或所有权不可侵)原则。企业的生存和盈利,要求这个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财产所有权(包括法人所有权)、特别是可以使用的资源,最为典型的包括资本、劳动、管理与技术。(2)企业的商事行为自由(含契约自由)原则。尽管有些当代法学家发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叹,但契约自由在商法中作为一项根本原则并未发生动摇。(3)过错责任原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谁有过错,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营风险。该原则有利于鼓励企业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事流转、缔结各种商事关系,更好地取得利润的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社会,市场风险和金融隐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建立利益与风险、权利与义务对称机制,要求实现决策权利、决策利益与决策风险的企业化、分散化,能够在微观层次上自动、公平地抑制体制性金融危机的爆发。这种避险功能的发挥表现在两个层次上:首先,有利于实现市场风险与政治国家的隔离,既避免了政治国家制造的市场风险,又能把现有的市场风险局限于市场机制之中,从而防止了市场风险对政治国家的冲击;其次,能够合理地在市场主体之间分配市场风险,从而实现市场机制本身对市场风险的吸收和消化。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违约、企业的资不抵债与关门破产不会诱发体制性的金融风险与信用危机。可见,为避免政府干预制造不必要的金融风险,为避免全体纳税人与全社会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金融风险,必须强调企业商法自治、诚实信用、契约自由与自己责任等基本市场法则。
当前,经济行政机关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就是,尊重企业财产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自由,满腔热忱地推动企业主体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动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自由化、契约化、竞争化、公平化、公正化、规范化和诚信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要主动撤离资源的配置活动,不得随意越过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的投融资等商事活动,更不得与民争利。政府投资上项目,应当精而又精,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本身就是金融隐患。强调企业自治或企业意思自治,是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商事权利由政府回归企业的关键。因为绝大多数商事活动是靠无形的手,即市场主体的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型干预就是不干预、少干预;微观干预最少的经济行政机关是最好的经济行政机关。
鉴于我国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尚未完全养成自觉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习惯,政府的这种尊重义务应当被视为当前我国经济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负的首要义务。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观念上打破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国家和政府、甚至认为国家和政府万能的固有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我国将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政府不可能为公民个人和企业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并因此而取消公民个人和企业的自我奋斗。
2•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 简称保护型干预)。
这是第二层次的干预。仅仅尊重企业商法自治还是不够的。因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动机的驱使下,有可能被滥用。假冒伪劣、限购排挤、商业贿赂、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非法传销、倾销、搭售、围标、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等丑恶商事现象也会滋生蔓延。没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法治,就没有消费者和企业赖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信号也会失真,从而误导企业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应当坚决制止和反对损害消费者和竞争者利益的不法、不正当行为,为企业和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维持一个涵盖各类生产要素的、成熟、开放、诚实、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经济行政机关必须发挥应有的保护性职能。但政府不得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竞争、垒起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墙”。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保护落后,压抑竞争;而且阻碍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在全国大市场内部的循环,在深层次上潜伏着金融隐患。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是块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的实用主义态度必须予以纠正。
保护型干预与尊重型干预是密切相连的。因为,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滥用。但要明确,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受到了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行政权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博大精深、体系严密的民商法原则和制度,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制度、民事侵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都足以被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觉引用,从而铲除不法、不当的市场行为,理顺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权介入的结果,导致了不法、不当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私法关系的再调整。经济行政机关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的做法更是错误。
3•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简称宏观调控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传统模式要尽快向宏观经济调控模式转变。在真正还权于企的同时,把大多数经济行政行为由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微观管理模式转变为间接、宏观调控模式。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绝不是简单的名称更换。宏观经济调控要“抓大放小”,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放开、放活。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与其说是企业,不如说是市场。因为,政府原则上不能直接介入企业的微观商事活动,对企业决策直接产生影响作用的,与其说是政府,不如说是被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市场。政府、市场、企业这三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宏观经济调控以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宏观利益为目标。如果说市场机制和商法自治原则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和增强企业活力,那么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确保国民经济经济有序运行。所谓“没有微观管理权,宏观调控权必然用不好”的观点是错误的。
要确保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方向正确、效果良好,就必须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在实践中,对此存在着广狭不同的解释。狭义解释仅限于经济增长率和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广义解释除覆盖这两项内容外,尚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财政收支差额、货币发行量、外贸进出口总额、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量、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基本建设计划新增主要生产能力、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率。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管在何时何地,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是具有一些本质性的要求,那就是:平衡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抑制通货膨胀,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总量平衡与稳定发展是宏观调控目标中的精髓。当然,这种目标需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允许在不同的情形下有所侧重。但是,片面追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是错误的,在当前亚洲金融危机加深和世界经济衰退的情况下,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本世纪初的“泰坦尼克号”就是因为船长轻信了一位记者的建议、为创造舆论轰动而全速行驶、最终撞遇冰山而沉没的。
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就要设计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这些手段主要包括:(1)政策引导。即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2)杠杆引导。即根据产业政策和规模经济要求,运用利率、税率、汇率和价格政策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3)信息引导。政府要及时发布各类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贯彻情况的反馈信息,从而引导企业决策行为;(4)市场准入。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的目标,根据法律规定,对适格企业发放行政许可。未获行政许可的企业不得进入特定市场。为兼顾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与经济行政的廉洁性与公正性,应当严格规制政府发放行政许可的范围与程序。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要少些,少些,再少些;精些,精些,再精些。铺天盖地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不仅起不到防范金融危机的作用,反而会对金融危机的爆发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既然行政审批无法担保上市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对投资者和社会负责,保障不了企业在被审批后一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为何不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代之以行政登记和高强度的社会信息披露制度呢?(5)行政指导。即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利益目标,运用其享有的行政权,引导和规劝企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6)法律监督。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与事先引导同等重要。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商事行为的监督检查,制止违反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破坏宏观调控的企业活动。
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绝不是互相孤立、互不搭界的。它们应当彼此协调、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即宏观调控体系。在一部庞大的全国性宏观调控大机器中,每个调控部门只不过是一个螺丝钉。因此,各个宏观调控部门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随时牢记共同的宏观调控目标。要强调部门间的团结、合作、沟通、默契和团队精神。宏观调控机制内部不能发生内耗。尤其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这四家宏观调控部门,要力戒不同的宏观调控手段之间各自为战、互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互相抵销、让企业和市场主体搞不清究竟以哪个调控手段的马首是瞻。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我国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既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也包括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但是,这种多头监管的体系也存在着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的弊病,亟待改革。这对于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调控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当明确,宏观调控法的重心与其说是规制被调控者的行为,不如说是规制调控者的行为。宏观调控者应当自觉接受法律的规制和监督。
4•促成企业享受法定权利和利益( 简称促成型干预)。
这是第三层次的干预。这一干预的特点是促成和帮助企业取得最佳的经营效果。它既不同于消极的尊重型干预和保护型干预,也不同于直接的给付型干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提供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咨询;协调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正常的购并活动、投融资活动和其他商事活动,清除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不正当干预;为企业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而建立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进行促成型干预要注意度的把握,力求帮忙而不添乱、热情而不专断,力戒喧宾夺主、包办代替,更不得助纣为虐。例如,政府可以为民营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创造条件,但不得越位干预,硬性捏合、拉郎配;政府可以为企业的股票上市清除障碍,但不得搞“捆绑上市”、“包装上市”的恶作剧;若此等等。
5• 向企业提供某种经济利益( 简称给付型干预)。
这是第四层次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当的经济利益给付也是必要的。经济行政机关有义务为了推动整体社会经济利益(如鼓励开发中西部地区、鼓励开发高科技产品、鼓励产品出口创汇、鼓励民间投资、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向企业政府采购、政府补贴和奖励(如出口补贴、退税、贴息)等经济利益。当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是过热,而是偏冷。为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教、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从而拉动市场内需,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还可以直接向企业提供定单,与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政府采购合同在内的经济行政合同将会愈来愈成为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有效形式。
政府的给付型干预不仅适用于企业,而且也适用于作为公民个人的劳动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如政府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等。从广义上说,经济行政机关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和社会服务,实质上也是一种给付,只不过与传统的财物型给付有所不同而已。
给付型干预是围绕特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或者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而展开的,不是为了企业的个体经济利益而搞扶贫救济、“普渡众生”。应当充分体现平等对待的原则,不得开后门。因而,这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止境地向企业输血、企业无休止地向经济行政机关要钱要物的“跑部钱进”现象不同。
(三)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定、效率、公平、人权尊重四原则
1•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
经济行政权法定原则应予尊重。虽然政府与被干预企业之间不平等,但也要贯彻经济行政权主体法定、内容法定与发动程序法定原则。要杜绝违法行政、脱法行政、卖法行政、弄法行政。经济行政权的行使不仅要合乎行政法,也要合乎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规定。民商法和经济法实质上都是对经济行政权的限制。因为行政权力与商事权利都是资源的法律配置方式,二者此消彼长,是一种零合关系。商事权利的应有生存空间被确认、扩大了,行政权力的滥用空间也就相应地缩小了。行政权力制造的金融风险就能降到最低限度。
经济行政行为本身就是法律手段。不少官方文件经常把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提并论,有违法治精神。因为,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都是法律手段;二者有时很难划分,如税收手段;法治经济也不容忍超法律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建议把上述提法改成“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和刑事手段”或者“立法手段、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的三分法。
不仅具体行政行为要合法,抽象行政行为也要合法。在政府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时,既要大胆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果敢地进行制度创新,也要注意避免无谓的名词创新,预防和减少不应有的概念混乱。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术语应尽量与现行法律和基本法学原理中的术语一致起来。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自觉、主动地聘请法学家参与经济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论证、起草和把关。
2•效率原则
经济行政权的行使要体现合法性原则,也要体现效率原则。政府要增强服务和效率意识,自觉树立尊重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市场主体本位意识,从骨子里面剔除轻视企业权利、鄙视商法自治的封建官本位意识。要增强政府的公仆意识,必须十分强调纳税人的主人意识、公民的人权意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误以为“经济法治”是指政府用法律手段(法)治企业、整企业,而不是指依法保护、成全、服务于企业。这种观念急需转变。要破除官气十足的衙门作风,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怪现象,制止公文丢失、公文旅行、审批速度过慢、甚至谎称公文丢失、拖着不办、坐等进贡行贿等封建社会旧官场上恶劣伎俩的重演。经济行政机关应当有一部可资遵循的、对办事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程序法》。依笔者之见,如果经济行政机关超过了法定办事期限,仍然不给予明确答复,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那么,有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有权推定经济行政机关已经默示地表示同意。此种推定权,应当得到所有经济行政机关,乃至全社会的尊重。其他经济行政机关不得以该机关没有审批、盖章为由,拒绝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行政服务。
3•公平原则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