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原油怎么处理
① 为什么只有中行的原油期货被收割,而工行等其他银行没有被收割
其实目前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规则上还是非常非常稚嫩的(具体的大家可以去看眉山论剑陈平教授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完整分析——《中国有没有可能抢占世界金融制高点》)。另外对于稚嫩这点,我们还可以从中行的官微上得到验证,原油宝是一个期货合约,学过金融的应该都知道,期货是金融衍生品中风险最高的产品之一,但是在中行2018年的官微上,对于原油宝的推广竟然写到:“对于没有专业金融知识的投资小白,是否也有好玩有趣又可以赚钱的产品推荐呢?当然有啦!那就是原油宝”,说句实在话,我一个学金融经济学,毕业后一直从事金融方面工作的人,到现在我也就敢触碰一下基金、股票。对于外汇、期货、期权、贵金属这些根本不敢去碰,因为风险太大,特别是加杠杆的操作,但是中行竟然建议投资小白参与原油宝,真的是为了赚手续费,啥都不管不顾了。
综上所述,工行等其他银行之所以没有被美国收割,主要是因为移仓日期较早跑得快,而中行跑得慢了,被空头针对性爆仓了一把,才会一下子亏损那么多。
② 中行原油宝为何不把到期合同卖给中石油去交割
中国银行原油宝是纸原油,也就是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的金融衍生品。
银行是不去国际商品交易市场直接购买原油期货的,因此不能交割实物原油。
③ 原油宝的理财产品是否合法合规呢
本月20日,美国5月原油期货合约在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格下跌306%,出现历史性负数引爆全球市场。根据中国银行4月22日公告,旗下理财产品“原油宝”5月美国原油合约按照4月20日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结算。令不少投资者一夜间所有本金荡然无存,还可能倒欠银行钱。
笔者代理过黄金期货交易中发生穿仓的合同纠纷案件,结合经验,对此次原油宝穿仓事件发表一些看法。
4. 强制平仓为何没启动?
强制平仓规则是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的,当强制平仓的条件成就后,进行强制平仓既是银行的权利,也是义务。
原油宝产品作为不具备杠杆效应的交易类产品,客户需提交100%保证金。这种交易机制下,只要原油价格不为负,多头头寸的保证金比例是保持在100%不变的,不会触发强制平仓。而一旦价格跌为负,多头头寸的保证金不足以维持协议中约定保证金比例,就会触及到强制平仓线。根据协议第十一条约定,强制平仓保证金最低比例要求为20%。事件中,原油暴跌为负值,强制平仓条件成就,但发生在当晚22时后,中行未进行强制平仓操作。
中行在公告中称,“对于原油宝产品,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对于已确定进入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将按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处理,不再盯市、强平。”
那么,当强行平仓机制和协议中约定的移仓结算交易规则出现冲突,应当如何应对?
极端油价的发生实属难料,如果说中行在最初设计产品时没有考虑到,虽有失误,但也不过于苛求,但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更新了交易规则,允许负油价之后,仍未就强行平仓机制和协议约定可能出现冲突及时作出系统调整,应属产品设计漏洞,也未将此风险及时提示给投资者,实属风控的失职。
5. 穿仓损失的责任承担
协议第二条约定:“甲方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为本人纯风险资本金,已经考虑到且能够承担该资金全部亏损的风险。”中行提示客户交易资金可能全部亏损,但是并没有提示交易中会出现比损失本金更严重的风险,即可能出现穿仓损失。
我们认为分析认定穿仓损失的责任承担,建立在将风险区分为交易风险和运行风险两大类基础之上。
交易风险,是指投资人或交易人在交易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或参与交易就要面临的风险,如价格波动风险、决策判断失误风险等。交易风险来自市场客观波动和投资人自己决策判断。
运行风险相对于交易风险,是市场运行过程中由于运行机制或者人为因素导致的危及市场和投资者的风险。运行风险主要来源于不符合市场规律和运行周期的政策或交易规则,也包括市场发生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行为。
两者法律后果不同。交易风险由投资交易人自行面对并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损失;运行风险的损失,不必然由投资交易人承担,要具体分析是不可抗力事件、侵权行为等来认定和判断。
中行大概也没有预料到,WTI油价会历史性地跌为负值,在设计产品时是否全面考虑了针对极端情况的相关规定,是否有针对交易规则出现冲突的应急预案,是投资者在后续涉诉时值得关注的。无论如何,对于投资者而言,这都属于价格波动、投资者决策判断失误以外的风险。
6. 投资者适当性和风控措施
中行曾在其官方公众号发文:“对于没有专业金融知识的投资小白,是否也有好玩有趣又可以赚钱的产品推荐呢?当然有啦!那就是原油宝!”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期针对原油宝的120份问卷调查中,真正接触过期货的投资者为6人,仅占5%。投资者在购买原油宝前需要经过中行的风险测试,测试结果集中在平衡型和成长型投资者。该结果是否与原油宝实际风险相匹配?原油宝作为具有期货属性的金融衍生品,属于最高风险偏好的产品之一,远远超出了银行对理财客户的风险等级要求。中行是否针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进行更高风险测评?是否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若后续涉及诉讼,中行应对尽适当性义务负举证责任。
④ 中国银行此次原油穿仓负值事件损失没那么大,因为它是机构完全可以将合约交给中资石油公司实物交割对吗
中国银行的原油宝为纸原油,属于金融衍生品一类,它不直接从美国商品交易所购买原油期货,也就是不能交割实物原油。
⑤ 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对于衍生工具,主要有以下五点需要记住:
1.衍生工具是指一种衍生类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
2.基础资产通常被称作合约标的资产。
3.合约标的资产可以是金融资产,也可以是黄金、原油等大宗商品或贵金属。
4.在未来买入合约标的资产(或者有买入合约标的资产权利)的一方称为多头。
5.在未来卖出合约标的资产(或者有卖出合约标的资产权利)的一方称为空头。
而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1、取得衍生工具时
借:衍生工具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盈亏
(1)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时
借:衍生工具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衍生工具
3、终止确认
借:银行存款等
借或贷: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贷或借:投资收益
贷: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贷方余额时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为借方余额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⑥ 原油期货买卖规则
原油期货的交易规则:
1、涨跌幅度:原油期货涨跌幅限制为10%;
2、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1%;
3、最小单位变动: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0.1元/桶;
4、交易单位: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1000桶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
5、交易时间:交易日上午9:00-10:15,10:30-11:30,下午1:30-3: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2:30,法定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6、交易方式:实行T+0交易方式,即投资者当天买入的原油期货,当天可以卖出;双向交易,即投资者可以进行做多操作,也可以进行做空操作;
7、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8、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1、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参与交易的期货交易所的实际规则为准。
2、所有金融类衍生品的投资都具有风险性,对于投资者的金融风险管理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不适合没有专业金融知识的投资者。除了基础的金融知识外,投资者还应做到自身风险承受的控制,不可盲目的进行投资。
应答时间:2020-08-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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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中国银行O5原油怎样处理
根据中国银行的官方公告,将按照美国时间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货合约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结算。
中行原油宝产品的美国原油合约将参考CME官方结算价进行结算或移仓。
由此,可能会导致保证金账户清零并出现负值的情况,也就是需补缴保证金。
⑧ 国资委协调中海油,中石化把中国银行交割的原油拉回来卖给中石化吗这样可以减少银行或者客户损失吗
中国银行是纸原油,也就是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的金融衍生品。银行是不去国际商品交易市场直接购买原油期货的,因此不能交割实物原油,也根本不存在拉回原油的假设。
相当于是银行为投资者开设的对赌盘,由投资者进场对赌。银行只靠设置在国际油价之上的买卖点差稳定的获取利润。举个例子,比如一个人买多1000桶,一个人买空1000桶,且这两个人交易点位一致,那么对于银行来说,这两笔交易就对冲了,银行赚了两笔手续费。
现实的情况是多空交易不可能完全对等,那么银行会通过买入其它关联的金融衍生品来对冲多出来的多单或空单,来控制风险,保证银行的利润。
⑨ 金融衍生品是什么请使用较为通俗的方式解释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是价值取决于其他资产的金融工具。
而这些其他资产则是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underlying asset)。
比如原油期货,就是以原油为基础资产的金融衍生品,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交易一定数量的原油。其价值受实物资产——原油的影响(当然,其实衍生品的价值也会影响基础资产的价值)
⑩ 原油宝“第一案”一审宣判,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12月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3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一件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庭审当天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并于次日全部履行完毕。
12月3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另两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中国银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值得关注的就是判决都是中国银行败诉。中国银行的“原油宝”未对投资者做出足够的风险提示,而且未考虑产品会出现负数的情况下强行平仓,导致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3个案件的判决和调解都是对投资者有利的,虽然只赔付了本金的20%,但是至少不会变成倒欠银行的。当时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也是蒙了,居然本金没了,还倒赔整个身家,而且还是在无法操作的时间里被平仓的。这样肯定是对投资者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