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要素有哪些
❶ 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内容有哪些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章“金融监督管理”之规定,人民银行享有的金融监管内容主要有:对金融市场的监测调控权、直接检查监督权、建议检查监督权、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获取有关报表资料及相关处罚权、编制和公布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权。
❷ 我国的金融监管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我国是分业监管.分业监管体制是根据金融业内不同的机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的划分而由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分别进行监管的体制。一般银行业由中央银行负责监管;证券业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保险业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各监管机构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共同组成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体制。
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市场准入的监管。2、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3、市场退出的监管。
❸ 金融监管体制选择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金融监管体制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
1、金融监管体制选择关系金融体系稳定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现行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在内的“一行三会”体制已表现出一些与金融业不相适应的地方。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2、无论选择什么样的金融监管体制,都旨在实现金融监管的目标。之所以需要金融监管,就是因为金融企业的问题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具有传染性,容易导致金融危机,危害金融安全,甚至危及经济安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首先要形成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做好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是基础性工作。分业监管下没有解决的问题,并不会随着综合监管的实行就得到全部解决。综合监管所解决的是混业经营下的监管问题,单一业务监管问题不会随着综合监管的到来就自动得到解决。无论是什么样的金融监管体制,都需要金融监管专业化水平的提高,都需要金融监管现代化理念的提升。
3、货币政策的实施离不开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果中央银行同时能够承担金融监管功能,那么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家比中央银行更加合适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了。事实是,中央银行的支付结算、反洗钱等诸多业务也带有微观业务的特征,这些业务可以提供某些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监管机构所不容易收集的信息。在宏观审慎监管上,中央银行看似更有比较优势。
二、改革的方向:
为了使我国的监管体制更好地适应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新金融监管理念。在世界金融全球化、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应该有所更新,也就是要由严格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和经营行为向促进金融业竞争、促进金融混业经营的方向转变,由限制金融机构的合并转向鼓励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合。特别是,在从金融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的金融创新,所以,金融监管当局应该早做准备,未雨绸缪。
二是改进金融监管方式。这方面的重点是要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的转变,时刻关注、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首先,要将金融监管的重心由“合规”监管转向“合规与风险”并重监管。其次,监管机构应改变过去那种只注重“事后化解”或者只注重特定时点上的资产状况的做法,逐步做到注重“事前防范”、随时化解风险。第三,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其内部控制体系,消除经营中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提高其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提高员工的素质,尽快掌握现代化的监管技术和方法,提高整体风险防范能力。最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当局应该按照市场原则监督金融机构,在审批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力。
三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独立性,加大对违规机构及时发现、查处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已建立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经常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再一方面,对业务交叉领域和从事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实施联合监管,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四是加强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跨境银行,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进行合理的监管分工和合作。因此,我国应积极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性组织,广泛开展与相关国家的监管机构的双边及多边合作。我国可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学习国际上有效的监管经验与具体方法。
注: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
❹ 简答题 金融监管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1)市场准入的监管 (2)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 (3)市场退出的监管
金融监管的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和市场退出的监管。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对设立和组织机构业务范围的监管、市场运作监管——对资本充足性、存款人保护、流动性、贷款风险、准备金、财务会计的监管、市场退出的监管。
金融市场监管大致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其一是指国家或政府对金融市场上各类参与机构和交易活动所进行的监管;其二是指金融市场上各类机构及行业组织进行的自律管理。
❺ 金融监管的内容有哪些
金融监管也被称作为金融监管治理。该提法在国际学术界和监管实践中是一个较新的领域。治理水平、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有效性是决定金融体系稳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渐采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的责任,监管机构始终采取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其监管对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条件。如果监管治理不完善,监管当局的公信力和监管权威将受到影响,难以有效地推动被监管机构改进公司治理,进而会导致道德风险。咱们国家最初的金融监管工作是由央行来执行的。但随着和国际接轨,要求央行在制定货币政策的职能加强,因此央行的监管职能被独立出来,形成银监会和保监会。对所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监督管理。
意义:公共监管理论认为,金融业是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业,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监管当局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正是一种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监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边界的,诸如监管法规的滞后性、监管弹性不足等,从而使有效监管受到限制。与此同时,社会中介、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市场约束也具有一定的监管优势,成为防范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重要防线。从而在金融监管和上述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整合、有机链接的机理。从长远看,金融业合法、稳健的运行机制,不仅在于监管当局的监管,更在于通过监管链接,促使社会中介、行业公会、金融机构内部稽核与监管当局的监督管理形成一种默契,变成一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