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如何运作
1. 上海疫情下,平安消费金融工作者是如何展开工作的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多措并举,在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并鼓励员工投身抗疫一线,助力上海取得疫情防控攻坚战胜利。
在业务运营方面,疫情爆发后,平安消费金融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专项小组,并积极响应上海市政府防疫政策,组织全体员工居家办公,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同时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力量,利用移动端、云端、VPN等手段,确保业务服务“不断线”,并持续优化各项业务,为客户提供高效、稳定的金融服务。
在员工关怀方面,平安消费金融始终把员工身心健康放在重要位置,紧急协调相关资源,为员工准备爱心补给品,切实解决“买菜难”问题,并帮助“准妈妈”员工联系产检医院,全力保障生命安全,系列暖心举措不仅实际有效,更有温度,为员工撑起抗疫“守护伞”。
在助力抗疫方面,平安消费金融还鼓励全体员工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主动投身社区抗疫一线,助力上海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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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
《试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的业务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消费金融公司即将助力扩内需
当出口贸易无法实现经济增长、投资市场行情无法预测之时,在我国宏观经济的三驾马车中,也许只有扩大消费才能扩大内需,从而更好地刺激经济复苏。在此背景下,银监会昨日宣布,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的意见,并拟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据了解,所谓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的特点是在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前提下,为无法从银行渠道获得融资的客户提供小额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在CPI、PPI连续三个月出现下降,数据所反映出的居民消费意愿持续低迷的状态下,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贷款能够成为刺激消费的原动力吗?与以往的消费信贷服务公司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和不足又是什么?本报对此将一一解读。 出资人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最低3亿元可注册消费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银监会相关人士昨日表示,所谓消费金融公司,就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而消费金融公司所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客户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
据银监会透露,在我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而且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也少之又少,主要是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以耐用消费品为对象的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消费信贷只有个别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联合办理过,但是这类信贷一般规模小、手续繁琐、专业化程度低、效率不高。 此类公司主要出资人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试点办法》对主要出资人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例如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资产总额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3年内不转让出资等。对于境外金融机构,还必须符合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两年以上,且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管合作机制等。
知情人士表示,《试点办法》将征求全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为一个月。而在银监会发布此消息之前,已经有包括境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争取设立此类公司的资格。但由于首批试点仅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4个城市开展,且每个城市仅试点一家公司,究竟谁有资格成为首批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还要看试点公司的运行情况。 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这是参考了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并考虑到消费金融公司在初期业务经营中实现盈亏平衡的需要而制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另外,非金融机构还应具备净资产率不低于30%的条件。
按照银监会此前对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由于此类公司不吸收存款,因此监管层将对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做较高要求。《试点办法》制定了不低于10%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另外还制定了不低于100%的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不高于资本总额100%的同业拆借资金比例。
虽然目前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标准尚为8%,但各银行实际是按照10%的既定目标去完成的。据记者了解,国际上很多历史悠久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线高达13%。另据相关人士透露,银监会要求金融公司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这个比例与商业银行不良率没有太大区别。 为防止消费者过度消费,《试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而对于此类贷款的利率,银监会表示,虽然是按借款人的风险等级定价,但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按照规定,贷款利率较央行基准利率上浮超过4倍即为高利贷,消费金融公司在此刚巧打了擦边球。但4倍的利率在同等产品中已经属于非常高的利率水平,因此不少专家在接受采访时都认为,如果消费金融公司能够在境内试点成功并且获得很大的客流量,那么这个公司本身的股东都将靠高息收益赚得盆满钵溢。
“扩大内需的关键是扩大消费”
银监会出台《试点办法》并非一蹴而就。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有关银监会将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就被媒体曝出。在这一点上,银监会昨日表示,事实上,从2007年底开始,银监会就对国内外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
针对此次《试点办法》的出台,银监会认为,这是为了贯彻我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方针,通过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促进消费需求的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消费金融公司此时成立意义重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3.57,0.07,2.00%)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宏观方面,扩大内需的核心是扩大消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最直观的方面是扩大消费,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为金融市场增加产品的种类和数量。
而参股或控股的金融机构,可通过消费公司贷款利息收益获得更高的盈利点。
“银行不能满足所有融资需求”
“银行不能满足所有融资需求,这时就需要有一个金融机构给在银行贷不到钱的客户办理融资业务。”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随启这样表示。他介绍,所谓消费金融公司就是以前财务公司的升级版。
据记者了解,所谓财务公司,就是由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成立的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大体上可分为融资、投资和中介三大块。而这里提到的“融资”主要是发行企业债券和从事同业拆借,客户群体为企业主。对此《试点办法》显示,与商业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需要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
“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向从银行或其他渠道借不到款的客户提供资金,用于消费。由于一些客户的信用记录存在问题,所以金融公司要收取较高利息来控制自身的资金风险。”吕随启表示。
对于利用消费金融公司来刺激消费实现扩大内需的言论,吕随启并不认同。他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和刺激消费无关,“这仅是金融体系的一次完善”。 无论如何,将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让很多短时间内有贷款需求的人看到了希望。如果一切运行顺利,此类公司将在6月份正式参与到百姓生活中。但如果此类金融公司贷款所收利息按4倍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金融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问题将成为新的关注点。
在金融公司的股东身份问题上,尽管银监会公布了出资人主要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但也为其他机构介入消费金融公司预留了空间——《试点办法》规定,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也可入股消费金融公司。
“这毕竟是个新的东西,监管层对此类公司监管经验不足,将面临巨大挑战,其中最难检测的就是股东信息披露及股东利润是否存在冲突的问题。”吕随启表示,他认为,在股东构成方面,如果是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一起做股东,存在的问题将更多更复杂。另外,违约风险和违约率如何有效控制避免形成坏账,也是令监管层“头疼”的问题。
与同级产品大比拼
消费信贷VS信用卡 据银监会相关人士介绍,消费金融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贷款服务与信用卡业务为客户提供的贷款服务虽然从理论上比较相似,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很大区别。
“一般来说,信用卡消费属于透支消费,就是客户先用自己拥有的额度进行消费,过50天之后再把钱还给银行。而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原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客户在进行消费时发现资金不够,到金融公司申请贷款,金融公司在核实贷款者信用记录后,将这笔贷款直接划给客户需要支付的商家;当客户在这个金融公司有过良好的贷款记录后再次贷款时,金融公司可以直接把资金贷给客户,由客户按照自己的需求将钱用于消费。”在阐述消费金融公司和信用卡业务的区别时,银监会人士这样表示。她说,为防止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被挪做他用,银监会还要求,该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
而在具体的贷款还款细节上,二者也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贷款额度上,目前很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较高额度的信用卡,一些信用卡金卡额度甚至高达百万元;而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也就是说,如果客户月收入5000元,那么金融公司一次性发放给他的贷款最多不超过2.5万元。
其次,在一笔贷款业务的还款时间上,信用卡的还款时间是3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最长为36个月。而据相关人士介绍,金融公司如果开设,还款期限可能为1年。由此出现了新的区别:信用卡在规定还款期内是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的,而金融公司规定贷款利率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消费信贷VS银行无担保产品 其实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之前,境内已经有一些银行推出了所谓“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贷款业务。例如渣打银行此前推出的“现贷派”贷款产品,这款产品对客户身份的要求是每月税前收入3000元,只要满足这一个条件,同时客户在央行信用记录良好,即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贷款,最长使用期限为4年。相比之下,消费金融公司的优点是没对消费者月收入进行硬性规定,它巧妙地将月收入与贷款额度联系在了一起。
和消费金融公司客户贷款的目的相同,“现贷派”产品也是用于小额个人或家庭消费,如结婚、装修、旅游、进修、购置家电等。除渣打银行外,花旗银行也有一款类似的小额贷款业务“幸福时贷”,基本上均是针对年轻人大宗购买、留学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费需求。但据记者了解,这些看上去没有更多附加条件的小额贷款,需要客户支付较高的利率,年利率一般在7%-9%之间,虽低于消费金融贷款,但服务费率不掉身价:“现贷派”与“幸福时贷”都采用固定利率,并按月收取贷款本金0.49%的账户管理费。
相比之下,消费信贷最大的优点是:客户只要信用记录良好,就可在短时间内获得贷款,最快一笔业务只需半小时。而银行无担保产品虽然“看上去很美”,可实际申请却要客户等待很长时间,办理业务的手续非常复杂。
消费信贷VS典当行小额贷款 虽然都是小额贷款,但消费信贷和典当行对客户提供的服务差别很大。从资金合算的角度来讲,消费信贷平均一年的贷款期限超过了典当行最佳贷款期限3个月的“底线”。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相关专家算的一笔账:以消费者在银行做房地产类一年期的贷款举例,银行贷款利息加上评估费大约需交贷款额的9%左右,这是一笔一次性的费用,而到典当行抵押兑现,3个月的月息是9.6%左右。“因此说,以3个月为期限,从费用和效率上来说,典当融资要明显比银行合算。但是超过了3个月,典当的费用就会超过银行贷款费用。”
与此同时,消费信贷可以实现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可典当行在这方面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必须拿到客户可以用来抵押的票据或车辆才肯放贷。
消费信贷VS小额贷款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所面对的人群主要是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并没有将融资大门朝中小企业和涉农企业敞开。
与之相比,此前在多个省市都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似乎贷款范围更广泛。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重点放在从事种植业(如蔬菜大棚)、养殖业、林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如玉米和果脯深加工)、农村流通业(如物流、运输业等)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身上。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机制,既不同于商业银行,也不同于农信社。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它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这些指标都低于消费金融公司。 另外,与民间信贷中比较常见的高利贷形式相比,消费信贷不但从利率上有优势,而且从地位上也有优势。虽然相关人士一直倡导民间信贷阳光化,但真正实现阳光化还要走很长的路,而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受银监会监管,一成立就是“正规军”。另外,在催款方式上,高利贷作风一贯被指为粗暴,但在银监会的《试点办法》中,明确提到“不得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催收贷款”。
3. 让消费金融惠及3亿新市民,如何精准有效的安排相关服务
4. 消费金融系统怎么做消费金融系统是如何开发的
消费金融系统是为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而搭建的多功能的现代消费金融平台,帮助消费者和消费金融公司沟通、交易以及服务的金融平台。
消费金融系统的研发是庞大的,每个消费金融系统的构成都是不尽相同的,原因在于定制化的需求充斥着整个消费金融行业,因为每个平台都有自己的特点。博恩软件消费金融系统需要开发完成:消费金融pc后端业务管理系统、pc在线业务管理系统、app/移动端业务系统、云金融系统等。
据网络资料显示消费金融系统博恩软件已经开发完成,PC和APP应用都有做,另外客户经理审件系统也已经完成,还有相应的风控模型,反欺诈系统,征信系统,催收系统等等。
5. 我所在是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线上积分商城,如何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用户活跃度、降低成本呢
一般对于银行/金融/保险等公司而言,通常会利用积分商城来丰富消费场景,提升用户活跃度。在积分商城中,除了常规的实物商品,以QQ音乐会员、爱奇艺会员、WPS会员以及各种代金券为代表的数字商品也越来越受欢迎。
数字商品既是营销获客的高效手段,也是快速增长的变现方式,这正是福禄聚采商城深耕多年的领域。背靠港股上市公司的福禄聚采商城专注于企业数字商品采购市场,不仅能为银行、保险、金融、汽车、医药等行业客户搭建积分商城,还可以为客户提供20000多种数字商品,可开发票安全正规⌄,而且不需要物流运输,权益到账快,深受现在年轻人的欢迎。
6. 互联网消费金融大战硝烟再起!
近年消费金融新产品不断涌现,仅2014年就动作不断:2月,京东“白条”正式公测,3月腾讯阿里布局网络信用卡,7月阿里巴巴推天猫分期付款,9月网络发布“百发有戏”……
布局热情或来源于网购族的迅速发展。艾瑞咨询集团联合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阮京文指出,2014年上半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增长超过预期,规模已经达到3.3亿人。庞大的消费需求孕育了一个潜在可观的消费金融市场,但是消费金融在国内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有数据显示,目前国内银行发放的贷款中,有82%都是贷给企业,只有18%是贷给个人消费,而这18%中又有15%是房贷,真正利用消费金融工具来进行日常消费的比例只有3%。
此外,由于受到严格的监管,专业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创新的空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国内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不包括房贷和车贷业务,仅能提供各种消费贷款,如家用电器、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耐用品消费项目。然而,这些领域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例很低。
互联网公司作为消费金融“新贵”,能扭转这个局面吗?笔者认为,互联网大佬们至少可以在拓展目标客户、扩大经营范围和强化跨界合作三方面有作为。
拓展目标客户。与美国和欧盟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相似,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主要的经营目标是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年轻人、年轻家庭和中低收入群体。显然,这部分人信贷需求大,对教育、旅游等有很强的消费愿望,并且有较为稳定的还款能力。但这毕竟是消费金融市场的一小部分,互联网大佬们完全有能力唤醒更多“沉睡资本”。消费金融应是为追求更高生活品质的人提供的信用服务,这可以看做是刺激消费的一种手段,其针对群体应该按照消费需求划分,而不是收入。互联网公司可以把产品与消费金融模式结合,进而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天猫分期付款可以算是一个互联网时代消费金融的初级版,以后还可以推出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搭配,用金融连接消费和投资,以吸引更多人参与到游戏中。
扩大经营范围。从美国、欧盟和日本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实践看来,除了不断翻新贷款组合的花样外,多样化贷款用途也是业务拓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居民的消费习惯更倾向于“现收现付”的消费方式,因此,国内的消费金融公司也纷纷拓展贷款渠道。以捷信金融消费公司为例,最初公司经营范围是向消费者提供各类电子产品和家电产品,后来将驾照考试、婚纱礼服等产品项目也纳入其中,现在公司在天津开设超过550家门店为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相比之下,互联网公司在为产品找销路方面有天然的优势,不管是京东、网络、腾讯还是阿里,都可以做到平台产品促销与信贷推广可以无缝对接,信贷产品创新速度和质量留下了更多想象空间。
强化跨界合作。不可否认,互联网公司在很多方面都有优势,至少每一个新产品出现,都能够吸引到足够的注意力,但软肋也很明显,那就是消费金融专业管理经验不足,通过跨界合作来提升消费金融运作的专业性是一个可考虑的方向。与美国、欧盟国家不同,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还没有完备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如果一味强调产品创新而出现滥发信用现象,产品风险系数提升,这将给互联网公司埋下安全隐患,尽管现在互联网公司都注重沉淀数据,以提升对借贷者风险评估水平,但数据的有效性、分析的专业性还待检验。如果金融管理经验不足,可以把部分业务外包给专业性更强的金融机构,或者合作。比如可以与小贷公司、P2P平台等合作,获取个人、企业的征信数据,借鉴其风控模式等。
(图片来源网络)
7. 消费金融是马上金融吗
是的。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金融”)是一家为中国国内居民提供个人消费金融服务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本着“为百姓服务”的价值观与“让生活更轻松”的愿景,致力于成为最被信赖的金融服务商。
资料显示,北京秭润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运用央行征信数据、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是马上消费互联网化、技术创新的基础。
消费金融公司在西方国家以及亚洲地区如日本、台湾等已形成成熟的运作模式。在个人信贷领域,具有与信用卡业务、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三分天下的重要地位,市场份额接近30%。
8. 若你是产品经理,如何推广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
若我是产品经理,我会通过以下几个方式来推广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
1.广告投放和运营活动紧密结合。金融产品不管是品牌投放还是效果投放,都不应该是为了投放而策划配套的营销活动,而是在有明确的获客数量、质量需求,有明确的营销节点的基础上,匹配有效的媒介组合,结合运营活动去推。
2.打造运营支持团队,灵活支撑营销活动。成立敏捷灵活的运营支持团队,包括营销策划、产品经理、UI设计、前端开发。能够根据营销热点和产品推广节奏快速的推出运营活动,并根据活动效果不断的优化迭代。
3.形成品牌特色,带动口碑传播。找到合适的供应商,谈一个比较好的政策,把获客成本在商品端进行适度的补贴,辅以12期甚至24期免息的政策,用低价/平价的商品吸引用户自然聚拢、分享和增长。
4.真正的把积分用起来。积分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提升用户粘性,用得不好只会徒增运营成本,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5.用户运营需要套路,尊重用户智商的套路。
9. 消费金融最早是以怎样的形式出现的
10月9日,建设一行推出汽车消费金融业务,这一次的汽车消费金融,强调服务于终极客户,通过金融刺激个人汽车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群体,进而推动汽车生产。这一次的消费金融从10月9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在10天左右的时间内,上海、长春、武汉三个城市已经形成3000万元的汽车消费额度。其他一行如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也相继推出这项金融业务,对1998年中国汽车市场的繁荣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0. 消费金融是什么
消费金融
传统消费金融(consumer finance,英文简称CF)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无论从金融产品创新还是扩大内需角度看,消费金融试点都具有积极意义。
在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适时地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是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趋势和需要的。从金融产品创新看,个人信贷业务是传统银行难以全面惠及的领域,建立专业化的个人消费金融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居民个体。
中文名
消费金融
外文名
consumer finance
性质
消费场景的金融服务
三重属性
消费+金融+场景
来源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快速
导航
来源表现形式影响监管发展体制前景评论
简介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拟试点设立的专业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在设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在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
来源
其来源于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13日宣布,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银监会将对此类机构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成功后再进行推广。
《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且应具备最近一年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600亿元等条件;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在试点阶段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结合国际经验,《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设定了有关监管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等。
消费金融原理
表现形式
消费金融公司--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门槛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货币,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及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等。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前者通过经销商发放,后者直接向借款人发放。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表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样一类新型金融机构,是促进中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
影响
消费金融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在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广受不同消费群体欢迎。
有数据显示,中国最大的家电连锁企业之一—苏宁电器(002024,股吧)的部分零售网点因有消费信贷的支持销量增加了40%。不少专家指出,要大规模启动国内消费市场,除了加大银行等机构的信贷支持以外,还需要消费金融公司等更多专业化金融机构的支持。
监管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将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且消费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此外,为防止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被挪作他用,银监会还要求,该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而且只有已取得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信誉良好的老客户才可得到此项贷款。
中国银监会上周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未来几个月,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将先行试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这类公司是经过银监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期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不能经营“车贷”和“房贷”,且贷款利率在4倍于银行利率的范围内,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承受力灵活商定。
发展体制
在国际上,消费金融体制已有400多年的发展历史,无论在海外发达市场还是新兴市场,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显示了独特优势。从扩大内需角度看,金融危机缩减了国外需求,启动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未来转型的方向;而消费金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促进消费的。然而,在以上积极的政策目标解读之余,我们亦不能过度期望。如果深入地分析和考虑我国居民消费与金融市场的状况,则消费金融体系的前景不容乐观。
其一,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落后,不对称信息会增加借款人道德风险,并导致金融系统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以降低损失,这样会引起“逆向选择”而使得借款人基本都是有信用瑕疵的群体,最后消费金融公司的借贷市场变成了“柠檬市场”。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则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将面临信用危机的挑战。
其二,消费金融体系的自身信用面对挑战和竞争。一个运作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