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层如何防止人民币被狙击
1. 金融危机下结合我国实际怎么加强金融监管
摘要:我国的金融监管应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通过中国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制定,借鉴国外金融监
管经验,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988(2009)02-0048-05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逻辑联系
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发展,而金融风险从另一个角度也迫使金融向前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两者
之间又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近代金融创新的目的之一就是规避金融风险。金融创新特别是
以金融工程形式出现的金融创新,为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金融创新毕竟是一种
工具,它可以用于好的方面兴利除弊,也可以用于不好的方面。即使不被利用和操纵,金融创新本身在规避
了某些风险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风险,特别是金融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将一种金融风险转换为另一种
金融风险。另外,有些金融创新在初期能够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当其成熟以后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金融风
险。金融风险与金融创新的内在关系如下:
(1)不是所有的金融风险都可以用金融创新来规避。有些金融风险可以依靠金融创新来规避,有些金
融风险则只能依靠管理和其他手段来规避。
(2)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是用来规避金融风险的。金融创新有不同的动因,有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有
的是为了规避管制,也有的规避了金融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金融创新的确是用来规
避金融风险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金融创新都肩负着规避或消除金融风险的职责。
(3)金融创新增强了各主体规避金融风险的各种能力。在规避直接金融风险方面,承担金融风险的主
体可以适当地使用金融创新来减少损失。在规避间接金融风险方面,由于直接金融风险的规避所引起的间
接金融风险必然会减少,所以金融创新也能帮助规避间接金融风险。
(4)金融风险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从金融创新的起源来讲,最初的金融创新就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的发展过程证明,金融创新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也就是金融风险表现最为激烈的时期。金融创
新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与金融风险的加剧有着直接的关系。
(5)在规避金融风险的同时,金融创新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金融风险。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到现在,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加剧一直是国际金融市场最为鲜明的发展特征。90 年代以来,全球几乎每一场金融
风暴都与金融创新有关。金融创新对金融风险推波助澜的作用令人谈虎色变。金融创新可以规避金融风
险,金融创新也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总之,现代虚拟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倒金字塔结构是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内在根源。金融
工具或金融市场运作体制的不断创新、不断演化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构建了这个巨大的倒金字塔。金
融创新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创新越发展,这个倒金字塔也就越庞大,金融体系也就越不稳定。在庞大的衍
生市场面前,金融机构的脆弱性表露无遗,一旦某一部分出现问题,整个倒金字塔就会轰然倒塌。不可否
认,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经济发展起了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给金融体系结构、功能以及制度安排带来
巨大改变,这种深刻变化极大推动了经济金融化与金融自由化的进程。然而,金融创新也是“双刃剑”,如
果使用监管不当,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性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当代金融创
新成果,为投机者提供了大批操纵市场的先进手段和便利工具,使之拥有了撼动一国或地区金融市场的
巨大能量;在金融自由化成为当代金融发展的主旋律时,以确保金融系统稳健运行为目的的金融监管在
如雨后春笋般的金融创新面前,显得十分无力。这些都成为增大金融系统风险、造成金融系统不稳定性的
重要因素。但是,尽管如此,金融创新必须进行,否则会阻碍金融发展。我们在金融创新中规避金融风险,
发展金融;在监管由金融创新带来的新的金融风险中推动金融创新,形成良性循环。
二、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探索
1“. 十一五”期间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的构想
根据我国“十一五”规划中“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
的指导思想,同时从我国金融发展的长期趋势来看,中国金融业迟早要走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道路。
因此,有必要未雨绸缪,提前设计和规划金融监管模式。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也可以有两种选择,即统一
监管模式和功能监管模式。由于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产品复杂、金融风险多样,因此,理想的监管模式
应该是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模式,具体而言,可以在统一监管框架下实行监管机构内部专业化分工,也
可在功能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设立一个协调和风险综合控制机构,实现专业化监管和统一监管的结合。联
系中国实际,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可以采用在统一框架下实行监管机构内部专业化分工的方式构建中国
的金融监管模式。具体来说,可由人民银行牵头,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务院法制办
及中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设立。成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局)作为一个集中统一的监管框架,内部构建
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成的专业化分工的“三合一”的功能型监管体系。与此同时,还应加强金融机
构的内控机制,在金融监管委员会(局)金融中介机构服务管理部的协调下,充分发挥金融自律性组织、会
计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构造起一个广泛的金融监管体系。
建立我国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是要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资源进行整合,目的是要以
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为原则,通过优化监管组织结构,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金融监管队伍,实行金融监管
政策的统一制定和执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可以防止出现决策与执行“两张皮”或分业监管模式下“各
自为政”的弊端,又能从根本上消除多层次监管、重复监管、机构性监管所产生的问题,有利于增强我国金
融业的整体竞争实力,防止发生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将模式改革成本降低到最低
限度,要努力缩短组建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的时间。由于金融监管体模式化较大,人员调整较
多,如果改革时间拖得过长,部分工作人员会因工作和职责调整的不确定性而出现等待心理和短期行为,
容易导致一定时期内的金融监管缺位。有关国家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经验表明,改革方案确定之后,在一
年内完成组建有关监管机构比较可行。与此同时,要尽可能克服不同监管部门存在的监管文化差异,并在
法律上为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提供支持。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建立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目前金融监管中存在的三大弊端:一是金融监管
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监管真空、重复现象仍然存在,金融监管协调效率低、法律约束力不强。
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例,其交叉性金融创新工具的出现使得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业务领域互相渗透,但
目前未有任何法律对此做出规定,存在监管空白点。二是当央行与各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在
货币政策取向、金融系统性风险程度判断、处置突发性金融事件等问题上产生分歧或争执不下时,由于没
有一个权威决策部门,最终只能将问题提交到国务院解决,决策的低效率在所难免。三是特别是在基层,
当涉及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问题时,地方政府、央行、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如何
进行协调不明确,一旦发生风险,容易延误最佳处置时机。
因此,加快金融监管协调立法势在必行。建议国务院制定《金融监管协调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协调目
标、基本原则、协调组织机构、央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在协调机制中权利和义
务等。《金融监管协调条例》应明确央行在协调机制中的具体牵头组织职能,将央行、金融监管部门在履行
职责上的分歧、冲突和盲点作为协调重点。
鉴于我国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着相当的风险,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之后,为了加强金融
监管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需要处理好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在防范风险方面的合作,建立跨部门
的金融稳定机构,专门负责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可以设立货币安全与稳定局,因为金融
监管和货币政策二者虽有显著差别,但在政策操作中却存在着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适当的金融监管不
仅能够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为货币政策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健康、有活力
的金融体系,增强对货币政策变化反应的灵敏性,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正确的货币政策则可以有效地
促进实体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而这又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业安全的根本保证。人民银行在
政策操作中如能使二者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效果就会产生倍数效应。但是如不能
保持协调一致,则会给对方造成不利的影响。实践证明,不当的货币政策会加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压
力,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过于严厉或宽松的金融监管则会干扰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影响货币政策的实
施效果。因此,将金融安全与稳定局作为一个常设的协调机构,既可以在该机构的协调下营造稳定的金融
体系,又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尤其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
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联系,密切关注外资银行的经营状况,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向我国蔓延。
在金融监管协调具体工作制度层面,央行应与各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联合制定协调机
制的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共享信息范围、信息采集具体分工、交换方式、保密规定等内
容。二是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对一些关联业务和交叉业务尽量采取联合行动,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
率。三是建立紧急磋商制度。分别针对日常状态、紧急状态和危机状态的不同情况,尤其是金融风险突发
事件,规定双边或多边磋商机制启动的条件和程序,明确有关各方的职责、处置手段、法律责任。同时要加
强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制定,借
鉴国外金融监管经验,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为了发挥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的作用,可以在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下设立金融监管咨询专
家小组,充分利用学术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等社会资源,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在金融监
管和金融发展方面的意见,为金融监管政策的调整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从法律环境上看,为
了紧跟金融改革与开放步伐,适应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需要,应对监管的法律制度进行清理,要对不适应
我国金融发展的法律条款予以废除或修订,尽快修订现有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法规的不适宜条款,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安全与监督管理法》和《金融安全与监管协调条例》等法规,增强金融法规的适应
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金融执法的专业化和效率,为我国金融业的综合化发展和有效金融监管创造
必要的法律环境。
总之,要从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出发,循序制定建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的具体方
案,实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新整合,防止部门利益、机构膨胀驱动,实行机构精简,促进监管资源的优化和
配置,充分发挥统一金融监管模式带来的好处,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保持金融业平稳运行,促进国民经济
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
2.未来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设计
从长远来看,中国金融业未来要走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道路。因此,我们既要面对现实,又要着眼未
来,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鉴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可能成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
的形式,金融监管模式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除此之外,还应加强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并充分发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金融自律性组织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构筑一个广泛的金融监管体系。
(1)监管主体及其职能。监管主体主要包括:现有的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
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和即将成立的中国金融监督
管理委员会(局)和信托监管局。主要职能: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局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包括
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银监会和信托监管局,分别负责对银行业和信托投资业务
的监管,将现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银行业和信托的监管职能移交银监会和信托监管局;证监会和保监
会分别负责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证监会和保监会继续执行现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能。
(2)监管机构间的协调。由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负责进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信托监
管局的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监管机构要向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报送监管信息,监管机
构提出的问题由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负责协调解决,各监管机构之间要尽可能做到信息互通
共享。
(3)建立健全金融自律性组织,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金融自律性组织是金融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自我约束的一种民间管理形式,它可以通过行业内部的管理,有效地避免不正当竞争,规范其行为,促进
彼此间的协作,与监管当局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金融自律性组织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金融监管中不可缺少的。目前我国的这类组织很不健全,就是已经建立的,其作用也没有
得到充分的发挥。今后,应由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牵头建立和健全金融自律组织,采取会员制管
理方式,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入会,入会者要交纳会费,遵守该组织章程。金融自律组织参与监管,主要负责
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会员的管理、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有
关监管信息等。
(5)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对一国经济安全的影响愈来愈
明显。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人中国,同时中国金融机构也将走出国门。另一方
面,随着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由于其业务广泛,经营范围会跨地区、跨国界,而各国的监管政策存在差
异,因此,仅靠本国监管当局的监管是不够的,必须加强与国际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与交流,密切合作,共
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与蔓延。
参考文献:
[1] 曹慧.欧盟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发展[J].中国金融,2007,(5).
[2] 周泉恭,王志军.欧盟国家金融监管结构发展分析[J].当代财经,2006,(4).
[3] 卢伟.试论我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立法现状及完善[J].改革与战略,2007,(10).
2. 关于金融危机
什么是金融危机
2004 11.9
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其特征是人们基于经济未来将更加悲观的预期,整个区域内货币币值出现幅度较大的贬值,经济总量与经济规模出现较大的损失,经济增长受到打击。往往伴随着企业大量倒闭,失业率提高,社会普遍的经济萧条,甚至有些时候伴随着社会动荡或国家政治层面的动荡。金融危机可以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危机等类型。近年来的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某种混合形式的危机。
http://www.gwamcc.com/eyeshot/view_user.asp?id=5185
亚洲金融危机八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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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4:59 中国经营报
作者:刘军红 来源:中国经营报
1997年7月2日,泰铢贬值,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东南亚经济由“奇迹”落入“危机”,至本月,刚好八周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传染特征告诉人们,在经济活动全球化背景下,邻国和地区经济的变动并不是别人家的“门前雪”,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也不是我们可以轻易忽略的旧事。
反思:“双错位”拖垮多国经济
一般认为东南亚金融危机首先表现为货币危机。也就是东南亚各国货币暴跌引发了大规模的银行信用危机,在波及和传染效果下,进一步演变为整体经济危机。作为其前提,1995年夏季以后的日元对美元贬值,导致东南亚各国出口竞争力下降,使贸易收支表现赤字,直接投资魅力锐减。这种状况持续到危机爆发前夕仍没有改变。
同时,1997年中期,在全球金融自由化背景下,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国相继实行了汇兑制度改革,搞浮动汇率制,并允许资本自由进出,导致外资银行和对冲基金等主导的短期资金大量流入。如1995年东南亚危机各国经常收支出现410亿美元赤字,而资本收支则表现了815亿美元的顺差,1996年资本收支顺差进一步超过1000亿美元,而直接投资只有58亿美元,这意味着绝大部分资本为短期游资。短期资本具有较强的移动性,带有急剧动荡的风险。特别是,在东南亚各国的金融系统尚缺乏“金融变压器”功能的前提下,短期外资大多经本地银行直接被应用于国内长期实业投资,如房地产投资,并没有经过金融资本市场进行“变压”。这些“高能”资金直接应用于国内实业项目,好比“高压电源”未经变压器直接插入“低压电器”,其危险性可想而知。在外资源源不断流入时,这种“错位”融资尚能持续,但是,当外资集中撤离时,因资金被压在长期项目上,无法立即偿还,结果导致银行信用危机。另一方面,短期游资多为美元资金,外资集中撤离东南亚市场,导致外汇市场上集中抢购美元,抛售本地货币,直接诱发了本地货币贬值,又形成了币种上的“错位”。这种“双错位”被认为是东南亚货币金融危机的元凶。
预警:经济结构隐现新风险
八年后的今天,虽然东南亚各国经济全面复苏,直接投资不断增加,外汇储备余额全面上升。但东南亚经济在结构上又表现了新的风险。首先,当前的东南亚,在贸易结构上,形成了日本、中国和东南亚四小龙之间的三角贸易关系;在产业分工上,重新确立了先日本,后“四小龙”,再中国的产业梯度。日本主要生产高附加价值的核心部件、中间产品,向东南亚四小龙和中国提供生产设备、原材料以及核心部件;“东南亚四小龙”作为次级生产基地,进行相对高级的制造生产;而中国则提供组装加工车间,并再将最终产品出口到美国和日本市场。在产业上,日本为“头雁”,在贸易上,中国则表现为“龙头”。在这种结构下,中国成为日本、东南亚的出口“中转站”,直面美国的贸易制裁风险。
其次,在汇兑制度上,自2001年前后,东南亚出现了事实上的对美元联动关系,重新表现了新形势下的汇兑风险。再次,为了保持与美元的联动关系,在前一阶段美元贬值背景下,东南亚各国大量买进美元,平衡汇率,结果导致外汇储备急剧增加。截至2004年底,包括日本在内的东南亚外汇储备总额已超过2万亿美元。中央银行持有的巨额美元资产运用方向成为各国的难题。迄今为止,各国央行主要将储备的美元资产运用于购买美国国债,导致美国国债价格急剧上涨。但是鉴于以下三个因素的变化,东南亚各国的外汇储备充满了汇兑风险。第一,美国经常收支和财政收支的双赤字不断膨胀,美元颓势难改,一旦美元贬值,将给东南亚各国央行带来巨额损失;第二,近年,日本积极推动亚洲贸易“脱美元化”,与东南亚的贸易结算中,日元比例急剧提高,2004年日元结算比例首次超过美元,但东南亚各国外汇储备中的日元比例平均仍仅在5%左右,贸易与外汇储备出现新形式的币种错位;第三,在伊拉克战争和欧元升值背景下,东南亚各国央行增加了欧元储备,而近期,在美国提高利率、欧盟宪法投票遭遇挫折,欧元的国际货币地位面临挑战的形势下,增储的欧元如何调整又成为东南亚各国央行的新难题。
尤其不能忽视的是,美国国会对中国人民币汇兑制度改革压力增强,一旦人民币汇兑制度改革仓促落实,不仅将影响国内金融系统稳定,同时因东南亚各国对我国贸易依存加深,将直接影响东南亚各国的实际对外出口,从而导致各国国际收支恶化。在东南亚金融系统依然脆弱的环境下,又将带来新的汇兑风险。
经济的相互依存客观上要求各国政策的相互协调。在东南亚危机爆发后的第八个年头,不仅需要东南亚各国彼此协调经济政策,同样也需要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主动与东南亚协调政策,共同控制潜在的经济风险。
漫画一周
平民奥运主题的胜出
7月6日,国际奥委会在新加坡宣布,伦敦最终胜出,成为2012年奥运会的主办城市。先前颇被看好的巴黎在最后一轮败北。据了解,巴黎计划投资为25亿欧元,低于伦敦的38亿欧元,是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次,伦敦的平民奥运主题,历史上曾是挽救奥林匹克运动的渊源,也让伦敦赢得了不少感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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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20050709/14591779280.shtml
审视金融危机
LEARNING.SOHU.COM 2004年3月5日14:37 [ 李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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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的金融体系融入全球金融体系,任何来自外部的风吹草动都将对中国的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影响,而中国自身的金融体系现状也无法回避金融危机的风险
过去十年间,对于全球经济危害最大的事件既不是战争也不是自然灾害,而是此起彼伏的金融危机。在这十年间规模较大的金融危机有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1998
年的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的俄罗斯金融危机和巴西金融危机、2000年的土耳其金融危机和2001年的阿根廷金融危机。
十年来的几次金融危机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它们大多发生在新兴市场国家。这些新兴市场国家在自身宏观经济条件尚未成熟的时候比较早地进入了全球金融体系,完成资本项目下的本国货币可自由兑换。尽管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普遍认为允许资本在各个国家间无限制地自由流入和流出对于债务国和世界经济有益,但大量的资本项目自由化带来了投机性外汇交易和银行危机。有的新兴市场国家在经济基本面出现问题的背景下,一旦本国货币被国际炒家狙击,往往首先汇率失守,本国货币大幅贬值,然后银行业遭遇危机,大量中小银行倒闭,危机扩散到整个社会,导致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出现倒退,多年成果毁于一旦,在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甚至引发了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
中国政府在1996年年底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时,曾经承诺2000年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正是由于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不可自由兑换,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逃过一劫,而东南亚国家遭受金融危机蹂躏的惨状也令中国政府深为戒备。因此,从1998年开始,加强金融监管、清理整顿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中国金融行业的主题。其中比较大的动作包括救助四大国有银行、整个信托业的推倒重来、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农村“三会一部”的清理撤销等等。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将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这个时候,在未来若干年中国会不会发生金融危机、发生了金融危机如何应对的问题已经不容回避。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和学者已经深刻认识到金融危机将成为中国经济下一步发展所面临的最大危险和挑战。2001年,著名的华人经济学家钱颖一和黄海洲在递交到最高层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未来十年内中国发生金融危机的概率差不多是100%!
除了中国身边的亚洲金融危机引起了国内的广泛关注以外,对于过去十年间新兴市场国家频频发生的金融危机,从墨西哥金融危机到俄罗斯金融危机再到阿根廷金融危机,并没有引起国内各界太多的关注。学术界到政府官员对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关注,主要是分析为什么创造“东亚奇迹”的东南亚国家会发生金融危机,以及中国能否避免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传染。亚洲金融危机一结束,国内的金融问题以及金融改革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而对于金融危机进行深入研究,如何防范和管理金融危机不再引人关注。在很多人看来,只要中国加快金融改革,金融危机距离中国很遥远。其实,随着中国的金融体系融入全球金融体系,任何来自外部的风吹草动都将对中国的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影响,而中国自身的金融体系现状也无法回避金融危机的风险。因此,深入研究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研究金融危机与国际资本流动的关系,了解其他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金融危机的防范与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对于中国在未来应对金融危机具有重要的作用。
幸运的是,国内最新出版的两本关于金融危机的杰作《金融危机、流动性与国际货币体制》(让·梯若尔著)和《金融危机的防范与管理》(巴瑞·易臣格瑞著)对于过去十年的金融危机以及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深刻的理论分析和经验介绍。
面对过去十年间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众多宏观经济学家和国际经济学家都在思考以下这些问题:金融危机是不是完全资本账户自由化所带来的令人不快而又不可避免的副产品?世界各国应当演进到一个共同治理的模式,其中的解决方案是经常性的非危机事件,还是一个地方自治债券模式,其中很少发生不履约事件?一个较好的秩序(即国外直接投资与证券投资的自由化以及在短期资本流动自由化发生之前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机构谨慎地监督金融中介)能否防止这些危机的发生?是否应当对短期资本流施加暂时的或永久的限制?所有这些措施如何与汇率体制的选择相适应?这些危机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处置?以及国际金融机构是否应当改革,应当怎样改革?经济学大师让·梯若尔教授在《金融危机、流动性与国际货币体制》中试图从理论上回答这些问题。
尽管经济学家对于金融危机有大量富有成果的研究,但长期以来,经济学家对于金融危机的理论分析一直缺乏明确的分析框架,而梯若尔试图在这本书中用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又译公司财务)中的“双重代理”和“共同代理”理论来建立金融危机研究的基本分析框架。梯若尔首先分析了关于金融危机以及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普遍观点。他认为,大多数的改革建议只注重表象而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并且无法协调建立有效的融资限制条件与确保借款国自行改革之间的目标冲突。他强调指出,正确识别市场失灵对于重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目标责任是十分必要的。然后,他将公司金融、流动性供给以及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运用于个体国家的借款问题。建立在“双重代理”和“共同代理”的基本分析框架之上,他重新审视了通常建议的政策,并且考虑了多边组织如何帮助债务国在开放本国资本账户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收益。对于从事国际金融的理论研究,尤其是对于金融危机的研究感兴趣的学者而言,这本薄薄的小书带来的是丰厚的收益。
对于政府金融主管部门的官员和相关的政策研究人士而言,如何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爆发的金融危机中吸取教训,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其他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中汲取经验,从而学习防范和管理金融危机的方法,是他们更加感兴趣的话题。对于这些人而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政治经济学教授巴瑞·易臣格瑞的《金融危机的防范与管理》能够满足他们的要求。
曾经担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顾问的易臣格瑞对于过去十年在新兴市场国家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大量的仔细观察和深入研究。在这本书中,他深入地分析和研究了各国对于金融危机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发生金融危机之后的应对措施,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救援措施,并且对众多的学者提出的政策建议进行了分析。对于金融危机的防范,他从增强透明度和信息披露、遵循国际组织确立的标准、加强对金融体系的审慎监管、对汇率进行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指出防范危机的官方努力应当建立在两大支柱之上:市场纪律和审慎监管。他具体分析了在阿根廷和土耳其金融危机中各方所采取的措施产生的教训和带来的影响。对于政府官员和政策研究人士而言,易臣格瑞的介绍和分析都充满了有用的信息。
对于金融危机问题感兴趣的人士都应该认真读一下这两本薄薄的小书,让·梯若尔和巴瑞·易臣格瑞将把他们对于金融危机的睿智思考分享给大家。
http://learning.sohu.com/2004/03/05/77/article219307774.shtml
关于阿根廷金融危机的分析与思考
金融危机过后的阿根延经济正在复苏
众所周知 , 阿根廷于 2001 年至 2002 年爆发了史无前例的金融危机 , 并同步发生财政危机、企业危机、政 治危机、社会危机、体制危机。对此, 阿根廷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 努力走出危机阴云, 使 GDP 逐季增长 , 增幅超过 0.5%,2002 年第四季度曾高达 2.0%,2003 年 GDP 估计增长 6%, 2004 年预计增长 5% 。财政经常 性账户从 2002 年 5 月起出现盈余, 收支逐月增加。
一年多来, 阿根廷政府为化解金融危机, 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 在金融危机初期 , 被迫采取了两项措 施 : 一是通过《公共紧急状态和汇率体制改革法》 , 赋予新总统几乎不受限制的经济权力以应对危机。冻结 银行存款和对美元存款按 121.4 的汇率强制比索化。 二是通过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援助、“倒账”( 即暂 时停止支付到期外债本息 )末日与国际金融机构等国际机构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谈判等形式, 获取贷款援助, 减轻和延缓债务偿还负担。
金融危机之后 , 采取四项措施 : 一是在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的谈判要求下 , 在 2004 年前先确定一个货币发行控制在 30% 的增幅内、通货膨胀 5% 的涨幅内的货币 政策目标 , 然后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 根据通货膨胀 预期确定保持稳定的浮动汇率制。二是努力恢复人们 对银行的信心。危机发生时 , 全国银行由 90 多家减少 到 50 多家 , 员工收入水平也下降一半 , 冻结存款和强 制比索化等措施对储户伤害较多 ( 比索存款贬值 2/3以上 ), 人们不愿也不敢向银行存款。危机之后 , 政府 向人们发出恢复对银行信心的号召时 , 人们响应了政 府的号召 , 储蓄很快回升 ,2003 年 6 月已达 6472 万比 索 , 较最低的 2002 年 7 月的 54 包 0 万比索增加 992 万 , 月均增长 1.7% 。三是鼓励银行向私营部门增加贷款 , 根本改变危机前要求银行过多向公共部门增加贷款的 做法 , 促进经济恢复。四是严格限制美元汇出和商品进 口 , 鼓励农产品出口 , 吸引国外游客来阿旅游 , 以增加 经常性账户盈余。四是在改革税制、加强征管的同时 , 努力控制财政支出 , 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或盈余。
阿根廷金融危机成因的分析
( 一 ) 僵硬的货币局制度使本币价值被严重 高估, 削弱了阿经济竞争力。问根廷之所以在 1991年选择与美元挂钩的货币局制度 , 即货币发行量以国 际储备为基础。 1991 年之前常用发行钞票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 加上其他因素 , 致使通货膨胀长期居高不下 ,1989 年曾高达 49% 。 1991 年采取货币局制度后 , 通胀很快得到控制, 1994 年消费品价格仅增长 3.9% 。但 在注重控制通胀的同时 , 没有注意美元的走向 , 使得比索也随之被逐步高估, 商品进口便宜 , 出口较贵 , 进而 逐步削弱了阿根廷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 经常性收支长 期处于赤字状态 , 国际储备逐步减少 , 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基础也就薄弱起来。
( 二 ) 金融监管过于简单化、行政化。阿是全面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国家 , 银行不仅私有化 , 而且为 外资控制 ,10 大私有银行中 ,7 家为外资独资 ,2 家为外资控股, 外资控制了商业银行总资产的近 70%, 资本也是自由流动的。在危机发生之前 , 一些引致危机的因素已经发生了量变, 大量的外资抽逃, 但政府缺乏金融 风险预警体系, 金融监管不力 , 以致没有做好应有的防范。危机发生后, 政府仓促行动 , 采取了一些过于简单化、行政化的措施, 如限制居民提取存款, 控制资本流动 , 暂时停止支付到期外债, 大幅度削弱工资和养老金等, 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反而激化了矛盾 , 加剧了危机。
( 三 ) 国家财政支出难以控制 , 收支状况逐 步恶化。阿根廷公务员队伍庞大 , 公务员工资高、福 利好 , 财政支出居高不下。阿全国人口 3600 万 , 其中 公务员 200 万。 20 世纪 90 年代以前 , 尽管政府曾通过 发行货币的方式弥补收支缺口 , 但经济基础还比较好 , 税收是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实行货币局制度后 , 政府 很快找到了一个很好的、重要的替代收入来源 , 即在 1990-1995 年通过对 123 家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获取 了 184.5 亿美元的收入。 1996 年以后 , 这笔收入就锐减了 , 而阿根廷梅内姆总统为了第三次连任 , 中央政府支 出不仅不能减 , 而且还要继续增加 , 对地方政府不愿也 难以进行控制和约束 , 这使各级财政收支状况逐年变化 , 不得不通过举债为继。
( 四 ) 沉重的债务负担使政府不得不“倒账”。各级政府为了弥补公共财政收支缺口 , 大量举借外债 , 中央政府债务从 1996 年的 900 亿美元急速上升 到 2001 年的 1550 亿美元 , 占 GDP 的比例超过40% 。 按照国际通行的60% 的警戒线 , 这一比重并不算高 , 但主要问题是阿根廷是发展中国家, 债务结构不合理 , 还本付息期限集中在 2001-2004 年 , 且利率较高 , 加重了债务负担。同时地方政府债务也较多, 因为阿宪法规定 , 省政府不必经中央政府批准只须省议会批准就可自行举债。这样, 阿根廷各省就直接在国内外举债和发行代币券 ( 即准货币发行 ) 。当借新债还旧债的链条断裂时, 债务危机也就爆发了, 阿政府不得不宣告暂时停止支付到期本息。金融危机后 , 中央政府为进行债务重 组 , 加强外债管理 , 统一接管了地方政府主权外债。
( 五 ) 脆弱的财政经济基础抵挡不了外部环境冲击。近年来, 由于阿根廷经济不景气 , 进出口能力大幅下降, 在阿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银行赢利能力下降, 加上比索价值高估, 大量外资抽逃, 吸引外资的难度加大 , 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冲击下, 阿根廷也就不可避免了。
( 六)国内政局不稳是果也是因。自 20 世纪 80 年代初阿军政府实施“还政于民”的策略以来 , 政治民主化不断发展 , 党派之争也日趋激烈 , 出现经济问题 政治化倾向。执政党欲推行的一些经济政策受到很大掣肘 , 难以落实 , 不仅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失控 ,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也失控。由于国内问题的累积 , 政府高层也 产生了矛盾 , 过于简单化、行政化应对危机的措施使民众对政府大为不满 , 导致政权频繁更迭 ,12 天之内换了五位总统 , 炙手可热的总统宝座一时成了烫手的山芋。 政治危机又使金融危机的危害性加重。
阿根廷金融危机留给我们的思考
( 一 ) 金融稳定对经济、社会和政治稳定至 关重要。在现代经济社会中 , 金融一活全盘皆活 , 金 融一乱全盘皆乱。拉丁美洲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 社会动荡和政权更迭已经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 在加 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的我国 , 金融发挥着越 来越重要的作用 , 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 维护金融稳定 对于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顺利实现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 , 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认识 , 保持警惕 , 未雨绸缪 , 标本 兼治 , 确保金融稳健、高效运行。
( 二 ) 不断增强民族经济竞争力是实现金融
稳定的重要基础。 1997 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从我国 东南边国家蔓延到俄罗斯和拉美 , 我国安然无恙 , 主要原因有二 : 一是实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重的外资 引进战略 , 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 形成了强大的外汇储备;二是在因周边国家发生金融危机、外需不振的情况 下 , 及时启动了扩大内需的政策 , 迅速收到成效, 不仅 通过扩大内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且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企业技改投资等方俨式 , 强身健体 , 增强了发展后劲。
( 三 ) 切实管好政府债务 , 特别是主权外债
是实现金融稳定的重要内容。大力吸引外资 , 有利 于缓解国内资金的短缺 , 促进本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 但借债是要还本付息的 , 因此借债要考虑项目的使用 效益和偿还能力。阿根廷的教训告诉我们 , 政府举债规 模必须有所控制 , 举债权限必须集中到中央政府。尽管 我国实行分级财政, 地方也多次呼吁自行举债 , 但我们 认为对举债权限问题仍应持相当谨慎的态度 , 避免地 方政府行为短期化 , 避免债券市场出现混乱。中央财政应切实履行统一管理政府主权外债的职责, 相关部门 要做好配合工作; 政府债务特别是主权外债的结构要 合理 , 规模要适当, 必须与政府的偿还能力相适应。在加强政府主权外债管理的同时, 对其他外债也要借鉴 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和运作。
( 四 )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是实现金融稳定的 重要措施。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 , 汇率成为一个重要的纽带, 成为国家调控的重要工具。阿根廷实 行固定汇率制的最大感受就是对控制通货膨胀非常有力 , 但“进去容易 , 出来很难”, 即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没有理由抛弃 , 在困难的情况下抛弃很难 , 一旦抛弃 结果很糟。我国现在成功地实行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 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 主要因为我国有较多的外汇储备 , 并且只放开经常性项目收支。他国教训和我国经验告诉我们 , 应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 同时在深化金融改革中进一步探索 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金融自由化, 特别是资本 项目自由兑换、金融开放化 , 要在完善监管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 五 ) 建立稳固、强大的国家财政是实现金融稳定的重要保证。综观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教训, 金 融风险最终要反映和体现到国家财政上来。因此 , 政府 在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 要注意加强财政 收支管理 , 壮大财政实力。当前我国财政赤字不断增加 , 面临的各种风险也在累积 , 因此 , 必须清醒地认识 到警惕和防范财政风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不仅要对 中央政府预算内的显性债务 , 而且要对中央政府预算 外的显性债务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 , 进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 还要对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各种欠账、挂账、亏损、不良资产等隐性和或有债务进行有效监 控 , 并研究制定各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积极措施。
财政部办公厅
欧文汉系办公厅副主任
http://www.bjcz.gov.cn/yusuanchu/ysglkjyk/200402/t20040701_10624.htm
3. 金融风险的防范原则
从分析金融危机的爆发原因入手,主张从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作者指出,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本文还从民商法的视角提出了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即:积极稳妥地完成全部国有专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行强制担保贷款制度;及早改变目前过分依赖于商业银行的危险局面,依法鼓励发展直接资本市场;尽快建立公司重整制度,实施公司拯救计划,避免公司、企业不必要的破产;预防泡沫经济,必须预防泡沫企业的滋生和蔓延;强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避免由于过分强调公司的营利性而破坏应有的信用关系、金融秩序、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否认公司法人资格的法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引言
源于1997年下半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先是给泰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经济以重创,1998年底又席卷了菲律宾、香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对当前发生在亚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如巴西、俄罗斯)的金融危机的实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金融危机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又可能进一步诱发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虽然我国的金融市场和人民币币值在东南亚金融风波面前保持了相对稳定,但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监管薄弱,金融秩序仍有待整顿。1998年12月9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加快制定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机制”。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完善现行的中国法治,从制度上防范金融危机。
一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既有国内的原因(内因),也有国际大环境的原因(外因);就内因而言,既包括市民社会和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的金融隐患,也包括政治国家和政府干预诱发的金融隐患。因此,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危机,必须对症下药,从公法与私法(民商法)两个层面上构建防范金融危机的法律机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探讨国内公法与国内私法中的金融危机防范问题。当然,从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角度探讨国际金融秩序与经济秩序的安定性与可信赖性、加强各国之间的立法协调与金融监管合作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从公法的视角看政府干预在防范金融危机中的应有角色
(一)政府干预过多过滥,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只能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对经济生活进行了有效的干预,于是开始怀疑市场机制的作用,认为市场机制不如政府干预可靠。笔者认为,必须承认以下事实:我国目前能够幸免金融危机的原因很多,不仅有正确、及时的政府干预,也有20年来改革开放所逐渐形成的坚实的基本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生活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有可能继续加深;虽然我国人民币的汇率稳定,但我国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我国存在着不少爆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隐患。
毋庸置疑,为避免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阴影,我国离不开政府干预;即使亚洲金融危机过去了,我们仍然要充分发挥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但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如何处理好政府干预这只“有形的手”与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规范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行为。如果片面迷信政府干预万能论,不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一味纵容、鼓励不符合公正、效率、法治精神的政府干预行为,不仅不会阻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而且会加剧和推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爆发。成也萧河,败也萧河。过去人们经常把“亚洲经济奇迹”主要归因于强大的政府干预;今天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也主要归咎于强大、过度的政府干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行政、低效行政、黑箱行政本身就是金融隐患;过多过滥的审批本身就是金融风险。
(二)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必须限制在五个层次上
恰当地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范围,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既要重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发挥政府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方面的导向和校正作用;既要着力塑造和保护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民社会,预防政府行政权对商法自治领域的不当侵入,又要强调和树立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应有权威;既要告别政府万能论,避免重弹政府大包大揽的老调;又要摒弃政府无为论,反对漫无边际地削弱政府职能;既要坚决转变和革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旧职能,又要创造性地扩充和发展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新职能。
上述理念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导思想。但是,把理念转化为现实,比起把理念表达清楚更为不易。在操作层面上如何解决好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企业自治之间的衔接与契合,法学界似乎还缺乏深入的探讨。笔者认为,以经济行政机关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为座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层次上去观察:
1• 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简称尊重型干预)。
这是第一层次的干预。商法自治是私法自治原则(Prinzip der privatautonomie)或意思自治原则(L’ autonomie de la volontehumaine)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该原则,企业在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容忍的范围和限度内,有权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各种商事行为,从而为自己创设一定的商事权利、设定一定的商事义务,国家对此只能消极地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不能积极地予以干涉和妨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需要和体现,也是现代商法和经济法的共同基础。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又可以引申出三项基本原则:(1)企业财产所有权尊重(所有权绝对或所有权不可侵)原则。企业的生存和盈利,要求这个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财产所有权(包括法人所有权)、特别是可以使用的资源,最为典型的包括资本、劳动、管理与技术。(2)企业的商事行为自由(含契约自由)原则。尽管有些当代法学家发出了“合同死亡”的慨叹,但契约自由在商法中作为一项根本原则并未发生动摇。(3)过错责任原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谁有过错,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营风险。该原则有利于鼓励企业放心大胆地开展商事流转、缔结各种商事关系,更好地取得利润的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社会,市场风险和金融隐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建立利益与风险、权利与义务对称机制,要求实现决策权利、决策利益与决策风险的企业化、分散化,能够在微观层次上自动、公平地抑制体制性金融危机的爆发。这种避险功能的发挥表现在两个层次上:首先,有利于实现市场风险与政治国家的隔离,既避免了政治国家制造的市场风险,又能把现有的市场风险局限于市场机制之中,从而防止了市场风险对政治国家的冲击;其次,能够合理地在市场主体之间分配市场风险,从而实现市场机制本身对市场风险的吸收和消化。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违约、企业的资不抵债与关门破产不会诱发体制性的金融风险与信用危机。可见,为避免政府干预制造不必要的金融风险,为避免全体纳税人与全社会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金融风险,必须强调企业商法自治、诚实信用、契约自由与自己责任等基本市场法则。
当前,经济行政机关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就是,尊重企业财产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自由,满腔热忱地推动企业主体的商人化、法人化和平等化,推动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自由化、契约化、竞争化、公平化、公正化、规范化和诚信化。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裁判员”,要主动撤离资源的配置活动,不得随意越过市场、直接干预企业的投融资等商事活动,更不得与民争利。政府投资上项目,应当精而又精,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重复建设,重复投资本身就是金融隐患。强调企业自治或企业意思自治,是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商事权利由政府回归企业的关键。因为绝大多数商事活动是靠无形的手,即市场主体的个体自我调节机制去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型干预就是不干预、少干预;微观干预最少的经济行政机关是最好的经济行政机关。
鉴于我国多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尚未完全养成自觉尊重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习惯,政府的这种尊重义务应当被视为当前我国经济行政机关对企业所负的首要义务。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在观念上打破人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盲目迷信国家和政府、甚至认为国家和政府万能的固有观念。在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我国将实行“小政府、大市场、大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和政府不可能为公民个人和企业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并因此而取消公民个人和企业的自我奋斗。
2•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 简称保护型干预)。
这是第二层次的干预。仅仅尊重企业商法自治还是不够的。因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在不法利益和不良动机的驱使下,有可能被滥用。假冒伪劣、限购排挤、商业贿赂、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非法传销、倾销、搭售、围标、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等丑恶商事现象也会滋生蔓延。没有健全的市场管理法治,就没有消费者和企业赖以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的大舞台,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信号也会失真,从而误导企业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府应当坚决制止和反对损害消费者和竞争者利益的不法、不正当行为,为企业和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秩序,努力培育和维持一个涵盖各类生产要素的、成熟、开放、诚实、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市场。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经济行政机关必须发挥应有的保护性职能。但政府不得为了私利而限制公平竞争、垒起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篱笆墙”。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保护落后,压抑竞争;而且阻碍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在全国大市场内部的循环,在深层次上潜伏着金融隐患。所谓“地方保护主义是块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的实用主义态度必须予以纠正。保护型干预与尊重型干预是密切相连的。因为,保护企业公平竞争与公正交易应有秩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滥用。但要明确,企业商法自治原则受到了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行政权的干预。在很多情况下,博大精深、体系严密的民商法原则和制度,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同制度、民事侵权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都足以被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觉引用,从而铲除不法、不当的市场行为,理顺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即使行政权介入的结果,导致了不法、不当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也不能代替受害人与不法、不当行为人之间私法关系的再调整。经济行政机关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的做法更是错误。
4.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什么金融风险的底线
央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经济之声推出系列专题《权威专家读报告》,著名经济学家,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今日解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只有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才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如何守住底线?下一步要着力做好哪些工作?
李稻葵认为,我们一定要保持经济的稳定性,尤其是金融方面绝对不能让它给我们带来对实体经济任何冲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美国爆发出来危机,绝对不能让它在中国发生。
强大的、时效性强的金融监管和调整制度
我们一定要有一个非常强大的,时效性非常强的金融监管和调整制度,要有一套体系,坚决消灭任何金融危机的可能。国际经验告诉我们,金融危机是最有可能对不断成长的经济体带来最大伤害的冲击,所以必须要完善。
国内方面避免恐慌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首先从国内开始,在允许一部分不良的资产重组过程中,要避免恐慌,避免非理性的、恐慌性的情绪蔓延。比如某一个地区,如果有若干的企业资产要重组,那么这个时候,可能需要马上跟进,注入一定的流动性,这个地区银行要提供比较充足的资金,不能让这个地区其他的良性资产被波及。
国际角度严格管理国际市场
第二,从国际角度来看,由于中国货币存量非常高,按照目前的汇率折算成美元,是23万亿美元,处于世界最高的水位。所以,要严格管理国际市场,国际投资界、也包括国内投资界,对我们中国经济形势和金融形势的预期,包括汇率的预期。坚决不能够让市场上形成人民币会大幅度贬值这样一个不合理的预期,一旦这个预期形成,就会带来资金的外流,对中国经济本身会带来一个比较大的冲击。
所以,管好资金的流动,境内境外的资金流动;管好境内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和金融的预期,也是严防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工作
5. 央行对防控金融风险采取哪些措施
你好,央行为防控金融风险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在总量适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继续优化流动性管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资本流动的变化,合理安排工具组合、期限结构和操作力度,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处于适当水平,合理引导货币市场利率。灵活运用利率等价格调控手段,调节资金需求和投资储蓄行为,促进经济和价格总水平稳定。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的总量调节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结合起来,并根据经济景气变化、金融机构稳健状况和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对有关参数进行适度调整,发挥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的逆周期调节功能。
二、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扎实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把握好贷款投放节奏和结构,切实到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有效信贷投入。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民生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等。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三、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强风险定价能力,积极探索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顺应市场需求,稳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品种和范围。进一步做好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工作,做好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和监管工作,探索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继续推进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人民币对新兴市场货币交易。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变化对资本流动的影响,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
四、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发展,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优化融资结构,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地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快发方式转型。扎实推进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统筹考虑政策性金融总体发展,坚持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深化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稳步推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
五、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强对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全局的、系统的、长期的视角处理好信贷合理增长和银行贷款质量提升之间的关系,做好风险提示和防范工作。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范非正规金融及其他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既要防止金融风险蔓延,也要防止出现道德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6. 面对世界性金融危机,我们国家应如何应对
我们首先应当防范本国的经济隐患,及时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金融监管,打击金融投机,加强对资金的流向监控,积极扩大内需,加强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城乡基本建设改善民生。加强对教育、科技、社会建设、就业培训的投入,提高国民素质。
其次,我们应当和国际社会一块儿进行合作。互相通报信息,加强合作,共渡难关。我们应当向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伸出援助之手,加强中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实现合作共荣。充分利用好资本控制这一杠杆,比如美国国债,我们可以以此为指挥棒,加强在中美战略格局中的发言权。
最后,我们要在汇率问题上基础自己的立场。努力避免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的阴谋。
7. 结合金融风暴谈谈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一、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粗放的发展方式影响了中国金融的发展质量和水平。结构不合理、金融企业效率较低、服务和创新薄弱、人才缺乏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必须把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必须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我们将继续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保险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逐步形成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金融组织制度、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加快培养和引进各类金融人才,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金融队伍。不断提高金融调控和服务水平,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支持力度,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中国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改革任重而道远。要使中国金融企业真正经得起开放条件下市场竞争的考验,经得起经济周期变化的考验,还必须继续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企业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的薄弱状态,还必须继续深化农村金融的各项改革,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要保持证券、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建设,深化保险改革。要全面提高金融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还必须继续推进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
三、稳步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发育不够成熟,金融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金融监管还比较薄弱,对外开放面临新的挑战,但是中国并没有因此而放慢金融改革开放的步伐。我们始终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各项承诺,全面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业对外开放。我们将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方针,继续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使开放的节奏和力度与经济发展的水平、市场发育的程度和金融监管的能力相适应,更好地推动中国金融与全球金融的相互融合。
四、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金融发展的历史和当前次贷危机的发生均证明,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发展的永恒主题。处理得不好就很可能引发金融动荡,影响经济乃至整个社会政治的稳定。金融安全直接关乎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关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必须把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放在首要位置。我们将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继续强化金融监管,在有效监管、防范风险前提下,促进金融创新,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改进外汇管理方式,完善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加快构建金融安全网,健全金融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全社会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8. 如何更好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以下材料供你参考:
加强金融监管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如何实现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质的飞跃,建立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是当前所面临的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五方面下手来加强金融监管:
(一)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规,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为顺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遵循国际惯例,我们应当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开发的状况、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等情况及时清理和完善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相应加强我国金融业市场准入和业务规范、金融行业竞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等方面的立法。要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通过增强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偿还意愿,促进借款人履约水平显著提高,降低金融风险,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为维护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此外,我们还应当对金融监管的执法理念进行调整,给金融个体更大的行动和选择空间,以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更新金融监管理念,明确金融监管内容。从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来看,主要存在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偏重于合规性监管和事后监管等弊端,已难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应当更新监管理念,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传统的合规性监管向经营性风险监管和功能性监管转变,现在的合规性监管主要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是一种一般性、浅层次、静态的金融监管方式;而经营性风险监管则是以风险监管为中心,着重设立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早期预警体系和有效的“进入-退出”机制等,是一种深层次,前瞻性动态的监管方式,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和提高监管成效;功能性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以金融业务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各监管规则,强调的是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二是从单纯维护金融安全监管提升到兼顾金融安全和提高金融业核心竞争力上来。
过去金融监管往往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安全”,难免会产生“惜货”和“大量超额储备”等现象,这是一种监管成果的变形和异化;真正的监管应当在维护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重在监管中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措施,将监管和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理等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兼顾安全和效率。三是以外部监管向内外结合型监管转化。目前我国金融业自律意识较差,行业竞争往往处于无序和牺牲效率追求总量的状态,加上金融监管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所以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外部监管;但是从国外金融监管改革的潮流来看,应当采用内外结合型监管方式,逐渐将监管重心转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督促他们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机构披露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将直接影响看金融监管制效率和成果,从美国安然公司和环球电讯公司破产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完全披露信息或披露假信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当前,我国在信息披露方面与国际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披露的作不真实,如高估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准备金提取严重不足等;二是披露的信息不充分,如缺乏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和风险管理的定量信息,对会计报表附注不够重视等;三是缺乏对信息披露的具体规范和统一规定等等。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统一信息披露原则和披露标准,规范披露内容,
注重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的真实性,满足披露信息的有用相关、可靠和中立,报表附注则应当包括会计政策、资产质量情况,可能构成损失的或有事项金额和衍生金融产品的实际状况等。要进一步改进披露方式,采用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补充报表的披露;创新披露手段,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以实时披露代替定期披露,以复合数据披露代替财务数据披露以期达到巴塞尔协议和国际通行惯例的要求。
(四)完善金融监管操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是要制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统一量化监化监管标准,确定区域内的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结构,确定金融业务结构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严格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而保证适度竟争和防范化解风险,其次,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科学地设计统一的金融机构报表体系,力求金融信息全面、真实和及时地反映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同时开发先进的报表分析软件,建立一套严格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运用结构、流动性、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等情况的比例分析体系,强化预警功能,对金融机构进行连续跟踪,充分发挥事前监管的作用,将金融风险扼制于萌芽状态。第三,加强金融信息系统的基本设施建设,因为金信息不仅是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进行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依据,也是其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政策透明度,进行有效监管的基础,因此,应尽快建立一个适应金融发展变化,标准统一,检索方便,资源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统和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实现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进行实进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金融监管人员素质,我国己加入WTO,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浪潮汹涌而至,科学技术高速发展,金融创新日新同异,这些都要求金融监管人员掌握最新的科学知识,最新的技术手段,最先进的监管方法和最新的金融信息。监管人员如不具备这些素质,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备以上素质的金融监管队伍。一是要建立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机制,择优调配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实副监管岗位,并在人、财、物方面向监管一线倾,形成突出金融监管这一主线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对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如指派监管人员到金融机构进行实践锻炼,逐步熟悉金融机构的各项金融实务和业务流程,为监管工作打下基础;聘请学有所长,精通业务的学者,专家办理讲学,使监管人员更多、更快、更好地了解、掌握先进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开拓视野,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再监管”,着重抓好对监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考核,使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此外,金融监管是一个长期、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应当在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的原则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教训,在坚持效率性、协调性、独立性和前瞻性有机结合的前提下,继续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使我国经济稳步、持续、健康的发展。
希望能帮到你。
9. 金融危机防治措施
金融危机防治措施如下:
继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给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实际上,这场金融危机把中国更加彻底地推到经济发展模式必须转变的十字路口,中国经济应主动调整为靠国内消费、投资的增长来带动。
理智发展房地产金融业务,对房地产而言,重新审视现行的住房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估计房地产泡沫破裂,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房价的快速上涨往往会掩盖大量的风险。所以,中国应主动挤掉房地产泡沫。银行一定要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各类金融风险,特别应关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建立健全抵押保险和担保制度,加强对房贷市场的监管。
积极引入市场力量,目前,国内以银行为主要部分的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数量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市场约束的精神,在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资产持有人不足的情况下市场也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资料,深入分析银行的风险状况。因此,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既要确定具体金融机构的应当揭示的信息,也要引导市场强化对于银行信息的分析,逐步提高市场约束的力量,富有成效的市场约束机制是配合监管当局强化监督工作的有效工具。
10. 如何防范金融危机
第一,切勿允许人民币一次性大幅贬值,坚决维持汇率预期稳定。
亚洲金融危机之时,海外观点认为人民币应当贬值,否则中国经济将面临灭顶之灾,但朱镕基总理在多方权衡之下,仍做出人民币不贬值的决定,阻挡了金融危机传导至香港甚至全中国,防止由于羊群效应导致汇率非理性大幅波动,当前确保人民币稳定是当务之急。
第二,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才是最终出路。
国有企业改革、房地产市场化、银行体制改革以及加入WTO,其后十多年,中国都在享受当时改革创造的红利。
第三,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经济下滑理所当然。
第四,加大央行政策透明性,增强与市场交流。
中国决策层应和海外决策者和投资者积极沟通,以增强海外投资者对中国决策层信心。政策者与投资者良性互动,能够形成合力,降低干预成本,否则恐怕适得其反。
第五,打造本土有影响力的金融智库。
未来果断出手打消贬值预期是短期必要,而打造国际化、有影响力的智库是长期来看打造国家软实力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