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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企业归哪个机构监管

发布时间: 2022-11-18 18:13:15

① 世界外汇交易平台有哪些主要监管机构

1.美国(NFA)

美国的监管机构简称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是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第17节的规定,于1976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是美国期货及外汇交易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商品交易法》第17节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法》第三章,该部分规定了期货协会的登记注册和CFTC对期货专业人员自律管理协会的监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为"注册期货协会",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开始运作。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是一个期货行业的自律组织。总体上看,美国并不鼓励发展零售外汇行业,反而一直以严厉的监管在打压零售汇商。
2.英国(FCA)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2013年起被两个新的监管机构所替代,他们分别是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ct Authority, FCA)和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其中对经纪商的监管权将全部由FSA移交至FCA。

FCA是英国金融投资服务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保险以及投资业务。FCA目前是全世界监管最完善、法律执行力最强的金融监管机构,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学习的典范,其权威性得到投资者高度认同。
FCA是一个不属于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机构。从2013年4月1日起,FCA的职责是促进有效竞争,确保相关市场正常运作,监管所有金融服务公司的行为。其中包括防止市场滥用行为,帮助消费者得到公平的交易机会。与此同时,FCA还负责不受PRA监管的金融服务公司的审慎监管,例如,资产管理公司和独立的财务顾问。
当某FCA成员公司被认定无力偿付其债务时,可以启动补偿程序,以赔偿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因此选择正规受监管的投资平台,将会极大的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FCA初期就不要想了。英国的,太折腾,而且新的交易商都没什么优势,比较困难。加上100万英镑的保证金plus一个办公室加上招聘,周期也很长,整个团队不死也脱层皮了。
3.澳大利亚(ASIC)

澳大利亚金融领域监管机构为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主要牌照是金融服务提供商牌照。持牌人可以开展经纪业务,以及通过自有账户交易。资本要求为110万澳元,年费在3500澳元至5万澳元,取决于交易量。
办公地点要求:必须有实体办公地点。至少有一名澳大利亚人作为公司管理人。只能在澳大利亚范围内向澳大利亚人提供投资服务。
一些主要监管要求:在申请的最后阶段,资本要求资金必须冻结。公司取得牌照后,所要求资本将必须为已发行实收资本,而且50%的资本要求资金必须为流动资产。客户资金必须隔离存放。投资公司必须履行资本充足率以及大额风险方面的定期报告义务,另外还必须履行内部审计报告、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报告、经审计财报和审计报告、合规计划、培训登记以及产品审查政策的报告义务。牌照持有人必须成为投资者赔偿基金成员。持牌人还必须参加职业责任保险以及董事和高管责任险。
所有公司都必须按照国际认可的会计标准合理保留会计记录,履行审计义务。
除了保留会计记录,还有月度税务报告、月度对账单、季度税务报告也需保留,如果有聘用了员工,还要保留月工资单。所有公司都必须披露声明、条款和条件以及金融服务指引。
4.加拿大(IIROC)

加拿大投资行业监管组织(IIROC)对外汇和所有证券实施同样的交易法律规定。对外汇交易商和 相关经纪商,IIROC提出了最低资本金要求(前者是250,000加元,后者是75,000加元)。同时,IIROC颁布了其他一些法令,控制客户的交易风险。通过限制交易杠杆(基于对某一币种波动性和流动性要求,对即期风险保证金做出评估,以确定是否采用限制政策),保护客户利益,防止赌场风格的过度投机。并且,为了防止交易者受到经纪商破产的伤害,它还为每个交易者提供了第三方承保的100万加元数额的金融保险。
5.香港(FSC)

香港金融监管机构是香港证监会。牌照类型有三:一类(证券交易)、二类(期货合约交易)、三类(外汇杠杆交易)。第三类牌照针对外汇提供商,最受欢迎。申请审批时间为4-6个月。各种牌照资本要求不同,从70万港元至130万港元不等。年费依据牌照类型不同从6000港元至1.9万港元。【注:据ADS达汇李纪纲指正,香港的三号牌照资本要求最低为三千万港币】
办公地点方面:必须设立实体办公地点,员工必须为香港居民。
牌照申请必须由香港公司或已注册的香港公司提交。
牌照申请公司至少要有两名高管负责公司管理,并在其中任命一名为执行董事。申请公司及其高管、员工和股东都必须符合香港证监会规定的适当人选原则。香港证监会将对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及财务状况、教育及其他方面资质、拟开展业务方面的相关经验、正直公平地开展受监管业务活动的能力、公司声誉以及财务稳健性进行评估。
监管要求:持牌公司必须一直保持实缴股本和流动性资本不少于最低资本要求。持有客户资金的持牌人必须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客户资金必须隔离存放。所有持牌人必须保留财务清偿能力和财务状况、财务教育概述、内部合规和内控制度的相关记录。
所有持牌人必须按照国际认可的会计标准合理保留财务记录,提交月报、季报和年报。所有公司都必须向公众披露财报。
6.新加坡(MAS)

新加坡金融监管局,英文全称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简称“MAS”。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是新加坡的中央银行。
1970年以前,新加坡的中央银行的各种货币职能由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执行。随着新加坡的快速发展,银行变得日益复杂和发展所需的货币环境要求政府不得不精简政府机构的各项货币职能,从而保证货币政策更具活力和连贯性。因此,1970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监管局法案。1971年1月,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成立。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法案赋予了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监管货币各方面的权力,比如银行以及新加坡金融领域的各方面。
一般说来,目前的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掌管着货币、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部门的这项法规。继2002年10月1日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合并货币机构董事会后,他也具备了发行货币的职能。
7.毛里求斯(FSC)
毛里求斯金融服务管理局(简称FSC)成立于2001年,为毛里求斯非银行金融服务行业的监管机构。FSC的职权范围包括对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公司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发展公平、效率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透明度,从而进一步为投资者提供保障。
8.欧盟(MIFID)
现在,在对外汇和二元期权公司监管方面,最受关注的监管地区是欧盟。在受监管市场、其他交易系统和投资公司有组织的执行投资者交易方面,欧盟创建了全面的监管制度。规定之一就是,投资公司只要从欧盟的一个成员国监管机构获取牌照,就有按照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D )指令在整个欧盟提供投资服务和活动的自由(通常称之为牌照权利),可以在欧盟的任何地区开展业务。目前,指令2004/39/EC (MIFID 1) 仍然有效,但将被指令2014/65/EU (MIFID 2)所取代,2016年7月3日,欧盟将发布相关公告。该MIFID指令规定,为了使投资公司行使牌照权利,欧盟成员国不得针对适应该指令的投资公司发布任何额外要求。 除了上述牌照权利,欧盟成为二元期权公司最欢迎的监管地区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2010年末,欧盟承认二元期权是属于MIFID指令监管的金融工具地位。做出这个决定后,欧盟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开始批准仅提供二元期权业务的投资公司的牌照申请。塞浦路斯证监会在这方面是先行者,马耳他的金融服务局紧随其后。据最新报道,英国也正在将对二元期权的监管从博彩委员会转移到金融行为监管局。另外,上述监管地区也成为外汇服务提供商的目的地。 欧盟地区的资本要求分为8万欧元(针对不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12.5万欧元(针对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73万欧元(针对做市商)。牌照年费各成员国有所不同。例如,塞浦路斯从3500欧元至7.5万欧元。马耳他为1300欧元至1万欧元。
9.塞浦路斯(CYSEC)
塞浦路斯的外汇和二元期权提供商均受塞浦路斯证监会的监管。
塞浦路斯有三种类型的牌照:不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做市商。最受欢迎的牌照是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特别是对于二元期权提供商。一些外汇服务提供商需要考虑做市商牌照,因为做市商牌照是唯一允许持牌人通过自有账户交易的牌照。
申请牌照的时间平均为5-6个月,最近,塞浦路斯证监会宣布加快审批进程,审批将在2个月之内完成。各种牌照的资本要求不同,不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为8万欧元,持有客户资金的经纪商为20万欧元,做市商为100万欧元。年费在3500欧元至7.5万欧元之间。
办公地点方面,公司必须在塞浦路斯有实体办公地点。至少要有两面高管人员管理公司,另外至少要有两名非执行董事。大多数董事必须为塞浦路斯居民,另外,投资服务必须在塞浦路斯提供。
一些主要监管要求:在申请的最后阶段,资本要求资金必须冻结。公司取得牌照后,所要求资本将必须为已发行实收资本。原始股权、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变更必须经塞浦路斯证监会批准。客户资金必须隔离存放。投资公司必须履行资本充足率以及公司头寸大额风险方面的定期报告职责。其他报告义务还包括内部审计报告、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报告、经审计财报和审计报告。牌照持有人必须成为投资者赔偿基金成员。
财务和审计方面要求:所有投资公司都必须按照国际认可的会计标准保留适当的会计记录,还要履行审计义务。
10.新西兰(FSP)
FSP,全称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务企业),符合该类型的监管则称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注册金融服务企业)。新西兰在2008年9月29日通过了《2008金融服务企业注册与争端解决法案》(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

自2010年8月16日开始,金融服务企业监管机构FSPR开始接受金融企业的申请,而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几乎所有的新西兰金融服务企业均需在FSPR注册才能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② 香港证券公司受香港监管保护还是大陆监管保护啊

香港特区与大陆,实行一国两制,香港证券公司受香港法律之监管。香港以其独特的国际金融中心、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完善的金融市场和交易市场吸引了内地企业。受英美法系国家的影响,香港与中国大陆相比拥有更加完善的证券监管体制。


一、香港证券市场采取自行管理模式

香港证券市场的行政性监管机构为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证监会。其中,香港证监会于1989年成立,主要负责监督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职位的法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及执行监督市场的法规,实施市场参与者发牌制定并进行持续的监督,监管市场经营机构(包括交易所、结算所等),审批投资产品的销售文件,监察上市公司的企业活动,投资者教育等。香港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监管机构为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及联交所。此外,香港证券市场设有“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担任全职主席,有权对证监会做出的所有纪律处分决定进行全面复核,有权推翻证监会的决定或作出新的裁决。

二、上海证券市场采取集中管理模式

上海证券市场的行政性监管机构为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自律性监管机构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上交所。上海证券市场对证监会也有监督条款,但没有类似香港的上诉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上海证券市场的监管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不是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市场风险而是政府行为风险。证监工作缺乏系统性与规划性,多层次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政府监管的三级监管体系虽己建立,但分工不明,自律管理有待加强,与香港相比,同业协会的作用及舆论监督不力,交易所不够独立。

三、两地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对比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附属法例颁布后,形成了包括法律、附属法例、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在内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对证券监管涉及到的或者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都有所规定。内地证券市场的法律主要以《证券法》为主,但该法内容和详细程度远远不及香港证券法律体系,过分强调原则性和灵活性,操作性较差;其次,《证券法》与其他相关的基本法律衔接性不够,特别是涉及民事责任部分,点到即止,没有进一步的规定,而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增的法定民事诉讼制度就规定任何受害者有权向被发现须对市场失当行为负责,或曾向公众发布影响股价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人士提起民事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未设置任何受案的前提条件;此外,内地证券监管规范制度数量多,但大部分属于事后补救的措施,相对滞后,随意性强,缺乏前瞻性和连续性。

③ 金融科技公司归哪个部门监管

由银监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三个部门管理。

④ 香港货币当局如何进行金融监管

香港的金融监管机构不属于政府序列,没有中央银行,是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进行金融监管。是在自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律性监管机构。监管程序采用风险为本的模式,着重评估认可金融机构现有及潜在风险而采用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⑤ 金融行业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会”是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监管。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⑥ 香港的现货黄金交易平台是不是都受到第三方监管的

有监管。

香港是世界六大黄金交易市场之一,黄金市场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成立于1910年,是香港黄金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

其性质与香港交易所相同,是独立于政府以外的交易场所。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理监事会由不同公司的行员组成,其本身有着强大的自律动力和公信力。与此同时,贸易场对行员有监管权和处罚权,若公司不遵守规则,贸易场可以吊销其行员牌照,增加了投资者的保障。

香港有一个行业间的监督监管组织叫金银业贸易场,凡是在金银业贸易场内注册的会员都被咱们称为港盘会员单位,港盘在香港是允许的,是合规的交易商,是做市商的交易模式。

(6)香港金融企业归哪个机构监管扩展阅读

100多年来,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凭其严密有效的规章制度,严密约束行员,为香港及国际投资者或企业提供了一个具有连续性,浏动性及深度的黄金市场,并长期与财政司及财经事务局保持紧密联系,是香港金融服务的重要一环。目前有会员单位261家。

具有电子交易资格的会员有40多家。电子交易会员,可以于金银业贸易场网站内查阅交易数据,包括成交价格、成交时间及数量等,大大提高投资黄金的透明度。

香港的黄金交易平台,一般都是24小时交易,双向操作,T+0,保证金交易,缺点是由于受国家外汇管制影响,汇款到香港有时比较麻烦。

选择香港的黄金平台,应该选择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的会员 ,而且是电子会员的公司。记住香港法律规定香港本土的平台杠杆不可以超过20倍,否则就是违规。

⑦ 香港如何监管金融市场

香港地区金融监管体系。中国香港实行混业经营、分业 监管。中国香港的金融监管架构由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保险监理处(以下 简称保监处)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积金局)四大 监管机构和相应的行业自律协会构成,分别负责监管银行业、证券和 期货业、保险业和退休计划的业务。
金管局成立于1994年4月,根据“银行业条例”的授权,对持 牌银行、有限制持牌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实行审慎监管。其监管方法 有现场审查和非现场审查。除了监管银行业外,金管局的其他功能和 目标包括维持港元稳定、提高金融制度的效率及促进其发展,以及维 护廉洁公正的金融制度,这与世界各地中央银行的功能和目标大致 相同。
证监会于1989年成立,是对香港证券、金融投资及商品期货买 卖实行审慎监管的最高机构。证监会财务上与政府独立,直接向香港 特首负责,政府并不参与证券期货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证监会致力维 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并为投 资者提供保障。 证监会的主要工作包括:监管上市公司资料的公开及 收购与合并工作,执行与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法律条例等;监管交易所;监管投资产品。
证监会根据现行的监管架构,有责任监管和监察 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机构,包括联交所、期交所及三监认可的结算 公司。保监处于1990年6月成立,为政府架构内的一个办事处,对香 港保险业实行审慎监管,以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此外,保险业界 会制定自我监管的措施,以加强保险市场的专业纪律。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于1998年9月根据1995年制定的“强 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该局是独立的法定组织,主要职能是负 责监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的运作,并确保有关人士遵守强积金条例。
由于强积金供款属强制性供款,政府已在强积金制度下订立多项措 施,确保强积金资产获得妥善保管。 这些措施包括在批核强积金受托 人方面订立严格准则;审慎作出监管,确保有关人士符合标准和遵守 规例;确保计划能顺利运作和具透明度;以及设立一个补偿基金机 制,补偿因违法行为而招致的损失等。

⑧ 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各监管哪些方面

只有以下这四个: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拓展资料
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
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⑨ 全球知名金融监管机构有哪些

美国 :商品与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英国 :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原金融服务管理局)

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CySEC)

马耳他 :马耳他金融服务局(MFSA)

日本 :日本金融期货协会(FFAJ) 、日本金融厅(FSA)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
瑞士:瑞士金融市场管理局(FINMA)
德国: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
香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⑩ 香港金融牌照是什么

香港金融牌照一般是指香港的1-10号牌照,每个牌照对应相关的许可权限。
十个金融牌照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展。
从行业上看,香港金融牌照被分为10大类,分别对应了不同的业务类型,具体如下:
1.证券交易
2.期货合约交易
3.杠杆式外汇交易
4.就证券提供意见
5.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6.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7.提供自动化交易
8.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9.提供资产管理
10.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每个牌照申请都需要500万港币以上保证金,如果需要申请肯定是需要找合作的。更多相关细节,可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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