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整金融体系
⑴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体系与现代金融体系要求相比,尚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体系结构尚不合理,资本市场的发展结构失衡,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从金融市场主体看,金融组织的国有产权比重过大,民营金融企业比例很低。金融环境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较为脆弱。
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1) 稳步推进各类金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与黄金市场的协调发展。对于资本市场,要重视债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2)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央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金融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监管四个层次的金融监管体
系,完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中央监管的协调机制。
(3) 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对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予以正确引导和适度支持,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的协调发展。
(4) 加强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5) 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发展绩效和风险防范三者关系,在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中,统筹好金融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
⑵ 重新构建国际金融体系的具体措施
1建立新的货币体系
2加强金融监管
3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管理
4加强金融风险的预想与防范
⑶ 如何建立与完善我国金融法的体系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二是多元化监管主体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三是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资源与行业发展不匹配;四是金融监管缺乏科学的实务操作系统。建立有效金融监管体系的重点,一是建立与完善以监管当局、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二是建立与完善以金融监管制度体系、金融监管信息系统、金融风险减震机制、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金融监管合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操作系统;三是培育以稳健的宏观经济环境、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完善的系统性保护性机制和金融问题高效处理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有效金融监管条件。 现阶段,我国已建立了中央银行、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但从实际运行的效果看,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一是缺乏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二是多元化监管主体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三是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技术)与行业发展不匹配;四是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实务操作系统 。鉴于此,笔者认为,建立我国有效金融监管体系的着眼点应放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并没有统一模式,关键是实现金融监管的便利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还将持续一定时期,因此,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应重点突出三大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一)完善监管当局的监管控制系统。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是由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共同构成的。从监管当局的结构状况看,除中央银行的监管资源基本与其监管对象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外,证监会目前只在各省会城市及其他个别城市设立了派出机构,其监管资源状况只能满足于对证券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和持续营业机构的非现场监测,还无力顾及到对其监管对象经营合规性、风险性的检查与评估。保监会在全国各地的派出机构更少,没有设立保险监管机构的地区,其对保险业的监管工作主要委托当地人民银行代理 ,由此造成对保险业的监管责权利脱节,监管质量与效率很低。对此,现阶段完善监管当局监控系统的重点,一是增设证监会、保监会的机构和人员,使其能单独完成或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对其监管对象的监管任务。二是建立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分级联系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实现对有关金融机构的业务并表监管。三是各监管当局的总、分支机构之间要明确监管职权,各分支机构要在授权范围内,按统一标准行使监管职能。四是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责任制,明确规定监管机构及其人员对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应查未查、应查出未查出、查出不报、不依法处罚、执法过错等行为所负的责任,以促使监管机构及其人员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五是各监管当局要实行本外币业务、内外资机构、境内外机构、表内外业务的统一监管,扩大金融监管覆盖面。 考虑到加入WTO后,为有效解决混业经营条件下对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借鉴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的实践,笔者认为,加入WTO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可供选择的改革模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模式:保持现有金融监管的制度结构,对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可通过加强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来解决并表监管问题。在实践中还可以实行以一家监管机构为主的做法,来应付金融业务多样化的监管需要。世界上不少国家目前选择的是此类金融监管模式。 第二种模式:顺应混业经营统一并表监管的需要,成立一家超级金融监管机构,从而独自、全面、有效地对业务广泛的金融机构的整体情况加以监控。这是现阶段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的新趋势。 第三种模式:打破现有的制度结构,在不成立统一的超级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下,按照金融监管的目标设立几个监管部门,各部门从各自的目标出发有权审视各家金融机构,组成矩阵式的监管模式。目前,这种监管模式只是一种理论模型,尚未进入实践阶段。 从上述三种模式比较看,第一种缺陷越来越明显。第二种模式虽然有利但对基础设施的要求很高。第三种尚需实践检验。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应分两步走。第一步:考虑到国内的信用评级和外部审计尚未达到一定的水平,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等还跟不上,现阶段仍应坚持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重点是改善金融监管的基础条件,加强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以实现综合监管。第二步:根据国际金融新趋势,结合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的新要求,我国的金融监管应逐步走向泥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在向混业模式的过渡中,待条件成熟时,可将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与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将人民银行的监管部门、证监会、保监会合并成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当局,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管,监管当局可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负责对辖内所有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从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过程看,金融监管大致经历了行政手段控制为主、标准化指标控制为主、内部模型法控制为主、预先承诺控制为主等几个阶段。随着金融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对金融机构内控机制要求也更加严密。现阶段的重点为,一是合理设置内控机构。各金融机构都要建立与本系统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内部审计部门或稽核部门,并具有相对独立性、超脱性和权威性。可选择在系统内部设立跨地区的监管分局、稽核中心或特派员办事处,消除或减少被查单位对检查部门及其人员的行为制约。二是充实改善内控设施。金融机构建立内控系统网络和相对集中的数据处理中心,一方面改善内部控制的非现场监测条件,运用系统网络观测各经营机构的财务、资产等业务指标变化情况;另一方面能有效防止或减少基层行乱调帐、乱改账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动态过程,各金融机构都要适时根据其业务发展和环境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内控制度,以动态适应其业务发展与金融创新对风险控制的需要。 (三)建立金融同业自律控制系统。从世界各国金融同业自律制度建设的实践看,同业公会(或协会)是适应金融业行业保护、行业协调与行业监管的需要,自发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建议:一是在监管当局的鼓励、指导以及社会舆论的倡导下,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金融业同业公会。可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建立不同的金融业同业公会,并提倡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金融业同业公会的联系机制。二是赋予金融业同业公会具有行业保护、行业协调、行业监管、行业合作与交流等职能。 从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操作系统的建设看,其构成要素大致包括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监管设施、金融监管手段、金融监管队伍等内容。从我国的现状看,其完善重点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金融监管制度是金融机构行为规范的准则,是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借以判断和约束被监管对象行为的依据和手段。因此,金融监管制度的适用性与完善程度,直接影响金融监管的效果。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们虽然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持续营业和市场退出各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一是部分制度条款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制度落实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三是有关制度的执行,缺乏配套政策。对此,考虑到加入WTO对金融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重点应突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制度。一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监管指标体系,逐步统一内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二是适当提高资本充足标准,建立有效的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三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利、责任和手段;四是要建立与金融机构资产分类相对应的呆坏账准备金制度;五是建立对金融机构统一的资信评估制度;六是建立完备的市场风险控制制度。 (二)构建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我国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尚处于一种分割、低效、失真状态。一是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信息系统分割,不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二是监管信息定时报送制度,使得金融监管信息的收集效率很低;三是金融机构报送数据存在人为调整,使得金融监管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是否出现了正常金融机构正在向有问题金融机构转化,是否出现了有问题金融机构向危机金融机构转化,是否出现了危机机构的风险向系统内扩散,从而降低了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率。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加快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建设,一是要加快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监管信息的网络化建设,实现系统内部业务发展与监管信息同步反馈。二是加快监管当局的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创造条件实现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业务系统的信息联网,使金融机构的原始信息真实反映到监管部门,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动态观察与分析监管对象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三是加快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建立金融风险减震机制。考虑到加入WTO后,随着我国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放开,会增加国际金融风险向国内传导的途径。对此,我们有必要建立缓和国际金融风险冲击的减震机制。(1)保持适度的国际储备标准。借鉴国外经验,我国保持适度的国际储备可依据下列参考标准:一是外汇储备支持外贸进口的时间最低不能少于3个月的进口需求;二是外汇储备与外债总额之比不能低于30%;三是外汇储备与短期债务之比不能低于100%;四是外债与GDP之比不能超过50%;五是经常项目顺差与GDP之比应控制在-5%-0%之间;六是外国直接投资加经常项目盈余与GDP之比应控制在-2.5%-5%之间。(2)适度调整汇率制度。借鉴世界各国汇率制度选择的成功经验,加入WTO后,我国应适当调整,适当加大汇率的浮动幅度,适当放开结售汇限制,避免外汇过多地集中于中央银行,迫使央行扩大基础货币投放。随着商业银行、企业、居民持汇量的增加,要逐步培育与发展我国的金融衍生市场,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创造条件。
⑷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管制体系
制定一些金融法来管理我国的金融市场.必须坚持民主原则.国家的宏观调控也很重要.
⑸ 为了更好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我国应怎样进一步建设和优化融资体系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虽然总体平稳,但实体经济面临不少挑战。由于金融扶持不够,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仍然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凸显了当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强健实体经济的紧迫性。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就必须把这种局面扭转过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分析起来,金融具有优化资产配置、强化风险管理、发现市场价格等功能,可以成为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动机、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黏合剂。但如果金融过度膨胀甚至脱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就有可能产生泡沫,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乃至引发危机。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典型事例,其真正原因就是世界性的实体经济与金融投向的结构性失衡。
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与实体经济发展总体适应,但也存在不匹配和不协调的问题。虽然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资金供给比较充裕,但在微观上,一些银行机构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仍在大肆拆入资金,借银行理财、信托投资的名义在金融圈里“空转”,大玩“钱生钱”的虚拟游戏,令原本流动性充裕的国内金融业深陷“缺钱”境地,更令很多实体企业严重“失血”。而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反过来又使金融部门不愿介入,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对经济健康运行极为不利。因此,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战略意义。
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首先要从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的要求出发,努力盘活货币信贷存量,用好增量,提高使用效率。在这一过程中,须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真正解决金融当前时点突出服务什么样的实体经济问题。盘活的存量和增量贷款,要重点向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有重大影响和示范引导作用的行业倾斜,向化解过剩产能倾斜,向小微企业倾斜,向“三农”倾斜,向消费升级倾斜。
其次,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还要深入研究和推动金融及相关领域改革。在现有体制下,我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如,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农村金融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等。针对上述问题,应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值得关注的是,前不久,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在客观上不仅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且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下一步,要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改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各项金融管制,逐步放开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信贷和保险市场的实质性竞争;应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更多采用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减少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不当的行政干预;可考虑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网,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建立和规范市场化退出机制。
与此同时,加强金融基础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软环境也是题中应有之意。金融基础建设是金融正常运行、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便捷高效金融服务的重要保障。金融基础建设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会计标准、征信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在当前的情况下,可根据金融发展规律和实际,针对当前金融投机和民间借贷无序发展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的制度框架和顶层设计;借鉴发达国家金融业的经验,积极建设金融机构总部和区域金融管理总部,进一步完善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的管理和调控;加快制定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破产、信用评级以及征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规和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为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⑹ 怎样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给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给的方法:
要鼓励发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填补空白,增加竞争,改进服务,切实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融资低成本。
1、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设。要大力发展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区域布局,通过政策激励和考核约束,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小微企业。高度关注民间借贷风险问题,疏堵结合,给民间借贷合法身份,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纳入有效监管范围。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农信社在基层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
2、重构融资性担保体系。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必须重构融资担保体系,把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政府扶持小微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增信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质押品不足的难题。各级政府可结合自身情况,组建省级担保集团,控股或参股各县(市、区)政府性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的能力。目前,湖北省绝大多数县(市、区)都拥有一家政府参股控股、注册资本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公司,推动银行与担保机构扩大合作范围,不断提高担保放大倍数。督促和引导政府性担保公司回归公益。大力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引入保险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保驾护航。
3、推动中介组织服务小微企业。探索发展专门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小型证券机构,积极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评级机构,大力发展财务、法律、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等企业服务类中介组织。鼓励各类中介组织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开发保姆式的服务项目,提供价廉物美的咨询服务。政府部门可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策划、财税代理、法律体检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节省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总之,小微企业是经济的基础和活力所在,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国民经济固本培元之举。要从思想认识到行动上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安排,那么,小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化解。
⑺ 结合自己理解,谈谈如何完善我国的金融经济体系
摘要 1、完善我国金融和法规体系。
⑻ 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的三项任务是什么
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的三项任务是:
1、服务实体经济。
2、防控金融风险。
3、深化金融改革。
金融调控是指国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调节金融市场,保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实现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金融调控主要内容:
1、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运用基础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及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求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根据 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既要遏制通货膨胀,又要防止通货紧缩。
2、制定和实施汇率政策
汇率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择适当的汇率机制,促进人民币汇率达到合理均衡水平并保持基本稳定,使国民经济在对内对外两方面同时实现平衡。
3、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防范金融危机,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实现调控目标的基本前提。
⑼ 经济转型期如何推进金融体系改革
经济转型期如何推进金融体系改革
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2016金融街论坛上表示,我国金融业改革的着力点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改革的体制性目标是建立有效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现代金融体系。目前,国务院已决定由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共同编制国家金融“十三五”专项规划,即“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当前经济转型关键时期,如何推进金融体系改革,探索谋划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新路径,一时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此,国研网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道富。
国研网:当前,我国在一系列政策推动以及内外部经济因素影响下,经济正平稳转型到新常态,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我国金融体系面临哪些困难与挑战?
陈道富:我国当前正处于深刻的经济转型期。经济转型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国际经济的高度融合引起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二是经济增长从高要素投入转向寻求经济效率;三是开始平衡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原有的金融体系大体上是适应原有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模式的,当经济转型时就会出现各种金融困境,这也是金融需要转型的信号。
一、“三元悖论”与“中心外围”结构制约中国的货币政策
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金融的跨境融合就给原来相对独立的金融体系带来冲击,集中表现为所谓的“三元悖论”和“中心外围”结构。
“三元悖论”揭示了一个经济体不同同时实现汇率、利率及资本管制三个目标。“三元悖论”成立是建立在无套利均衡基础上的。如果将汇率看作货币对外价值,利率看作货币的对内价值,资本自由流动则意味着国内外形成一个统一市场,则三元悖论本质上是一价定律在货币领域的体现,即一种商品在一个市场只能有一个价格。要想破坏一价定律,则只需破坏该定律成立的前提条件即可,如一个市场、同质商品、无套利成本等。因此,在不同制度和市场结构下,可以有多种方式达到市场均衡。“三元悖论”仅揭示瞬间无套利均衡要求,无法判断哪个组合的均衡结构更好。
中国当前正在寻找“三元悖论”所揭示的汇率波动、资本管制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之间的平衡点。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资本账户逐步开放,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规模巨大。2009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的错误遗漏方向开始从净流入,转为净流出,截至2015年底累计净流出5939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从2014年二季度开始出现净流出,截至2015年底累计净流出5600亿美元。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近些年出现较大幅度升值,2011年4月以来,分别升值了27.6%和30%。其中,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幅度逐步加大。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和频率的增大,在有限的汇率波动幅度内,给国内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央行的外汇占款和外汇储备分别与2014年的5月和6月达到历史高点,截至2016年1月和2月,分别减少了30906亿元人民币和7908.92亿美元。我国的基础货币余额2015年3月达到历史高点后开始下降,截至2015年底已累计减少2万亿元人民币。
中国的金融体系与世界金融体系的融合,不仅受套利均衡的“三元悖论”约束,还接受了金融资源的世界再配置。从全球动态均衡来看,二战后全世界金融体系存在明显的“中心外围”的美元周期结构。这与是否采取浮动汇率没有太直接关系。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世界采取基于美元与黄金挂钩的固定汇率体系,美元波动牵动全球资金流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进入了以浮动为主的汇率体系,但仍呈现明显的美元周期。美国的利率和汇率调整,引导着全球资金的流动。随着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中国也成为世界美元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周期与美国并不完全相同,近些年甚至出现较为明显的分化,但仍深受美元周期。
二、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割裂
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但中国近些年金融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一方面货币大量投放,各类金融创新活跃,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除了承担大量经营风险,还不得不管理并承担大量金融风险。企业不是不得不应对流动性风险(资金使用的期限,与金融体系真正提供的资金期限不匹配,不得不从事期限匹配的流动性管理),甚至卷入金融操作(杠杆率不断提高,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为其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乃至进入国外被归入金融业的房地产业和地下金融行业)。此外,通胀预期和资产泡沫的阴霾始终无法消除。
货币凝聚着人类的普遍信任。在经济阶段转换期,特别是经济增长模式和动力的转换期,在原有的增长点和增长模式下出现产能过剩,竞争过于激烈,盈利状况恶化,难以凝聚社会普遍信任。但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没有经过社会实践的充分检验,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规模还较小。这样以商业盈利模式为基础的社会信任大幅下降,社会普遍信任转向以物和政府信用为主,表现为房地产和政府信用(含隐性担保)的过度膨胀。
货币借助资产实现扩张或收缩,支持货币扩张的资产价值的来源不同,货币扩张对实体经济具有不同效果。
当实体资产属于新的商业创造(包括新项目、原有项目的扩大、改建等),货币因此而扩张会带来实体经济的真实扩张,从而引起对现有实体资源的争夺,引发实物资源的相对价格和绝对价格水平的调整。如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当这些投资机会被证明确实具有稳定回报,货币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就能实现良性循环。但当投资机会并不具有稳定回报,成为不良资产,货币金融体系则需要通过不良资产退出实现货币收缩来及时承认错误。如果不良资产不能及时退出,则在经济体中保留了多余的货币创造,产生虚假繁荣的货币基础。
当实体经济属于现有的存量资产,只是实现了证券化进入金融领域(货币的深化)。这种类型的货币扩张不再对实物资源产生增量需求,只是产生金融领域的资产供给。如农村经济(自给自足经济)的货币化,货币的国际化及各类资产的证券化等。货币深化并不会带来对现有资源的增量争夺,只是货币金融体系的边界扩大。
当资产价值增加来源于现有金融资产的价值重估(利率或者风险偏好变化,那么并不产生金融领域的资产供给,只是实现金融资产的再配置。如我国上一轮股市繁荣期,大量上市公司将非上市公司装入上市公司,以获取两者之间的价差,等等。当价值评估重估以合理定价机制为基础时,这是利用金融体系利用其价值评估体系以较低成本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的过程,是广义的套利和资源整合过程。但当价值评估的定价机制不合理,存在非理性因素主导,或者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时,不再是套利和资源整合,而是价值的再分配和欺诈掠夺。
当经济处于转型期是,经济体中的投资机会匮乏,货币扩张越来越多的由存量投资机会证券化和价值重估实现时,货币的大量投放并不能带来实物资源价格的上涨,而会表现为资产价格的上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通货膨胀相对稳定,但不断出现资产泡沫。投资者普遍面临“资产荒”难题,不断寻找价值洼地,提高风险偏好。从微观企业来看,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企业盈利状况较好,但由于缺乏新的投资机会,上市公司保留较大比例的现金。我国近期更是出现上市公司的盈利不高,但股票价格较高。当房地产价格上涨与货币投放相互实现时,市场参与者陷入了囚徒困境:虽然不看好房地产内在价值,但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会显著损害货币持有者的购买力,不得不参与房地产的追逐。
三、金融运行与金融管理的割裂
微观金融机构从业务发展出发,顺应实体经济转型的需要已进行了大量创新。从实践看,近些年随着我国金融放松管制,金融跨业和跨界融合日趋丰富,传统金融领域外出现了大量创新。受制于本身的缺陷和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框架的制约,金融管理无法有效回应金融发展。
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金融体系事实上承担着除资源优化配置外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的功能,“窗口指导”、“行业目录”广泛存在。我国政府(中央和地方、一行三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投资者保护机构)在金融领域的职责和管理架构,特别是政府和不同市场主体在风险管理和风险承担方面的界线并不清晰。政府在金融领域中,所有者、监管者、行业促进者、经营者的职责交错,甚者承担了部分社会安全网的职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责(险)利并不能基本匹配,大量的金融风险最终转化为财政风险和货币风险。
事实上,我国有必要将监管部门应从微观金融风险中解放出来,更多关注行业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加强一行三会、中央和地方在监管方面的分工合作。强化政府在平衡市场力量(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方面,尤其是防止部分金融机构将某个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不合理地渗透到其它市场)的职责。需要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服务中介的去行政化进程。金融机构应在风险管理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性并因此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获取必要的风险收益。
国研网:“十三五”时期,金融改革将面临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两大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一。当前存在哪些金融风险?
陈道富:随着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和经济金融转型的不断深入,过去多年积累的体制机制矛盾让我国进入了金融风险集中暴露期。个人认为金融风险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风险是中国经济阶段性转换和经济下行伴随的风险。2015年,中国经济增长为6.9%,今年的增长目标为6.5%~7%。随着经济下行和世界经济环境的恶化,一些企业会破产退出,同时更多风险也会暴露。这一类风险是经济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必须要面对的。
第二类风险是“三期叠加”之前的一些政策所导致的负面效果新的阶段表达而产生的风险。
第三类风险是金融改革本身的风险。金融改革是中国进行的巨大探索,无论是利率、汇率市场化还是资本账户开放或者国内的政策调整,本身都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过程。越是伟大的改革转型,越是要踏足未知领域,对未知的探索是金融领域企业家精神的体现,是可能带来巨大收益的。中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决心“去产能、去库存和去杠杆”,这是主动暴露并解决问题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金融风险。从投资的角度看,承担资产风险也是获取金融收益的主要途径。因此,金融风险是破旧立新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危”和“机”并存,需要在实践中实现“转危为机”。
国研网:在当前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您认为金融体系的转型应该如何推进?
陈道富:目前,我们看到金融体系非常火热,看到互联网金融,看到体制外的体系,看到非常火热的金融,所有人都在从事金融业,都在做金融业务。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实体经济融资难等等一些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所以,我们需要寻找实体经济真正响应的方面,大致有三个方面:
第一,金融体系放在更广的范围内,放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里,它的命题是经济发展阶段提出的命题,这个命题就是所谓的新常态或者三期叠加,所以首先要服务于新常态,尤其是转轨过程。转轨过程对金融体系来说,它的价值发现功能,重新创造价值功能,给金融体系提出了很强烈的要求。
第二,金融体系本身,整个世界的金融体系都不是稳定的系统,怎么实现它的优化配置?如果是一个稳定的系统,它是缺乏流动的系统。大家看到的乱,看到的不协调,一方面是发出了信号,在制度上有缺陷、有限制。另一方面,其实反映的是中国金融体系成长、突破过程中的烦恼。金融体系必须要面对他的乱,面对他的不稳,只有真正去面对自己金融体系不稳的根源,才能解决他。所以这个过程,中国需要充满活力、总体稳健的金融体系,这又是矛盾又是统一的过程。微观上需要活力,需要寻找经济的增长点,需要寻找市场机会,需要套利,需要破。在宏观上稳定的系统,一定是权、责、利一致的,中国现在很多问题都是制度设计上在破坏权、责、利,有一些是无意识的破坏了权、责、利,因此,宏观上就要进行对应,所以这是第二个层面,把金融体系变成一个有活力的、稳健的体系,这个过程中需要打破金融体系之间不合理的流动性障碍,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更加开放的系统,所以我们要从市场生发出来,更加市场化,更加开放的系统,需要开放、活力、稳健的系统。
第三,对金融体系来说它不是一张白纸,金融改革会在第三个层面产生问题,中国的金融体系是金融的转型。它最终的目标来源于实体经济,但是它又不是一张白纸,它是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下进行的金融改革,是在原有的金融体系里进行的金融变革,所以它只能是一种成长。这种变革的深度取决于处在哪个层面上,在枝节上的改革、改良,这些年的金融改革中已经做了很多了,就是大家讲的很多物理层面的变革。接下来是理念上的变革,这种变革需要建立在原有的基础上。所以怎样在现有的格局下归位,原有的金融体系相当程度上表现为错位,表现为对金融体系认识上的偏差,所以需要一种归位,需要一种转型的设计,这种归位有横纵两个坐标。
第一个是财政和商业的横的关系,中国一直在处理财政和金融的关系,今天中国很多问题都是来源于金融在执行很多财政、产业的职能,财政和金融之间到底如何协调?如何在这个光谱上处理政府和商业机构之间的关系?我觉得这是中国需要重新考虑的,金融体系外施加了很多金融体系不可完成的任务,或者不是最优完成任务的时候,所以首先需要做这方面的讨论。
第二个是纵轴,金融体系怎么发挥作用?整个企业家创新的最初动力就是破坏权、责、利的有限责任,只拿股本金,到这儿而止,这是一个断层。在国家层面可以看到国家隐性担保的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权、责、利的一致,需要在宏观上进行纠偏。但是我需要给你的偏差产生巨大的活力,这是在纵轴上,你会发现怎么划分微观实体的权利,行业监管,金融救助,宏观调控,整个纵轴的关系,这是在商业运行的点上,依然是需要分工才能完成的灵活金融体系,中国在这方面其实有很多的偏差。
为什么讲中国是“成长的烦恼”?小孩子总有青春叛逆期,在小孩不懂事的时候,家长处于爱护,可以给小孩任何指点。但是小孩成长起来了,有自己的思维,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有自己的发展空间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一种叛逆。这时候不是把我认为应该怎么做更好的东西给你,而应该是包容的,允许你犯错,允许你探索,允许你有不一样价值观。这里面就会涉及到微观主体、监管部门和宏观救助的关系。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改革真正能推动的力量都是来源于自己,其实最核心的是自己怎么看到自己没有跟上金融变动的情况。
所以国家再怎么管理,怎么面对金融体系更加灵活响应实体经济需求产品的风险点,所谓系统性风险一定是制度上的偏差,使得这种风险可以持续累积。国家要做的,就是在中国这个土地上寻找真正的风险点,建立起针对这样风险点的监管体系、救助体系、宏观调控体系,这是今后三五年会产生化学变化的地方。我希望中国金融体系在未来,能为中国经济新常态形成稳健、灵活、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一个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