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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财大赛如何转移社保

发布时间: 2023-01-09 02:03:34

① 社保转移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转移的手续如下: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出具员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带此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② 江苏 省内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你需要做的是:如果在盐城有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到劳动局开具接收函,你可凭此函去昆山办理转出手续,再凭转出手续到盐城接续就行了。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到劳动局开具接收函,同样办理。以上两种情况的前提是,你必须在盐城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否则无法转入。
当然,转入的仅仅是养老保险,其它保险不能转入,只能到昆山一次性处理(领取失业金,退出医保卡中的钱)。
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5〕122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江苏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为规范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与流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自谋职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和转入地的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在最后一个转入地办理退休时,必须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仍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符合当地政府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并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与调入或引进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二)户籍在转入地并实际居住的,与转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自谋职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三、进城务工参保的农村居民,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者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异地重新就业的,应转移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无法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四、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应同时将其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至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军队或重新转回地方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的转移接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外省参保人员流动到我省就业,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照本办法办理。
七、参保人员在转入地退休时,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支付基本养老金。
八、企业成建制转移和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③ 如何进行社保转移

社保非常重要,但很多人在换工作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社保的转移。去转移的时候生怕自己带少了资料,来来回回折腾好几次都没法完成。

先发起申请,并到公司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这个时候你的社保账户就会暂时封停了。

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局,一般现在都有自助终端,按照流程自行打印社保转移证明,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转至省外还是省内。

转移单打印出来后,由自己保管。到新单位报道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后。这个时候新单位就会给你开启一个社保账户。

等自己发了第一个月工资以后,就可以去办理社保转移了。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前往新单位缴存社保的人力资源局,首先打印自己新的社保缴存记录。到对应窗口,填写相应的资料,并提交原先的社保迁出证明。

办理完成后就可以回家等待消息,若社保转移完成,会有短信和电话通知你已经完成转移。

④ 江苏省内社保需要转移吗

法律分析:
可以进行转移。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账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账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视情况而定,养老保险关系是是随本人转移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若都属于中心城区,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衍生问题:
社保个人如何办理?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⑤ 江苏省内社保怎么转移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规定,参保人员省内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⑥ 江苏省内转社保、公积金怎么转

南京市与东台虽然同属江苏省,当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工作调动后,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去东台所属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而住房公积金也应当是可以转移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执行。
至于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应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其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其修订之前,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职工“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2002年修订时修改为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将“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的情形删掉了。

⑦ 社保卡转移流程和手续,江苏社保卡离职后怎么异地转移

社保卡暂时全国没有联网,是没法转移的,你去新的可以重新办理的,但是你之前的社保关系是可以转移的。你离职后,养老这块需要公司给你停保,结账,办理转出,然后有一张盖章的转移凭证,你拿着这个就可以去现在所在地续保,办理转入了,养老是累计的,你把这个给你们单位人事就好了。至于医保,原来单位给你停保了,新单位给你办理恢复重新缴纳就好了,因为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其中只是对于医保报销有所影响,因为重新缴纳之后这个需要有一段恢复期,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你当地医保部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⑧ 江苏省内社保需要转移吗

可以不用转移。
从2020年7月1日起,按部、省文件,跨省转移养老保险不再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取消纸质材料邮寄,全面通过人社部平台申请,省内除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外,不再办理转移手续。
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跨省或跨制度关系转移,由转入地一地受理申请,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协同办理。
跨省或跨制度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入口渠道,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优化后的流程和时限要求,通过省一体化信息系统与部转移系统进行转移信息交换,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跨省通办”。
社保转移的方法:
1、可以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工作地办理好社保帐户后,在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即可。(带身份证、现单位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
社保转移的流程:
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2、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3、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原参保单位。
4、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5、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6、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法律依据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三条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全省统收统支,基金缺口分级负担,政策全省统一制定,基金预算全省统一编制,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

⑨ 江苏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法律分析: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⑩ 关于江苏省内社保转移问题,请高手解答!

有空的时候,自己持身份证到南通社保,打印一张养老保险参加保险缴费凭证,交给连云港社保即可。
医疗和失业也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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