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理财 » 政府债金融机构责任是什么

政府债金融机构责任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2-18 08:15:20

❶ 什么是中央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债券是什么

  • 概念

    中央政府债券,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债。债券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债,公司债和金融债。政府债是政府发行的,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金融债是金融机构发行的。

    政府债又可以分为中央政府债和地方政府债。中央政府债,即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另一种是地方政府自主发行的债券。

  • 特点

    中央政府债信用高,流动性好,一般不存在违约风险,又被称为“金边债券”,它主要是国家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或者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因此中央政府债是是国家财政分配的一种方式,同时通过回收中央政府债,也可以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❷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比较

安全性:政府债安全性最高,因为是国家信用;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也很高,几乎与国家信用相当,通常称为准国家信用;企业债券信用低于上述两种,但在我国企业债券由于都由银行担保,因此信用风险也很小。
收益性: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的票面收益差不多,但国债的利息免税,因此投资者要求的收益会略低一些;企业债的收益比前两者都高。
流动性:这三者都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跨市场发行的国债以及大部分企业债还可以在交易所交易。国债流动性最好,金融债次之,企业债最差。
(2)政府债金融机构责任是什么扩展阅读
投资者类型比较相同;发行的场所一般都是债券市场;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向出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具体包括国家债券即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等。
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
政府债券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的特征。
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期限一般为3~5 年,其利率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债券由于其发行者为金融机构,因此资信等级相对较高,多为信用债券。
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它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时期内 (如10年或20年) 为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对于持有人来说,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贷款的证书,所反映的只是一种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持有人虽无权参与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动,但每年可根据票面的规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顺序要先于股东分红,股份公司破产清理时亦可优先收回本金。公司债券期限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债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须偿还本金,赎回债券。

❸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包括:
(一)经济责任。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
(二)社会责任。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三)环境责任。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安全稳健经营,严格关联交易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益,为股东创造价值。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员工各项权益,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为员工创造价值。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
(一)经济责任。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
(二)社会责任。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三)环境责任。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❹ 债券有哪些,收益情况一样吗

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收益情况不一样,政府债券低于金融债券,但是政府债券更为稳定。
一、政府债券
1、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向出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具体包括国家债券即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等。
2、一般国库券是由财政部发行,用以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公债是指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券。有时也将两者统称为公债。
3、政府债券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的特征。政府债券是政府发行的债券,由政府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是国家信用的体现。发达的二级市场为政府债券的转让提供了方便,使其流通性大大增强。对于购买政府债券所获得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二、金融债券
1、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期限一般为3~5 年,其利率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债券由于其发行者为金融机构,因此资信等级相对较高,多为信用债券。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它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负债。
拓展资料;
1.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和其他债务人根据法律程序发布的证券,并承诺债权人偿还指定日期的校长和利息。
2.债券债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合同,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直接向投资者发出的债务证书,直接从社会借款筹集资金,并承诺以某种利率支付利息根据商定的条件偿还本金。债券的本质是债券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买家或投资者之间存在债券,发行人与债权人的权利与债务之间的关系。债券发行人是债务人,投资者(债券买方)是债权人。
3.债券是证券。由于债券的利益通常预先确定,债券可以在发达金融市场的国家和地区列出和分发。(固定利息证券)。
4.这些要素指的是必须在发布的债券上陈述的基本内容,这是澄清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协议,包括:
(1)债券的面值,债券的面值是指键的面值。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后偿还债券持有人的校长金额。这也是企业按计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计算依据。债券的面值不一定与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一致。大于面值的发行价格称为保费问题,小于面值称为折扣问题,等效问题称为奇偶校验问题。
(2)还款期债券的偿还期是指企业债券规定的债券本金的偿还期,即发布日期与债券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本公司应当与其自身资本营业额及外部资本市场的各种影响因素相结合,确定公司债券的偿还期。
希望能够给到你帮助。

❺ 银行间债券的参与主体有哪些它们的职责和目的是什么

(一)参与者包括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金融机构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结算代理人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代理其他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它成立于1997年6月6日。

苦中作乐

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债券交易类型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的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交易和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种。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反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开放式回购”,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❻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答记者问

三、问:《通知》对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的关系、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金融机构向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行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债务处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引导融资平台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融资,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

一是厘清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的边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融资平台公司在境内外举债融资时,应当向债权人主动书面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并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其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防止误导投资者决策行为,促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地方政府注资行为。地方政府不得违规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推动提高融资平台公司资产的合法合规性,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又避免地方政府绕道通过国有企业变相举债。

三是规范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行为。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落实企业举债准入条件,按商业化原则履行相关程序,审慎评估举债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防范经营风险。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违法违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债务。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债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号)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合理分担债务风险。

四、问:《通知》如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

答:《通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鼓励地方政府以规范的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采取不规范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明股暗债”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

一是鼓励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依法规范合作。要求地方政府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是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应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防止地方政府通过承担项目全部风险的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同时,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五、问:《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依法明确了规范的举债融资方式。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

二是鼓励地方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允许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实际状况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三是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担保。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

六、问:《通知》提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行为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特点,致力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完善统计监测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组成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完善统计监测机制。针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主要类型,《通知》明确由财政等五部门建设大数据监测平台,统计监测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以及融资平台公司举借或发行的银行贷款、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情况,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

二是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针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的关键环节和参与主体,《通知》提出建立财政等六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参加的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针对涉嫌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责任主体,《通知》明确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的,依法依规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融资平台公司从事或参与违法违规融资活动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的,依法依规追究金融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和授信审批人员责任;对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为融资平台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的,依法依规追究中介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

❼ 什么事地方政府债务包含哪些原因是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非常突出,造成了政权运转不畅,威胁社会稳定的 影响, 如果不积极防范和及时化解,将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研究地方政府债 务的特点以及形成的深层次原因,以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已成为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 建和谐社会需要加以探讨的现实问题。 一、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及其特点 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第三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第二十八条 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因此,在法律上 ,除国务院特批之外,地方政府不得举债,而国务院至今并没有特批的案例。但在现实中,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非常严峻。 所谓地方政府债务,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预算单位举借或合法担保以及在特定 条件下需由政府偿还的内外债务。具体来说,“它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合 同的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资金的偿付义务。”其表现形 式复杂多样,“ 地方财政应支未支,应拨未拨,应补未补;国企改革支出,对下级财政救助;超越正常权限 发生的担保或允诺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其中包括部分外债和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债务;在地 方政府直接干预下形成的国有企业、国有政策性投融资机构债务。”目前,我国各地区、各层级的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举债度日或负债经营,而且所 负债务的种类之多,负担之重,已超出一般人之想象。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债务课 题组粗略统计,2004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0000亿元以上,其中,乡镇平均负债高达4 00万元。2002年国家审计署对中西部10个省、市的49个县(市)财政收支状况进行审计调查发 现,截至到2001年底,49个县(市)中有37个累计瞒报财政赤字10.6亿元,49个县(市)累计债 务 达163亿元。另据有关资料,目前全国近40%的县的一般预算呈赤字状态,乡镇基层债务额已 超过5000亿元,其中乡镇一级净负债超过2300亿元,村级负债则超过2500亿元,乡镇政府的 债务每年还以200多亿元的速度在递增。目前,全国各地、各级地方政府大多负有各种各样的债务,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正在日积 月累,情况十分复杂,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蜂窝结构”目前地方政府所负各种债务的总体规模已经相当庞大,与此同时 ,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又十分分散,不仅不同程度地负有各种债务,而且均有不同形式的举 债欠账行为,地方政府所负债务的具体形式既有由地方政府出面担保或提供变相担保为企业 向银行贷款融资所形成的债务,也有因征收不足或挪用资金等原因造成的社会保障资金存在 缺口,既有粮食企业亏损挂帐,也有拖欠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还有地方政府部门拖欠企业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款等各种“白条”,因此,在债务结构上形成了一种“蜂窝”形态。2.“一盘散沙”目前对于地方政府的负债欠账项目,各级政府均缺乏统一的统计 数据,甚至连统一的统计口径都没有。由于缺乏具体的统计数据,因此,不仅各级地方政府 负债的真实规模无法统计,而且负债率、偿债率等监控指标也无法运用,债务预警机制因而 也无法建立。尽管近年来中央及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也试图控制和缩减地方政府债务, 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地方债务管理机构和科学的管理办法,这种“一盘散沙”的状态使地方政 府债务的规模仍呈加速上升趋势,形成了“滚雪球效应”。3.“暗箱操作”“地方政府债务的隐蔽性强,透明度差已经成为重要的隐患和风 险。”〔4〕地方政府举债大都巧借名目,遮遮掩掩,例如,一些地方政府 为兴办各种 形象工程,以公司、企业或项目的名义进行的政府担保的债务融资活动,这些项目一旦失败 或到期不能履约偿债,地方财政便直接负有清偿责任,除此之外,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 社保基金缺口、工资欠发等其他项目,由于这些都属于非法或违规行为,直接违反《预算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地方政府在举债问题上隐蔽性强,再加上缺乏必要的信息披露机制 ,透明度更差,形成一种“暗箱操作”。 地方政府负债目前已经逐渐由经济上的困难而影响到政治上的威信,地方政府债台高筑 ,致使党和政府的很多政策和措施在执行中难以首尾兼顾,成为中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过 程中的压力和掣肘。“目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际上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 当地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杀手。”债务缠身的地方政府,正在盲目透支政府的公信力,而这种透支的办法,几乎清一色的都 是赖账,“有些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影响到本级财政的运转”重庆晨报》报道了重庆开县民政局和汉丰镇政府被一施工单 位告上法庭索赔139万元,在法院判决后,开县民政局和汉丰镇政府告诉施工单位,欠账需要1 000年才能还清。《北京青年报》曝光了总投资3.2亿元的呼和浩特市党政办 公大楼2001年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可是直到现在,这栋大楼仍拖欠民工近3000万元的工程款。地方政府债务缠身,由于没有偿还能力,甚至根本没有偿还意愿,给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带 来极大的伤害。2006年3月8日全国政协常委冯培恩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 会议上就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过度负债影响了经济和社会 的发展,甚至危及社会稳定。”〔7〕应该认识到,当地方政府的债务发展到一定程度 ,当政府 对信用的盲目透支达到一定的程度,有可能导致个别地方政府信用的破产,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而政府行为往往对公众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一旦政府视信用为儿戏,将使我们社会发 展的成本成倍增加。
二、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原因新视角分析 1.财权与事权分配问题的“经济人”分析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下私人选择活动中适用的理性原则,也适用于政治领域的公 共选择活动。也就是说,政府和政府官员在社会活动和市场交易过程中同样也扮演着“经济 人”的角色。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政府自身利益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的目标函数。可见,“政府并不一定只代表公共利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使政府基本代表公 共利益,由于公共利益有不同的层次之分,因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除了 有自身利益外,在公共利益方面也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

热点内容
融资类金融业务有哪些 发布:2025-07-12 04:06:53 浏览:529
国际贸易基金组织成立于哪里 发布:2025-07-12 03:56:59 浏览:486
虚拟货币不让用怎么办 发布:2025-07-12 03:44:19 浏览:915
如何货币贬值 发布:2025-07-12 03:28:00 浏览:888
股票交易功能选择上海还是深证 发布:2025-07-12 03:22:24 浏览:242
百亿基金增持哪个中小市值股 发布:2025-07-12 03:13:34 浏览:424
天巩科技股票 发布:2025-07-12 03:02:45 浏览:122
刺激的基金有哪些 发布:2025-07-12 02:59:09 浏览:185
没有基金支持投国外期刊如何 发布:2025-07-12 02:59:08 浏览:582
货币的供求变化如何影响一国经济 发布:2025-07-12 02:57:44 浏览: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