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教育基金如何抵消
发布时间: 2025-05-24 03:14:34
Ⅰ 向红十字会捐款是否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求助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也就是说,个人的公益性捐赠也是要缴纳个税的,只不过捐赠的额度如果没有超过捐赠人个税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才免征。
对于个税扣除问题,还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第一,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全额税前扣除;第二,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比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的捐赠可以全额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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