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房和高层哪个维修基金高
1. 维修基金涨价是真的吗
现行多层住宅由50元,涨到70元;高层住宅由原来的70元,涨到90元。原来只按多层、高层划分交存标准,以后把带电梯多层划为高层标准,直接提高40元。其实,之前潍坊市区和其他部分县市早已经按70/90元的标准了,只是重新划分了一下多层电梯的归类。但实际上,多层不带电梯的新房子已经绝迹了,所以以后维修基金标准就是统一90元了。在新办法实施之前,还是能省不少钱的,比如一套150平的高层,可以省下3000元,一套150平的电梯洋房,可以省下6000元。
一、2022年房屋维修基金标准的规定
1、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3、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查
住房维修基金是由小区内所有业主根据房屋类型不同,缴纳的一笔费用,主要用途是维修小区内的公共建筑部分,通常在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之前,是由物业服务公司代为保管,如果业主想要查询必须选对方法。那么,住房维修基金怎么查?住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住房维修基金怎么查
1、业主可以直接到住房维修基金专项管理银行中进行查询;2、业主可以通过委员会来查询住房维修基金明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的管理银行必须定期给业主委员会以及当地的管理部门发送资金对账单,如果对账单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二、住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商品房,其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的比例是在房屋成交价格的2%到3%之,根据商品房的种类不同,其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带电梯的高层住宅,购房者应缴纳房屋成交价格的1%,开发商应缴1.5%作为房屋维修专项基金。如果是不带电梯的小高层,那购房者与开放商应各缴1%作为房屋维修专项基金。
三、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房屋维修基金需要先申请,并在满足相应的规定条件之后才可以使用,首先,房屋保修期已过才可以使用,然后,只有房屋的公共建筑部分出现问题时才可以使用,最后,在申请使用住房维修基金之后,需要通过业主大会通过才可以使用。
编辑总结:住房维修基金根据房屋的性质不同、面积大小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花园洋房的收费比例会比带电梯的高层低。以上关于住房维修基金怎么查以及住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3. 亳州市涡阳县名邦学府洋房120平方公共维修基金交17059元合理吗怎么计算的
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
1、当商品房销售在进行销售的时候,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2、公共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是: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3、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之后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不带电梯)为每平方米50元,高层住宅(含带电梯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70元,由业主交存到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依照我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如果是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的话,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
1、购房人首期应该按照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来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房屋的出售者应该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倘若是开发单位自用或者出租的房屋,应该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进行缴纳。
4. 洋房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1、多层住宅(七层以下、不带电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 2、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 3、高层住宅(十二层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