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基金怎么计提
① 防洪基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防洪基金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防洪基金
贷:应交税费--防洪基金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防洪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
根据各地税务局官网公布的防洪基金的征集标准计提,如有些地区计提标准为: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2‰征收。(按年缴或按月缴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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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保安基金是政府性基金,所收费用全部用于重点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大中型病险水库的处理和重点水利工程项目。
收取对象为有销售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个体户以及在职职工,我区个体工商户的防洪基金由区工商局代收,上缴区财政。
② 防洪基金如何计算
(一)银行(含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利息或保费收入,按0.6‰计征,其他收入,按1‰计征;
(二)本条第一项以外的企业,按经营收入的1‰计征;
(三)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按每户每年50元计征;
③ 请问防洪基金怎么缴纳按多少缴纳
防洪基金要交按销售收入不等于利润。外资可按相应投资比例减免。
首先计提防洪费不是税率,而是征收率,具体标准(各地方有不同规定):
1、工矿、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和房地产企业每年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2.5‰计收。
2、商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仓储、地质勘查、社会服务(公共服务、居民服务、旅馆、租赁服务、旅行社、娱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其他社会服务)、农、林、牧、渔等行业企业或单位每年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5‰计收(对严重亏损的商业企业,在其提供详实的财务数据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后,按收费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水利(水电)局批准,可适当减免)。
上述1、2所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等所有企业。其他受益户每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收取。
④ 请教价调基金、工会经费、防洪基金的会计分录
1、防洪基金、调节基金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防洪基金
借:管理费用--副食调节基金
贷:其他应交款-防洪工程费
贷:其他应交款-副食调节工程费
(2)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防洪工程费
借:其他应交款-调节工程费
贷:银行存款等
2、工会经费
(1)提取时,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2)上缴会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
(3)如果不提取,按缴纳金额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⑤ 支付的防洪基金,财务如何做帐
防洪基金一般由地税征收,按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对于单位支付的部分,可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对于应收职工的部分可挂往来“其他应收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操作分两步:
第一步,计提
借:管理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防洪基金
第二步,交纳
借:应交税费-防洪基金
贷:银行存款
⑥ 计提绿化费和防洪基金的分录怎么写
办公区域的绿化费用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防洪基金还是到应缴税费里面增加明细科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防洪基金
⑦ 防洪基金会计分录怎样做
计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借:管理费用——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粮食风险基金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粮食风险基金
⑧ 防洪费计提比例
其单位缴纳计提比例是:上年度累计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2%=全年应缴防洪费
征收标准:
(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及有营业收入的事业单位,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1%征收;
(2)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06%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典当、拍卖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1%征收;
(3)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职工,按月工资收入分档次一次性征收;月收入250元以上,400元(含4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征收40元;月工资收入4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征收60元;农村个体工商业户按每户每年30元征收;城镇个体工商业户按每户每年60元征收;
(4)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按当年收入总额的3%征收;
(5)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
具体征收的标准要咨询当地地方税务局。
⑨ 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怎么算的
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根据行业不同,计征也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江苏为例,根据《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
第六条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批发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5‰征收。
第七条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
第八条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中营业收入的1‰征收。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如涉及到不同的征收标准,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关标准征收。不能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征收标准。
第九条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该营业收入指事业收入(主营收入)、经营收入等计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营业额。
第十条城镇个体工商户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无法确定营业收入的,可实行定额征收。征收定额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9)防洪基金怎么计提扩展阅读:
《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防洪保安资金对缴纳单位实行按季征收。由征收机关通过银行办理特约委托收款,也可由缴纳单位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规定的征收机关缴纳。个人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一次缴清。
第十六条征收机关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必须每年向财政主管部门报送征收企业清册,必须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制发的专项收费票据,在向财政主管部门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同时必须缴纳防洪保安资金收据第四联、防洪保安资金专用缴款书第五联或委托收款凭证等票据。
⑩ 防洪基金计税依据2021
摘要 你所说的防洪基金是否是指堤坝(围)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