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基金管理中心有哪些部门
A. 广东省林业厅的领导分工
张育文
厅长、党组书记
主持省林业厅全面工作。
陈俊勤
党组成员、巡视员
分管营林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产业处、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办公室、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陈亚广
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林政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省林业技工学校)。
孟帆
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政策法规处、林权争议调处处(省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省国有林场服务总站、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厅直属国有林场,全省林业系统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
陈俊光
副厅长、党组成员、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林业改革发展处、省林业工会、省林业政务服务中心和直属机关团委、妇工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林俊达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分管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谭天泳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科技与交流合作处、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和林业技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杨胜强
党组成员、副总指挥
分管计划财务处、森林防火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省航空护林站(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B. 江西省林业厅的直属机构
省森林公安局:该省的森林公安机关于1981年经省政府同意恢复组建。省森林公安局前身是省公安厅治安处森林治安科,1987年1月成立江西省林业公安处,1990年更名为江西省林业公安局,1998年根据《森林法》更名为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省现有森林公安机构406个,其中省局1个、设区市局11个、县(市、区)局90个、派出所304个(其中124个兼管所在乡镇社会治安)。2002年机构改革时,省林业厅“三定”方案明确规定:省森林公安局为省林业厅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的下属处级行政机构,实行公务员制度;省公安厅“三定”中明确规定:省森林公安局列入省公安厅序列,受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省森林公安局为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导查处森林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以省公安厅领导为主。省森林公安局列为省公安厅第21处,同时又称“江西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
省森林工业局。 一.概况沿革:江西省森林工业局成立于1953年。2003年11月,经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列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江西省森林工业局内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林业产业行业管理科、直属企业管理科、林业公路管理科、老干部科、总务科、产业协会办公室等9个科室。 江西省森林工业局现有领导干部9人:王琅(局长、党委副书记),王连茂(党委书记),肖民(副局长、林业公路管理总站站长、党委委员),陈宏(调研员、党委委员),彭铁英(副局长、党委委员),李佑忠(总工程师),王晓农(副局长),郑江宏(副调研员),蔡恒义(副调研员)。 二、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全省林业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木竹生产与加工、林产化工、木竹浆造纸以及松脂采集和松香等森林资源利用的行业管理;承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项目的初审;承办全省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林区公路管理;负责指导木竹及其他林产品市场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木材经营加工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全省木竹检验、林业产业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旱的指导检查工作以及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省属森工单位的管理及森工行业财务和统计工作。
省林木种苗和国有林场工作总站,主要职能如下: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法律法规和政策。2、国有林场及省级森林公园的设立、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3、负责全省林木种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建设法规、规章、规划、技术规程和标准的拟定工作。4、负责全省林木种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程项目的筛选、审核、报批,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管理工作。5、组织、指导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品种(良种)选育、种质资源管理及技术推广与交流合作等工作。6、审核发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7、对全省范围内的林木种苗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林木种子、苗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8、指导全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与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处理、协调林木种苗执法中的重大争议和交叉问题。9、组织、指导全省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工作。10、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审核与报批、省级森林公园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行政许可审核上报。11、组织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评审,指导和规范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建设、开发与管理工作。12、组织办理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证明材料审核上报;负责办理占用征用省级森林公园林地审核。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其它有关林业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起草本省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检疫的配套法规章。2、根据全省林业发展总体目标,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依法组织和管理全省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指导全省调运、产地检疫以及从国外引种的检疫审批工作,定期组织对全省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编制疫情报告,提出划分疫区和保护区的草案,组织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扑灭;负责全省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的管理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4、负责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与监测,及时发布林业生物灾害趋势预报;建立和健全预测预报网络,组织开展测报技术研究和技术培训。5、组织和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负责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负责组织《江西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制定全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救灾农药、器械的采购和调配。6、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和防治技术咨询。7、完成省林业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江西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简称“省林业生态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江西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通知》(赣编办发[2003]151号)文件精神,省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省中德造林项目、省油茶低产林改造、省退耕还林工作、省毛竹林建设、省平原绿化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为“江西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和“江西省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机构合署办公。省林业生态中心为省林业厅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省林业生态中心(省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5个科级机构,即综合科、工程管理一科、工程管理二科、工程管理三科、工程管理四科。鉴于该单位在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突出的成绩,荣获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授予2003年度“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再次荣获“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集体5年成就奖” 荣誉称号。在2003年10月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十周年表彰会上,荣获国家林业局授予我省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办公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主要职能:省林业生态中心的主要只能是管理全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技术方案,负责全省长江和珠江防护林、退耕还林、中德合作造林、平原绿化和兴林抑螺等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和成果验收等工作。同时还承担全省林木生物质能源林规划及项目管理、造林绿化施工单位及监理资质管理、全省营造林监督管理和重点工程营造林质量稽查等职能。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主要职能:1)负责全省森林植物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2)组织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3)组织评审省级自然保护区并向省政府提出审批建议;审核植物园、野生动物园、禁猎区和狩猎场,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4)监督检查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5)督办和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6)组织实施国家濒危物种等保护拯救工程;申报、审批、核发、办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7)野生动植物特许猎捕(采集)、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运输证明;8)承办我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9)承办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作为对全省各级木材检查站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前身为江西省木材检查站,最早成立于1985年,是省林业厅下属的县团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86年省编办核定该站编制26名,并批准同意内设人秘、检查、业务和财务四科。2002年12月,经厅人事部门批准并报省编委同意,江西省木材检查站更名为江西省木材检查管理总站。2006年,省编办以赣编办文[2006]106号、127号同意增加该站8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增设法制科,同时将检查科和业务科分别更名为木材检查管理科和木材放行管理科,调整后,该站共有编制31名,内设人秘、财务、法制、木材检查管理、木材放行管理五科。2006年10月,省编委办以赣编办文[2006]149号批准同意该站更名为江西省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
省林业工作总站(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自1985年《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地陆续恢复了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1991年省编委正式核定全省基层林业工作站1140个,事业编制5230名;同时,为了管理和指导全省基层林业工作站,在省林业厅下设“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2006年6月,经省编委批准,在江西省林业工作站增挂“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牌子,并增设“生态公益林管理科”和“林地征占用管理科”、同时将“业务科”、“人秘科”分别更名“林业站管理科”和“办公室”。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是具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93年开始执行行政工资套改,并参照公务员实行工资考核管理;单位现有职工18人,其中站长余小发,副站长肖从礼、王庆红、翟光木,总工程师何腾发;站办公室主任管铁军、公益林管理科科长施凤生、林业站管理科科长宋荣、林地征占用管理科副科长万剑云、站工会副主席王雯莉。
厅林业工程稽查办公室(省林业基金管理站)江西省林业厅林业工程稽查办公室(江西省林业基金管理站)为江西省林业厅下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单位前身为1980年成立的江西省林业会计辅导站,1993年撤消“江西省林业会计辅导站”,更名为“江西省林业厅林业工程稽查办公室”,并增挂“江西省林业基金管理站”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现内设五个职能科室:人秘科、稽查科、项目科、基金科和内审科。主要职能:1、负责全省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稽查;2、承办全省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林业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3、承办全省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工作;4、承办省林业厅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主要职能1、负责全省林业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起草全省林业利用外资发展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2、负责组织项目对上申报立项和对全省林业利用外资项目总体设计和年度施工设计的审批;3、负责全省林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业务培训;4、负责全省林业利用外资造林项目林分后期管理,协助省财政厅做好林业外资项目转贷、执行协议的鉴定和还贷工作;5、负责全省利用外资造林林木年度采伐计划的汇总审核,还贷专项材计划下达和还贷金收缴工作;6、负责全省林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项目宣传推介和协调服务。起草全省林业招商引资的政策研究、项目的统计汇总、资源建档;7、负责全省林业招商引资举报申诉案件的查处;8、负责全省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起草编制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标准、规程和管理办法;9、负责组织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项目对上申报立项和全省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实施协调;10、负责全省工业原料林的界定、建设和管理;11、负责全省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采伐申请的初审和统计管理。
江西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于2006年10月,经省编委赣编办发[2006]144号文批准成立,与省湿地宣传教育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省林业厅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共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江西省湿地宣传教育中心项目作为全国示范点,2001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在原江西野生生物宣教中心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建设,江西野生生物宣教中心于2003年经省编办赣编办发[2003]161号批准,更名为江西省湿地宣传教育中心。2006年5月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作为全国湿地保护宣传教育鄱阳湖培训基地。江西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地址位于南昌市区青山湖风景区内,由2个人造小岛和通岛公路组成,面积24亩。湿地办所在地四面环湖,环境优美,建有室内宣教区(1164平方米)、培训区(1200平方米)和室外宣教区三个功能区,由宣教展厅、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培训楼和行政办公室等组成。培训楼可同时安排50人住宿和用餐。主要职能:承担全省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培训、教育、宣传等工作,并行使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C. 基金公司通常有哪些核心部门
基金公司承担着基金产品的设计、营销、投资交易、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主要职责,其核心部门主要包括:
(1)投资管理
投资方面包括权益类、固收类等资产的投资、研究、交易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公募资金、专户理财资金(包括社保养老金、年金等)。不同公司在部门结构设置上存在差异,但整体而言,均是通过全面、专业而深入的多角度研究,为投资提供可靠地决策依据,进而努力实现组合投资运作的收益目标。
(2)市场营销
销售方面包括公募基金营销、专户营销等。其中,公募基金营销主要是面向个人投资者和部分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代销的方式,销售公募基金产品。专户营销则是营销客户尤其是机构客户将委外资金投资于专户产品。
(3)产品研发
产品研发部门主要负责基金产品的设计,即根据基金市场的需求与未来发展趋势、公司内部状况进行产品设计与布局,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基金产品的前期布局、上报监管及后续跟踪服务等,要求对监管政策敏感、对市场具有前瞻性,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4)风险合规管理
风险管理部门主要是制定和监督执行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进而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较好的保障。另外,监察合规等部门则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基金管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基金运作
基金运作部门负责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基金会计与结算。一方面主要是基金清算,包括账户开设、申赎等交易申请与份额清算、账户资金划转及会计记录等;另一方面主要是基金会计,包括记录并核算基金资产的运作,与托管行对接投资交易资金划转指令,建立基金资产会计档案并归档。
除此之外,基金公司的有效运作也需要人力资源、行政综合、信息技术、财务部等后台部门进行支持。
D. 县级林业局下属都有什么机构
有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营林处;林政处;林业改革发展处;产业处;森林防火办公室;林权争议调处处;科技与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希望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国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
设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编制落实纲要的细则和规范,推进林业产业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培育行业信用市场,促进行业信用服务市场化发展,鼓励和调动林业企业、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建设。
(4)林业基金管理中心有哪些部门扩展阅读
林业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各地林业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拟定各地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申报;协调、指导各地山区综合开发。
(四)组织指导各地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林政稽查;负责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
E. 县林业局有哪些部门
办公室、植树造林办(绿委会)、森林资源管理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林公安分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办、、人事教育办等10多个办公室
F. 广东省林业厅的厅属单位
广东省航空护林站(与广东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合署)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接受委托承担森林消防航空任务;协助承担我省森林消防航空飞行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拟定森林航空灭火方案;参与我省森林消防航线规划;承担省林业厅授权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林火远程监控、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系统和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值班高度工作,处理实时接收的卫星云图和森林火情信息传递;协助承担森林防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维护和发放工作。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发展规划;承担林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及造林绿化成效核查工作。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开展林木遗传育种、森林生态、森林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保护、经济林、林业生物技术、濒危动植物保护、林业经济、城市林业等基础性的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承担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森林防灾减灾、湿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监测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开展碳汇林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生物质能源、木本粮油等林业战略性研究;培养各类林业高级科技人才。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管理全省生态公益林工作;承担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工作;承担发布林业生态状况监测公报工作;协助审核生态公益林采伐、林地征占用事项。
广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为正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管理全省森林资源档案,提供森林资源统计数据;拟订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标准,组织研制和维护全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网络办证管理系统;协助检查考核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案件。
广东省国有林场服务总站(广东省林业公路总站)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省林业厅授权的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作;承担省林业厅授权的制订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林业厅授权的省林业厅直属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协助承担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承担林业公路规划、建设的组织、指导。
广东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参与制定林业科技推广规划和林业重点推广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业技术出口,承担林业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示范推广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和科普活动,做好林业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林业技术交流合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广东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审核、发放和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林木种子进出口事项和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林木种苗生产计划及调剂、储备工作,加强对林木种苗质量的检查和监督;承担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和推广应用及基地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的还贷管理工作。
广东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全省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承担林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重点林业工程资金稽查工作。
广东省林业政务服务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政务信息化工作和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厅机关行政许可受理、转办、送达和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林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定期发布林业有害生物中、长期发生趋势预报,制订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的林业植物检疫任务,审核进口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划定全省林业检疫性有害疫区和保护区,监管进口林业种苗的检疫隔离试种。
广东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林业系统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省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等级评审和资源调查保护监测工作。
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我省没收和香港、澳门没收返还的野生动物的鉴别、接收、救护、饲养、放生和移交工作。
广东省九连山林场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从事营林、森工生产,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时进行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广东省东江林场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从事营林和森工生产,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时进行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广东省连山林场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从事营林及森工生产,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时进行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G. 济南市林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6个职能处室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后勤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组织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和国有林业资产;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林业利用外资项目的管理及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三)林政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及经营加工;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与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调处理林权纠纷;负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林业调研工作;监督、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重大林业行政案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
(四)造林绿化处
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和山区林业综合开发;组织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
(五)资源管理处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生态公益林的动态监测、调查统计和规划保护;组织起草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恢复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审核、申报及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湿地保护的国际合作;组织指导沙化土地治理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
(六)科技产业处
拟订全市林业科技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开发与推广工作;承办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推动林业行业质量技术标准的实施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物种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林业科技人才的培训,指导全市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负责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
H. 西安市林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5个处(室)和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二)植树造林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造林绿化、防沙治沙、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全市种苗、造林和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处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及森林资源调查设计单位的资质认定,指导有关基层森林资源管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督办和查处违反森林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负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林业行业的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受理、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市林业发展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各项林业资金及市级林业基金管理;指导区县育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市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设计方案;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
(五)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
负责组织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全市森林火情监测,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单位依法侦破森林刑事、治安案件;参与重大、特大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I. 林业局都有哪些部门
主要科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计划财务科】 【营林科】 【林政科】 【森林防火办公室】 【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监组与其合署办公) 【林场科】 【公安局森林分局】(简称森林公安分局) 【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绿委办)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局长 副局长 科长 副科长 科员 纪检组长 公安分局局长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机构设置
国家林业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造林绿化管理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森林资源管理司(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
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
科学技术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人事司。 机关服务局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
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林业基金管理总站(稽查办、审计中心)
宣传办公室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
“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防沙治沙办公室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速丰办)
科技发展中心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对外合作项目中心
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
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
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调查规划设计院
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风景园林与建筑规划设计院)
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绿色时报社
中国林业出版社
国际竹藤中心
亚太森林网络管理中心
中国林学会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中国花卉协会
中国绿化基金会办公室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内蒙古自治区办事处)
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长春办事处)
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黑龙江省办事处)
驻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驻成都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成都办事处)
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云南省办事处)
驻福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福州办事处)
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西安办事处)
驻武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武汉办事处)
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贵阳办事处)
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广州办事处)
驻合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合肥办事处)
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乌鲁木齐办事处)
驻上海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上海办事处)
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
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昆明勘察设计院
驻北京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北京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