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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基金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 2022-07-02 17:13:53

① 我国增值税如何计算怎样才能证明我增值多少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4

增值税与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改变了传统的流转税按照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的做法,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的发展,被公认为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税种。我国从七十年代末开始试行增值税,后逐步推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从1994年1月重日起施行的。 增值税是我国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己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企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企业租赁、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承包人为纳税人。

混合销售行为及其征税方法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如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称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者(包括以货物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按照其全部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其他企业、单位、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收入金额(以下简称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纳税人将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应税劳务一并缴纳增值税,并且非应税劳务适用税率从高。

增值税的税率及其征税的货物和劳务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0、13%和17%三个档次。

(一)出口货物适用0税率,但是原油、柴油\糖、新闻纸、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现规定为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基合金\白金等)除外。

(二)下列货物适用13%的税率:

(1)农业产品,包括粮食\蔬菜\烟叶(不包括复烤烟叶)、茶叶、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其他植物、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和其他动物组织;

(2)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

(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4)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5)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6)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

(三)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17%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应当分别核算其销售销售额。如果纳税人不分别核算其销售额,税务机关征税时适用税率从高。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应当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纳税人在计算其应纳增值税额时,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由于销货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由于进货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销项税额及其计算方法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称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X适用税率

当期销售额

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应税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费用)。纳税人应当按照当期销售额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在向买方收取货款、劳务收入之外同时收取。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基准汇价(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套算得出的汇价)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计算纳税。纳税人应当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折合率确定以后1年之内不能变更。

进项税额及其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称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二)纳税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

税额;

(三)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包括价款和按照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和10%的扣除率计算(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X10%);

(四)纳税人外购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运费支付的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费金额X10%)。但是,纳税人外购、销售免税货物时所支付的运费不能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情况

如果纳税人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但是不去税务机关办理有关认定手续,或者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征税,不允许其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允许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也包括招待费中开支的烟、酒、茶、饮料等)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如由于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等)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仑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此外,如果纳税人将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当将有关购进货物、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以下三种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生产应税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生产应税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这部分销售额超过全年应税销售额的50%),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

(二)从事应税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上述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其中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为一般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即按照6%的征收率计税,连同销售价款一并向买方收取,然后上缴税务机关。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 X 6%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销货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例:某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店本月销售额为11000元,退货 1000元,该个体产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11000元-1000元) X 6%=600元

②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有:

第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适用税率

销售额 =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税)价格×税率

注意:价外费用,是指销售货物时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优质费等。

第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增值税基金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价外费用不包括的项目: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 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3、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4、同时符合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视同销售货物销售额的确定:

1、视同销售纳税人按近期同类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当纳税人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

3、如果是涉及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额或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1 - 消费税税率)

③ 增值税如何计算

进项税额=5000/1.17*0.17=726.50
销项税额=8000/1.17*0.17=1162.39
该项设备应纳增值税=1162.39-726.50=435.89
一项业务收入交了增值税后,就不会叫营业税;或者交了营业税后,就不会交增值税。

地税需缴纳:
城建税:435.89*0.07=30.51
教育费附加:435.89*0.03=13.07
地方教育费附加:435.89*0.02=8.72(有些省份需要缴纳)
印花税:8000/1.17*0.0003=2.05
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城建税税率:在城市
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教育费附加分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为3%,根据财综[2010]98号,地方教育附加由原来的1%调整到2%,是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的。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照按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记载的金额万分之三税率贴花,营业账簿,记账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数依照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就增加额贴花,其他账簿按件五元贴花。

企业所得税:
按照当年累计实际利润额的25%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减按20%计算企业所得税,同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减按10%计算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④ 什么是增值税,怎样计算

1.增值税概念: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2.增值税计税方法的一般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解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代扣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

【提示】三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三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1.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正向列举)

【解释1】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的收入,必须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一瓶茅台价款788元,优质费100元

【解释2】价外费用的判定

①发生在购销环节的,不在这个环节的,即使同名,也不属于价外费用。例如运费、手续费。

②向购买方收取,不是独立存在,而是依附与价款。

③按含税价还原。

2.销售额中不包括(反向列举)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其他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计税方法

⑤ 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一般纳税企业应纳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企业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应以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其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如果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发生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1.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当期销项税额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应纳税额的多少,销项税额越大,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应纳税额就越多;反之,应纳税额则越少。所谓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当期的纳税期限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要准确地确定销售额,一方面要区分清楚应税销售额和会计销售额;另一方面要掌握销售额的计算和确定方法。(1)应税销售额与会计销售额的区别。它们之间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①两者包含的内容不同。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应税价外费用。所谓应税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应税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买方以及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而会计销售额则只包括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所确定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收取的价款收入,不包括价外费用。这是由于会计销售额是反映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其结果表现为因资产流入、资产增值和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由此可见,两者不仅内容上不同,而且性质上也是不一样的。②两者确认的条件不同。会计销售额的确认,是以商品发生交易为前提条件的,它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而应税销售额的确认则是以商品进入消费为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虽然某些商品并不构成交易行为,但只要是进入消费环节,在商品进入消费前要按规定税率足额征税,在税务上应将其视同销售确定其销售额。③两者确认的依据不同。会计销售额通常是以买卖双方交易完成的商事凭证作为其确认的依据;而应税销售额一般是以税法规定作为其确认的依据,也就是说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有些并没有商事凭证,但根据税法规定也应确认为应税销售额。如税务机关认为某些商品价格明显偏低,又无充分理由的,则需要重新确定其应税销售额。(2)特殊应税销售额的确定。当纳税人不能按正常情况核算销售额的,应当按下列方法确定其应税销售额: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分别注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应税销售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在财务上如何进行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的折扣额也应当作为应税销售额处理。②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如果是单独记账核算的,不作为应税销售额,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作为应税销售额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③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其应税销售额;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④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业务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业务,其应税销售额的确定方法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业务,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应税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而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业务,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自然就不作为应税销售额。⑤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其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其应税销售额为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3)含税销售额分解为应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所得到的销售额。为了正确计算增值税,必须将含税销售额分解为应税销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税销售额=(4)不符合实际销售额的确定。不符合实际销售额是指企业反映的销售额与实际情况不尽相符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以及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实其应税销售额。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来确定其应税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定应重新定价的货物数量×同类货物平均售价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其应税销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定应重新定价的货物数量×企业近期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如是自产货物则为实际生产的制造成本,如是外购货物则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10%。但属于应按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如果纳税人自产自用的产品为应税消费品,则其组成计税价格还应包括应纳的消费税税额。这时,纳税人可以按其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在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情况下,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5)外汇销售额折算为人民币应税销售额。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照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税销售额。其应税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税销售额=外币销售额×折合率2.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所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称为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正确与否,将会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因此,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不但能确保当期进项税额的准确性,而且也是防止增值税流失的重要措施。(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①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③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确定。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公式中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林特产税。④企业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费金额和7%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金额×扣除率⑤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企业按收购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收购废旧物资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扣除率⑥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相应抵扣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⑦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进行扣减。(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或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此之外,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购进固定资产。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④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⑤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⑥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上述②~⑥项所提到的情况,如果是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劳务(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及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3.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以后,将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所得到的余额,即为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实行简易办法,即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为了便于准确地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下面就计算公式的有关因素进一步加以说明。1.销售额的确定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额的确定方法与一般纳税企业销售额的确定方法基本相似。具体确定方法介绍如下:(1)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应税价外费用。它所包含的内容与一般纳税企业相同。(2)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核定方法、顺序与一般纳税企业的销售额核定方法相同。(3)小规模纳税企业因销售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予以扣减。(4)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2.增值税征收率的规定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率一般规定为4%。也就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4%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企业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进口货物是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只要取得了组成计税价格和税率两项资料,就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下面简要介绍这两项要素的具体确定方法。1.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是指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所使用的价格,它是企业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货物运达我国境内输入地点的到岸价格,它包括海关审定的货物在采购地的正常批发价格,加上货物出口国征收的出口税和货物运抵我国输入地点在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用公式表示为:关税完税价格=采购地批发价格+出口国征收的出口税+包装费+运费+保险费+手续费(2)关税是指海关对进口国境或关卡的货物向进口企业征收的一种税。其计算公式如下:关税=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的关税税率(3)消费税是指企业进口应税消费品货物按货物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消费税税率(或单位税额)在报关进口时缴纳的消费税。对于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进口货物的消费税=2.税率的选择这里的税率是指增值税税率,企业可根据自己进口货物的种类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基本税率和低税率两者之间选择适用的税率作为计算增值税的税率。

⑥ 增值税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值税怎么计算

你好,代收资管产品的增值税是6%,小规模3%,按收入的金额乘以相应的税率

⑧ 私募基金增值税如何计算

私募直营店为您解答:
征税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简易计税方法,二是一般计税方法;前者税率为3%,后者为6%。由于管理费属于私募基金的自营业务,一直都存在增值税,按6%交

⑨ 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算

私募基金属于资管产品简易征收的范畴 去税务局备案简易征收 可按照3%计算增值税 但是备案后关于资管产品的进项不能抵扣 (貌似资管的进项没什么)

⑩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10)增值税基金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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