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
Ⅰ 政府引导基金怎样运作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1、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投资的方式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特点和创业投资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基金采用4 种不同方式支持企业创业投资:
第一种:阶段参股,即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机构参股,并按事先约定条件,在一定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设立新的创业投资机构,以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量。
第二种:跟进投资。即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联合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此种方式主要支持已经设立创投机构,降低其投资风险。
第三种:风险补助。即对已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创投公司予以一定补助,增强创业投资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种:投资保障。即创投机构挑选出有潜在投资价值、但有一定风险的初创期中小企业,此时由引导基金对这些企业先期予以资助,同时,由创投机构向这些企业提供无偿创业辅导;辅导结束后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再给予第二次补助。这种方式主要解决创投机因风险而不敢投的困惑,适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2、引导基金的管理模式
政府引导基金普遍采取委托管理模式,引导基金通过以下方式与优选的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1)与专业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契约合作关系,以此作为引导基金运行的主要方式。
(2)作为专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依据海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引导基金以一定的比例关系,与海内外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优先投向的专业创业投资子基金,并共同委托优良业绩的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3、引导基金的层次定位
政府引导基金分中央、省、市、县四级,中央一级的政府引导基金,如工信部在筹建的信息产业基金、团中央筹划成立的中华青年创业投资基金,各地为区域型基金。
4、引导基金的分红机制
5、政府引导基金产生的法律依据
中国本土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时间比较短,因而FOF在中国的发展也刚刚开始,在现阶段以政府引导基金作为FOF的主要表现形式。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主要对象是本地的VC,通过介入VC对地方的高科技企业进行间接扶持和孵化,类似于“孵化器”的功用,通过放大投资、引导合作基金的方式最终达到推动当地经济转型、促进创投企业发展的目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地域性和导向性。
Ⅱ 政府引导基金怎么做
政府引导基金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途径,也可以说是一个手段。过去我们支持新兴产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时候,好多时候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到项目,直接给到企业,这个钱给完就完了,相当于发补贴,这样的效果不太理想,现在采取了一种新的方式,政府先建立基金,以基金的方式去支持这个企业,而基金本身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现在到底应当怎么样去建立这个基金,怎么去管理这个基金,这个基金怎么去支持这些优质企业的发展,这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听到一些反映,现在政府的基金五花八门,各个部门竞相设立基金,而且不只一个基金,而是很多基金,现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大有一哄而上的架式,这么一搞很可能引发出严重的风险问题。
过去财政搞周转金,应当说也取得了重要的成绩,在当时的条件下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但是后来这个周转金最终就取消了,为什么取消了?就是后来引发了大量的风险问题。现在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在新的条件下,政府去支持这些优质企业、新兴产业,如果说对这些风险不加以控制,很可能就像周转金一样,面临的命运可能就是最后取消。
Ⅲ 如何发挥政府资本性投资在调整经济结构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民间投资较快发展。要深入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政策和42项实施细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实施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发展。一是拓宽民间投资进入渠道。鼓励民间投资以独资、控股、参股、合作或参与国企改制等方式,进入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等行业。通过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进入交通、能源、电信等国有资本占优势的领域,减少民间投资可能遇到的隐性阻力。二是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新的领域。如在页岩气、地热能开发等领域,民间资本进入阻力相对较小。政府应营造有利于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的平等竞争环境,并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科技研发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继续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标准,严格控制设立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大金融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继续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并向小型微利企业倾斜。鼓励引导股权投资企业、担保公司等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拓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
(二)保持政府投资合理规模,发挥好结构导向作用。一是加大中央重大项目投资力度。推进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加快“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拓宽铁路等重大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资金配套关系,引导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有效配置。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投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自主创新、欠发达地区等领域和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为适应我国老龄化趋势,政府要加快规划和建设一批公益性养老设施,带动相关社会投资和经营发展。三是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合理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探索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并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投资的重点方向和领域。加快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地下管网改造和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道路、供水、供气、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对社会投资方向和质量的调控。继续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投资,防止重复建设和落后产能扩张。加强对政府投资尤其是基建项目的监管和督查,切实保障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优化制造业投资结构,促进产业调整升级。这是推进我国投资结构调整优化,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一是提升制造业整体发展水平。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更新,推动传统制造业技术、工艺、产品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能耗、环保等方面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节能环保改造。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二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加强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创新和突破,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进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融资服务,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升金融企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的服务水平。三是调整优化制造业区域布局。引导东部地区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动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为区域之间资源流动和有效配置、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Ⅳ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解决企业哪些问题 发言稿
作为创业投资领域的重要主体之一,政府对于一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推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应充分发挥宏观指导与调控职能,保障创业投资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创业投资提供政策、法律上的支持,克服“市场失灵”问题,防止“挤出效应”的发生。同时,作为资本的提供主体之一,政府也会参与到资本市场的运作,通过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引导并规范资本市场的投资行为。
具体来说,政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近年来,政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角色正在逐渐转变——由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不再设立创投公司,而是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具体来说,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引导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
引导基金的设立能够有效地改善创业资本的供给,解决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创业投资的投资期长,风险大,流动性差;不像股票等证券投资可以迅速变现、流动性好,民间资本偏好于证券市场,而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整体资金供给不足,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解决资本供给不足问题。因此,政府设立引导基金,通过政府信用,吸引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以及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等社会资金聚集,形成资本供给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这为创业投资提供一个很好的资金来源渠道。
优化资金配置方向,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从而起到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对高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目前,我国创业投资者偏好于投资期短见效快的IT类、教育、餐饮等领域项目,而对于成长期较长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投资偏少,这与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所鼓励的方向不协调,创业投资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对产业调整和发展的促进作用。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政府信用吸引社会资金,可以改善和调整社会资金配置,引导资金流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出一批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动力的创新型企业,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引导资金投资方向,扶持创新中小企业
政府引导基金有一个较强的政策导向——扶植极具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目前,国内很多创业投资机构及海外基金均出现投资企业阶段不均衡的特点,多倾向于投资中后期的项目,特别是已经能看到上市前景(Pre-IPO)的企业。而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的企业具有很高的风险,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但却很难吸引到资金的投入。创业早期企业存在融资困难,而中后期企业资金供给相对过剩。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从而可以培养一批极具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好的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为商业化创业投资机构进一步投资规避一定的风险,引导其后续投资,用“接力棒”方式将企业做强做大,最终实现政府目标的创业投资机构和商业化的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发展,建立起政府资金和商业资金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创业投资体系。
引导资金区域流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市场机制的作用会扩大地区间的创业投资资源不平衡现象,经济条件优越,发展条件越好的东部地区,越容易获得创投资本;而经济条件恶劣,发展越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越难获得创投资本。创业投资资本分布的不平衡进一步扩大了区域经济之间的差距。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中西部地区,争取更多的中西部投资项目,有利于缓解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好处。
Ⅳ 政府应该怎样监管和扶持基金业
取消投资限制,实行本土注册制
目前,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大多对投资区域及行业进行了严格限制,但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的稀缺,导致基金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选择“不婚”甚至“假婚”,使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被架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此建议取消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限制,仅实行本土注册制,对合作基金进行注册地限制,把合作基金的注册地限制于本地,以保障本土的税收收入。
完善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退出机制
根据国内外经验,创业投资真正获得收益通常需要7-10年的时间,太晚或太早退出都会影响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效果。对区域经济和科技进步将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支持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也不宜过长,在达到存续期上限后,应对项目进行强制清算,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引导基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正确选择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管理模式
对于创业投资业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可尝试不同的运作模式: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的地区,可采用引入“补偿基金+股权投资”的模式以快速启动引导基金,尝试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创业投资领域;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成长阶段的地区,创业投资企业有一定实力并能进行资本经营时,可通过引入“引导基金+担保机构”的模式通过打造融资平台,可扩大融资规模,加速创业投资的发展;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相对成熟的地区,由于市场的成熟,政策法规的完善,资金人才的完备,就可以通过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来吸引社会投资的方式发挥其最大的功效来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
Ⅵ 2020年基金从业真题考点:政府引导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试真题考点:政府引导基金
组合型选择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主要投资处于各个创业阶段的末上市成长性企业的基金包括()
Ⅰ.创业投资基金
Ⅱ.杠杆收购基金
Ⅲ.定向增发投资基金
Ⅳ.政府引导基金
A.Ⅰ、Ⅳ
B.Ⅱ、Ⅳ
C.Ⅰ、Ⅲ、Ⅳ
D.Ⅰ、Ⅲ
答案:A
解析: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处于各个创业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故Ⅰ正确。杠杆收购基金从投资对象看,主要是成熟企业,故Ⅱ错误。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故Ⅳ正确。定向增发投资基金(简称定增基金)是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为主的基金,即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投资基金。故Ⅲ错误。
真题考点讲解:政府引导基金
1、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在投资方向上具有一定导向性的政策性基金,通常通过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早期创业投资领域。政府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2、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政府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方式包括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
(1)参股,是指政府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2)融资担保,是指政府引导基金对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
(3)跟进投资,是指产业导向或区域导向较强的政府引导基金,通过跟进投资,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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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
创业风险投资中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有以下四点:
1、支持阶段参股。引导基金向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参股,并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期限,支持设立新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量。
2、支持跟进投资。引导基金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以支持已经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降低其投资风险。
3、风险补助。对己投资于初创期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增强创业投资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4、投资保障。创业引导基金对有投资价值、但有一定风险的初创期中小企业,在先期予以资助的同时,由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引导基金再给予第二次补助,以解决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因担心风险、想投而不敢投的问题,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尤其适用。
Ⅷ 政府引导基金在中国发展的概况是怎样的
中国政府引导基金产生源于2005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2007年7月,财政部、科技部又颁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这两部法规的颁发实施为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中国地方政府最早采用FOF模式设立的投资基金是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由财政出资6亿元于1998年8月成立,其发展迄今,已经与多家国内外投资机构签约建立了13家风险资基金。2006年3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各出资50%共计10亿元人民币成立了中国首个创投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苏州工业园区的10家创投基金,至今已成立5家人民币基金。另外比较活跃的还有深圳创新投资集团也已经和全国各个地方政府部门合作发起了15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07年底,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成立,初期注册资本20亿元,号称中国最大的政府引导基金。并且现在各地方政府,如北京、山西、山东、广东、辽宁等也分别设立了政府引导基金。
从现今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特点可以看出,政府引导基金主要发挥了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扶持作用,充分扶持各类创业投资的发展,并且积极引导投资于地方政府重点发展领域,发挥政府在其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整个区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的顺利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