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什么时候出结果
1. 国家自然基金结果 什么时候公布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医学科学领域专业评审组组成名单。
边专 曹务春 陈凯先 陈佺 戴克胜 丁克 付小兵 高光侠 高明远 高秀梅 耿美玉 顾晓松 郭德银 何成 侯一平 胡兰靛黄璐琦 姜勇 蒋建东 雷群英 李涛 刘芝华 李汇华 刘祖国 聂静 任秋实 沙家豪 宋尔卫 孙毅 孙志伟 汪南平 王以政王佐林 吴励 夏宁邵 肖小河 熊思东 杨安钢 杨瑞馥 张云 朱卫国 朱毅
公布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
2013年 杰青 7月26公布 ,自然基金 评审结果8月16日公布,相隔21天;
2012年 杰青 8月 7公布 ,自然基金 评审结果8月17日公布,相隔10天;
2011年 杰青 8月 5公布 ,自然基金 评审结果8月19日公布,相隔14天;
2010年 杰青 8月 5公布 ,自然基金 评审结果8月18日公布,相隔13天;
2009年 杰青 8月 5公布 ,自然基金 评审结果9月 2日公布,相隔28天;
2008年 杰青 8月 6公布 ,自然基金 评审结果9月 8日公布,相隔33天;
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几月出结果
法律分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每年的七月至八月出结果。
法律依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3. 国自然会评结束后多久公布结果
法律分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从接收至审批完成需要5个月左右时间。集中接收的大部分项目类型,资助结果一般在当年8月中下旬公布,其余项目根据项目评审进程陆续公布。非集中接收期项目的资助结果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指南和评审进程陆续公布。
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评审专家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的在项目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过程中,行使评审权利、提出评审意见的科学技术人员。
第三条 评审专家的聘请、评审活动管理、监督和保障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4. 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生命科学什么时候出结果
估计8月中旬
5. 2016 自然基金今天有谁查到结果了
关于公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6〕70号
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172843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69832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6934项、重点项目612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00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611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872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35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5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5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116项,合计37409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7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2日开始,9月8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9月8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8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4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