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基金管理 » 借通道发基金须成立什么公司

借通道发基金须成立什么公司

发布时间: 2022-08-19 07:15:40

『壹』 发起式基金成立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二、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经验、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基金管理公司除外;
三、发起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还必须在人才和技术设施上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一次向投资者公布基金资产净值和申购、赎回价格。
【拓展资料】
发起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及高管作为基金发起人认购基金的一定数额方式发起设立的基金,叫做发起式基金。
证监会向基金公司和托管银行下发通知称,正式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并简化审核程序,优先予以审核。这意味着发起式基金正式开闸。
证监会在《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说明》(下称《说明》)中表示,除行业ETF基金外,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申请募集的基金原则上不超过1只。
基本介绍:
发起式基金降低了募集成立的门槛,同时强化了基金退出机制,即发起式基金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基金公司在申请募集发起式基金的文件中,需提交股东、公司、高管以及基金经理等发起资金提供方出具的承诺函,说明其承诺购买的份额及锁定期限。在基金名称中需注明“××发起式基金”,并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起资金持有基金的份额、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
高管或基金经理在份额锁定期离职不能提前赎回发起份额。6月20日,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为发起式基金推出预留空间。

『贰』 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成立条件有:1、有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叁』 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意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干1亿元人民币目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基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如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退休基金等,狭义上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来自未来,收益表现与投资标的基础市场的表现密不可分,具有一定风险。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二、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三、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四、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肆』 想借一家私募基金的通道发产品并挂基金管理人可行吗

可以接私募基金发产品,但是没法挂这家私募的基金管理人,签协议然后接别人的公司来发产品就这样。接手过没少,没问题

『伍』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借通道发行,私募基金为什么要借通道

私募机构可以自主发行私募基金,但是有些出资方为了防范私募的道德风险,偏向于让私募作为投资顾问角色参与,比如通过信托计划或者基金专户的形式

『陆』 如何成立一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的流程、所需人员、资质和成本等问题,都得依据你拟设基金公司的性质和类型,尤其是你将来打算据以投资和分配的模式来确定。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公司至少可以有如下分类:按组织实体类型分,有公司型基金和合伙型基金;按投资领域分,有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按设立方式不同分,有公开募集设立的基金和私募基金。
上述不同的基金公司,其设立时要考虑的因素都不同,但其工商注册登记程序基本一致。根据我国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登记管理的法规规定,二者都得去工商登记,但公司型基金出资人得认缴出资而且在投资公司类型下5年之内必须实际缴付,而合伙型基金并不需要登记注册资本,其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自由约定如何缴付出资以及各自的出资份额。
同为合伙企业,法律上又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业之分,实践中采取合伙类型的基金多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对合伙人之间缴付出资和承担责任的模式又存在较大不同。总之,从基金登记注册程序来讲,公司型基金其登记要求比合伙型基金公司要求严格,需要作更多的提前准备,其管理会更规范但缺乏灵活性;合伙型基金是目前采用较多的基金组织形式,尤其以有限合伙型基金比较普遍。
以实践中比较普遍的有限合伙型基金为例,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型基金至少需要一名普通合伙人,他得对基金的管理运作负责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可以分得更多的基金盈利同时又可以只缴付象征性的出资甚至可以不出资,一般都得由在该基金投资运营领域内有相当投资管理经验或者相当技术、资源的人来担任,由于他要负责基金的具体管理和运作,人选是否适当几乎直接影响基金的成败。
除了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基金还需要多名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基金实体中充当出资人的角色,是基金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尤其是基金初始运营资金的来源。有限合伙人对基金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且不参与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但要根据约定的利润分成来提取投资回报,也不从基金中领取日常报酬,因此,可以说,基金中的有限合伙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这个有限合伙人既有钱又有在基金投资领域里的行业经验和相关资源,那就相当理想了。
就基金公司的资质而言,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特别规定基金投资公司所需要的特殊资质,你只要确保其合法注册成立,依法运作即可。
至于你所要求的最低成本,也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公司的成本构成有很多因素,设立成本、运营成本、管理成本、融资成本、投资成本等,如果你不能明确是指哪方面,很难在此给出一个比较满意的回答。鉴于你的基金还在初创阶段,从设立成本来讲,还是采用合伙型基金类型比较合适。
一是合伙型基金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合伙人的初始出资压力很小,合伙人完全可以根据将来投资运作的需要追加投资,还可以根据需要去市场募集资金而不需要自己凑齐全部出资;二是合伙型基金比公司型基金运作起来更灵活,容易在基金合伙人中取得一致认可,投资策略调整起来也相对容易,更适合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快速、即使和准确的要求。
设立合伙型基金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合伙协议的起草,因为合伙协议如何约定直接决定了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可以说合伙型基金成功运作的纲领性文件,你的基金要以什么样的架构来搭建、以什么样的模式进行投资、合伙人怎么样分配盈利、发生亏损如何分担、执行合伙人报酬如何确定等等事项,都得事先考虑妥当后,落实到合伙协议中来。

『柒』 成立基金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
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2.
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3.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
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7.
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8.
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捌』 成立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衍生问题:
分公司注册网上申请流程是什么?
1、注册网上注册系统用户。申请人登陆网上注册系统,凭真实资料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的用户的相应信息与后面到现场提交材料和领取材料的人必须是一致。2、登录系统: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3、选择类型: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4、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5、上传文件(PDF格式):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注意的是,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6、查看反馈: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7、现场交件: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8、领取执照: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玖』 私募基金发行通道有哪些

随着阳光私募行业不断壮大与创新,阳光私募的发行通道也不再仅限于信托公司。一.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信托公司是目前传统阳光私募基金最主流的发行通道。
二.有限合伙制公司发行的投资计划,由于阳光私募的业务模式正在不断创新,有限合伙制的私募基金则越加流行。合伙制基金是指由普通合伙人(投资公司)和有限合伙人(投资者)共同组建的一只私募基金。
相比较信托制的阳光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的基金更加灵活。
私募可以通过券商,基金公司,银行等通道进行发行。

『拾』 成立私募基金 需要什么条件 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流程如下: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管理型企业:
《一》公司制管理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二》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热点内容
理财通如何买股票 发布:2025-06-22 04:37:08 浏览:864
炒股机构是指什么 发布:2025-06-22 04:31:27 浏览:83
理财风险系数怎么查 发布:2025-06-22 04:24:23 浏览:280
股市套牢了什么意思 发布:2025-06-22 04:24:19 浏览:611
新手入行基金应该怎么选择 发布:2025-06-22 04:24:19 浏览:232
期货竞争力是什么 发布:2025-06-22 04:24:19 浏览:384
数字货币投资失败者应该如何脱身 发布:2025-06-22 04:20:35 浏览:131
期货io是什么指标 发布:2025-06-22 04:14:52 浏览:903
余额宝各种基金利率在哪里查看 发布:2025-06-22 04:05:03 浏览:604
期货高手怎么欺负小白 发布:2025-06-22 04:01:08 浏览: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