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是增值税的多少
㈠ 关于水利基金是多少
水利基金计算方法按照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
首先,水利基金并不是按本月销售收入计提,而是按照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按月缴纳。对于上年无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可按今年实际实现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按月计征水利基金。
其次,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指各种收入。
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水利建设基金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征收入库情况拨付资金。其中,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水利建设基金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水利基金=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金额*当地执行的征收率。
不同地方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可能会稍微有些差异的。计提水利基金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实际缴纳水利基金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㈡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怎么计算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计算有两种方式:
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2、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㈢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也就是以增值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水利基金属于地方性政策,有的地方征收,也有的地方不征收。对于水利建设基金的税率,各地还是存在很大的自主性,因此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1. 以增值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销售额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的不含税销售额。
(1)销售额计算:销售额售量×平均销售价格。
(2)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 增值税:应纳税额项税额-进项税额。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提取办法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提取和划转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财政部要进一步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政策。
第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按下列规定安排使用(一)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防洪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及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防汛应急度汛。
资金使用结构为:55%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15%用于应急度汛,各部分资金结余可统筹安排使用。
(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泊治理险水库除险加固市防洪设施建设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方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村饮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汛应急度汛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第七条 水利建设基金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水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征收入库情况拨付资金。其中,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水利建设基金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㈣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未含税收益也就是以所得税销售总额做为计税依据。水利基金归属于地方性现行政策,有的地方征收,也是有的地方不征收。针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率,全国各地或是具有较大的主体性,因而也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以所得税销售总额做为计税依据。销售总额说白了便是公司的未含税销售总额。销售额测算:销售总额销量×均值市场价格。未含税销售总额:未含税销售总额税销售额/(1 征收率或征收率)。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项税款-进项税。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计算有这两种方法: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益。水利建设基金应依照销售额的0.1%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依照所得税、消费税具体交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㈤ 水利基金是按什么比例交的
水利基金主要按照收入和计算交的税收来判断和收取收入按照百分之一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可按月(季)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拓展资料: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可按月(季)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1、水利建设基金是不含税收入的计税依据。水利建设基金计提和交纳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做。
从事经营、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在各省市税务局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有所不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浙江省是0.01%,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
2、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是按照消费税、增值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
㈥ 请问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印花税是怎样计算的
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以实现 “三税”为征收依据。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对象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费率标准为按照“三税”实际缴纳额的1%征收。
2、印花税的税率为按购销合同金额0.3‰贴花。即按价税合计金额,而不是按不含税价。
除了这之外,各省另外还有不同的规费征收,如残保金,地方教育费附加、堤防维护费,有的省份还有副食品调节基金。每个地方的征收种类及标准是不同的,建议你直接向当地的主管地税局询问。
拓展资料:
水利建设基金怎么申报?
一、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7年6月(即按月申报)的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本月应申报税种"菜单中的"附加税(费)申报表"
(2)、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的内容和填报操作并未发生变更,请注意是否纳税人税款所属期为"2017-06-01至2017-06-30"的申报表中征收项目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税率为0.5%
二、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7年4月-6月(即按季申报)的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本月应申报税种"菜单中的"附加税(费)申报表"
(2)、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税款所属期为"2017-04-01至2017-06-30"的征收项目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税率仍为1%
(3)、填报附加税(费)申报表相关内容后,点击"保存"后,根据纳税人情况形成提示信息.规则如下:征收项目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本期应纳税(费)额"大于0,却未选择减免性质并填写减免额的,弹出提示信息窗口.
(4)、如果纳税人2017年6月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实际缴纳税额为零,请勾选提示窗口的选项,并点击"提交申报",即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5)、如果纳税人2017年6月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实际缴纳税额不为零,则应该点击"返回",填写"本期减免税(费)额"信息
(6)、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应本期减免税(费)额"信息,减免性质选择"0099129999|其他|其他",填写本期减免税额.注意:"本期减免税额"不能大于"本期应纳税(费)额".
(7)、填报无误后,点击"保存"
(8)、点击左侧"尚未提交的报表"菜单中的"附加税(费)申报表",选中相应申报表后可以选择"提交选中的申报表"进行最终申报.也可以选择"明细查看"确认申报表内容.
㈦ 水利建设基金怎么计算
水利基金计算方式是按上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3%计征。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2012年度湖南省按销售收入的0.06%来计提和交纳。
(7)水利建设基金是增值税的多少扩展阅读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应用学科:水利科技(一级学科);水利经济(二级学科);水利建设资金筹集(三级学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增值税的1%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1%。
㈧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水利基金的税率是收入的千分之一,部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1%降为0.5%,具体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来定, 有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以当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