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可以申请音乐基金
1. 请问想要申请歌曲版权在哪里申请
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门户网)进行作品登记,网络歌曲的话,还可以选择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注协)上面登记。
2. 如何申请音乐梦想基金援助
你可以在闲暇时刻,或者学习工作烦腻的时候去练习自己喜爱的乐器,或者唱歌,都可以,坚持自己,,对于自己爱好这方面,不要太多考虑别人支持不支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就好。另外要不断激励自己,但也不要过度享受音乐,我也有过这种烦恼,但自己慢慢想开了,其实生活很美好。
3. 中国国家艺术基金的疑问
——一问:钱从哪来:中央投入+社会捐赠
艺术基金的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拨款,此外也可接受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捐赠。中央财政已拨付相当资金,并预计将每年递增。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说,国家财政原有的艺术专项还存在,国家艺术基金是增量。
——二问:钱花在哪:创作+推广+收藏+育人
艺术基金重点围绕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
在创作生产方面,资助的重点是艺术本体的创作生产。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作曲家叶小纲说,“我们整个民族感性教育非常缺失。比如我们音乐学院的小孩都是非常好的,在世界上出类拔萃,到青年以后,艺术能力开始减弱,越大才能越不行,这和我们美育教育的缺失很有关系。要更多鼓励我们民族文化精英多进行创作,希望基金能在这方面有所倾斜。”
——三问:谁能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申报
基金的申报主体面向全社会,不分国有或民营,不分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请基金资助。
申报程序是: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核批准国家艺术基金年度申报指南,向全社会公布。申报单位及个人依据申请指南载明的条件与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并填报项目申请书,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四问:谁来评审:专家委员会双向匿名进行初评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基金年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开展咨询、评审、监督工作前,从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遴选相关专家,由理事会聘任,一年一聘,承担咨询、评审、监督等相关职能,提出咨询意见、评审结果和监督报告等。
专家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从项目可行性、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及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项目是否立项及资助金额的建议。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提交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及时通知申报主体。获资助者需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
“国家社科基金的专家人数达到一万多名,我们将来也会建立一个管用、够用、实用的专家库。”韩子勇说,在初评的时候可能会采取借鉴其他同类基金已经取得的经验,采取地域回避和单位回避的原则,还要双向匿名进行评审。
——五问:谁来运作:决策协调执行监督适当分离相互制约
国家艺术基金在运作的组织结构方面是这样设计的: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顶层决策,确保基金的健康发展。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基金的组织实施,是一个执行部门。最核心的即通常所说的权力,比如评审、监督、验收结项的权力,交给了专家委员会。“国家艺术基金的制度设计,是把决策、协调、执行、监督适当分离,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应该说这样一种思路符合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般原则。”韩子勇说。
那么,专家委员会谁来监督呢?韩子勇说,专家委员会的构成包括艺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监督管理专家,还有管理中心对专家委员会的监督,以及理事会对管理中心进行监督。通过信息发布机制,社会对管理中心进行监督,同时还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文化部、财政部监督包括审计部门的审计。
——六问:“基金”会不会办成“奖金”:支持初始创作阶段
中国铁路文工团团长、作曲家孟卫东提出一个问题,国家艺术基金不要办成奖金的性质。“如果某个院团某个人提出一个什么项目,经过委员会讨论,这个项目真好,应该资助它办好。这个时候资金就跟上来启动,那就真正是给力了。”
对此,韩子勇表示,国家艺术基金主要就是支持初始创作阶段,对有些创作特别好的可以从下一步宣传推广资助。
——七问:资助项目不成功怎么办:“包容失误”
国家艺术基金的申报主体这么复杂,会不会出现一些失控的情况?韩子勇说:“我们会建立一个申报主体的信誉检测机制。你申报这个基金,完成情况会载入你将来再次申报这样一个基础性条件。如果不顾质量、敷衍塞责、降低水平,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会影响到将来的申报。”
“当然艺术的生产是复杂的,艺术的创作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韩子勇说,“我们还要倡导包容,能够包容这种失误。但总体来说我们会建立一整套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来推动艺术基金的健康发展。”
4. 国家艺术基金如何申报
基金申报主体面向全社会,不分国有或民营,不分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报程序是: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审核批准国家艺术基金年度申报指南,向全社会公布。申报单位及个人依据申请指南载明的条件与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并填报项目申请书,按照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5. 怎么注册MelOn Player
注册Melon Player的方法:
1.首先打开Melon Player播放器,然后点击下方的Melon Player盒子的图标。
2.打开Melon Player盒子之后,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注册。
3.打开用户注册对话框之,依次填写好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注册。
4.信息提交后,刚输入的信息不见了,而且还停留在这个对话框,但要看左下角,出现了“注册成功”四个字,就可以关闭这个了。
5.再回到Melon Player盒子那里,把鼠标移到刚刚登录的按钮那里,发现已经变了,已经显示登录了刚刚注册的账号了。
6. 美国音乐学院的奖学金
托福成绩只是录取标准,不是奖学金标准。
美国音乐奖学金有两种。一种是由一些音乐基金会发的,通常是几百到上千美元,发给在大赛中获奖的学生,不限年龄。这种奖学金用来念音乐学院是远远不够的。有些奖学金可以高达几千或上万美元,需要申请然后通过面试决定。这种奖学金主要依靠面试,高中成绩也重要,但不需要托福成绩。比如下面这个奖学金只有500美元:
Ladies of the Podium Scholarship
The Ladies of the Podium scholarships are endowed for the Women Band Directors International by Betty Jo and Kathy Schmidt. Women who are studying band music ecation at the undergrad or graate level are encouraged to apply for one of four $500 scholarships.
Scholarship deadline is December 1 of each year. Recipients will be notified by January 15. Scholarships are possibly renewable, but applicant must re-apply.
学校自己发的奖学金,通常至少包学费,有时还发生活费。这种奖学金每个学校只发给每年录取的前几名学生。仍然面试成绩最重要,以前获奖情况也重要,其次是高中成绩。决定奖学金时不会考虑托福成绩的。当然如果你托福不过线人家连录取都不录取。
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你申请里写的essay。好的essay常常可以给你加不少分。
下面是一个学校奖学金的例子:
Carson-Newman Music Scholarships for Organ, Piano, Voice, Band
Any high school senior or graate with an interest in majoring in music who has not yet attended college is eligible to participate in the Carson-Newman College Full Tuition Scholarship Competition for Band, Voice, Piano, and Organ.
AWARDS:
- Four full-tuition scholarships, awarded to one winner in each category of band, voice, piano and organ
- Other music and academic scholarship award packages for those who participate in the competition
A brief, basic music theory exam is a component of the audition. You may want to review treble and bass clef note names, rhythmic values, time signatures, major and minor scales, and key signatures.
7. 网易云音乐人怎么申请
打开手机网易云音乐的应用界面,点击左上角的“设置”按钮,点击“创作者中心”。点击“网易音乐人”,经过实名认证之后,即可申请成为网易音乐人。
工具/原料:
oppoReno 3
colorOS 7.2
网易云音乐7.036
1、打开手机网易云音乐的应用界面。
8. 为什么我在百度里搜索不到中国音乐基金会呢
据查,中国音乐基金会没有在内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设立,估计又是在香港等什么地方成立后,在内地活动的组织。
9. 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 本基金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海内外。
· 本基金会的宗旨:培育人才、繁荣市场、提高技艺,促进国际交流。
·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应为 800万元,来源于海内外社团、企业、单位、商社及个人捐赠。
·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本基金会的住所是北京市西城区北新华街 1号北京音乐厅401室和402室。邮政编码是100031。
第二章业务范围
·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 组织公益演出、评比;
· 培训人才,提高技艺水平;
· 组织国际文化交流及学术交流;
· 普及、发展、提高交响乐艺术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本基金会由十六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 期五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不超过两届。
理事的资格:
· 有社会影响的文化艺术界人士;
· 社会知名人士;
· 捐赠较多,信誉较好的企业代表。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 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 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 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 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 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
· 出席理事会会议;
· 审议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及年度收支预决算。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 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 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 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 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 5年的。
第二十五条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3、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5、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6、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7、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8、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9、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组织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保值、增值的其它收益。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资助重要演出、评比;
(二)资助国际交流;
(三)资助奖励优秀人才;
(四)资助出版有关学术资料、文献;
(五)资助、推动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宣传、推广和其它公益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超过壹佰万元的捐赠;
(二)超过壹佰万元的投资和合作项目;
(三)超过拾万美元的海外捐赠及海外合作项目。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每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 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按章程规定的范围投入公益事业;
(二)捐赠给性质、宗旨相合的社会公益组织;
(三)按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处理。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10. 中国音乐学院科研项目在哪申请基金
音乐学院2020年度科研基金项目所设课题分为两大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020年度计划立项4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项。
项目研究周期为0.5-2年。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团队及研究专长自拟课题申报,所拟课题应服务于音乐学院发展,有利于科研方向、科研团队的凝练。
鼓励突破传统音乐与舞蹈学研究范畴,进行交叉学科课题的研究。
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音乐学院科研创新团队所申报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音乐学院在职在岗教师,应具有良好的素质,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团队不少于4人(含负责人),其中工作单位为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者不少于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