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基金是什么
A. 什么是中央财政性资金
中央财政性资金是指由中央政府一级财政掌握、调控、使用的财政资金。它是由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财政上解收入构成。其中:
中央本级收入是直接缴入中央金库的收入,主要包括中央级工商税收和关税,中央所属国营企业交纳的所得税、调节税和利润,中央所属企业的亏损补贴,中央企业事业单位、地方财政和地方企事业单位上交中央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改烧油为烧煤专项收入,国内外债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地方上解收入包括体制上解收入、专项上解收入以及其他上解收入。体制上解收入是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收入大于支出的地方应上解中央政府的收入;专项上解收入是国家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上交的专门项目的收入。
B.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
政府性基金包括,根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从1996年起,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费)(以下统称“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拓展资料: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总原则是: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法人》,其中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四章的标题是《非法人组织》,一共七条,但是全文没有出现“民事权利”四个字。
C.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
政府性基金包括:
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积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等等。
政府性基金是一定时间内经过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审批后依法向特定群众无偿收取的非税收入,大多投入公共事业之中,用于落实一定的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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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是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依法向特定群体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一种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种类繁多,与一般税、特殊类型税、规费、受益费等有着明显区别,其基本特征表现为特别政策性、被课征群体特定性、特殊的法律关联性、非对待给付性和专款专用性。
拓展资料
尽管与域外类似之财政工具一样,政府性基金同为具有扩张性质的财政工具,但却有其不同的产生背景和现实状况,在相当程度上是我国财政体制失范的产物,并在事实上曾经一度被滥用。
即便在政府性基金管理日渐规范的今天,如何有效规范和约束政府性基金这一特别财政收支工具,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依然是政府性基金法律制度中值得研究的中心议题。
根据《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内容可知,政府性基金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旅游发展基金等项目。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不同的基金项目其所归属的财政收缴部门也不同。
D.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一般预算内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在预算外管理的财政专户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
一、财政资金的分类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现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
1.对竞争性项目的投资
2.对基础性项目的投资
3.对公益性项目的投资
三、适宜于财政投资的资源开发领域
(1)重要的自然资源及大规模的国土开发
(2)人力资源开发投资
(3)智力资源开发投资
(4)对国有企业的投资
法律依据:
《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财政性资金管理, 规范财政性资金的运作程序,明确职责范围,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 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效益。
E.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中财政性资金的定义是什么
《政府采购法》中财政性资金的认定,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有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F. 社会保障基金的类型有哪些
社会保障基金有以下几个类型:
1、财政性基金。财政性基金按目前管理方式又分为预算内管理资金和预算外管理资金;
2、市场信托管理基金。市场信托管理基金的来源按契约或章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或用人单位一方)缴存,记入个人账户,由基金法人委托受托人管理基金,基金营运管理(包括投资营运)通过市场竞争委托金融中介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具体运作。凡以个人账户储存积累式的基金都应按这种管理方式管理;
3、公积金基金。公积金基金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存,记入个人账户,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基金。例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G. 政府性资金与财政性资金怎区分呢
政府性资金与财政性资金的区别如下:
1、开发票时填写的信息不同
政府性资金需要在申报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购买方为企业的凭证,索取申报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而财政性资金有何联系为其提供开小规模纳税人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财政性资金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税务发票系统里面查到了这家企业的发票代码不同,就可以查询到这家企业的进销项发票情况,也就可以知道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
2、影响因素不同
政府性资金是直接影响市场容量大小的重要因素。
而财政性资金一方面受制于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国家收入分配政策、消费政策的影响,人工利润率直接决定消费者购买力水平。
3、包括的范围不同
政府性资金包括: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材料采购、保管和驾驶各种机械、车辆的人员,材料到达工地仓库前的搬运装卸工人,专职工会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由施工管理费或营业外支出开支的人员的工资。
而财政性资金包含: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财政性资金
网络-政府性基金
H. 政府性基金包括哪些
1、养路费;
2、车辆购置附加费;
3、铁路建设基金;
4、电力建设基金;
5、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6、新菜地开发基金;
7、公路建设基金;
8、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9、农村教育费附加;
10、邮电附加;
11、港口建设费;
12、市话初装基金;
13、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
以上就是政府性基金包括的内容。
政府性基金是什么
政府性基金是一定时间内经过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审批后依法向特定群众无偿收取的非税收入,大多投入公共事业之中,用于落实一定的经济政策。这样收取的资金不是即收即用的,而是严格按照两条线路完成的。收取的资金全额首先全部被收入国库,进行清点和汇总之后再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和支出。但中国关于政府性基金的法律体系仍然比较模糊,曾出现过政府性基金被滥用的现象。
拓展资料: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1996号),自1996年以来,13项政府大项(收费)(合二为一)(合二为一),包括公路通行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资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附加费、邮电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地方电话安装费、民航机场管理和建设费等,均纳入预算管理。为了自己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管理会计工作,制定本办法。公路收费改革后,部分养路费不再适用。
原则和分工
预算管理原则和预算层次划分
政府资金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原则是: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收入先收后付,专款专用;分开预算,寻求自我平衡,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各级基金预算管理分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发展基金预算收入和中央与地方资源共享基金销售收入。新调整前,有关收入的划分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属于中央的收入仍视同中央基金的预算收入;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仍作为地方基金的预算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收入,仍然是中央和地方资金共享的收入。
地方财政部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征收的附加税费,按照国务院[1996]29号文件管理要求企业纳入地方财政资金预算后,也作为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基金收入,预算级为地方预算收入,缴入中央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