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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低于本人工资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9-25 03:11:25

『壹』 单位上的社会保险基数严重低于实际工资,我应该怎么办,急

1、社保应该按劳动者的工资作为基数交费(最高不超过平均工资300%,最低不低于60%),事实上有很多单位都采取你单位的这种方式来减少单位支出;
2、你可以向社保局反映,最好提供你工资条(要求社保局保密);
3、你交个人所得税也是按6500的收入交的吧?

『贰』 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先核定基数个人签字认可,再有没有缴费的先做增加业务然后再办新的核定基数工作。

『叁』 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怎么办

法律分析:两者是可以不一致的(符合法律规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当事人所地的所有在岗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与当事人的实际工资之间存在差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肆』 社保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还可以补吗

我的工伤赔偿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发生事故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计算是指工伤职工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有偿工资是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伤职工的工资。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不自行缴费,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核定的费率支付。全体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全体职工支付的工资之和。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减少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伍』 公积金与社保缴纳基数低于实际工资

公积金、社保缴纳基数可以不一样。
公积金缴纳基数: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计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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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公司给我上的社保基数低于规定,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1、我的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补助+午餐补助,这其中只有绩效工资是浮动的。合同中规定的数额只有基本和岗位工资,其余的没有规定,如果仲裁,我的产假工资应该怎么计算?答:产假工资以你分娩当月的生育缴纳基数为基数,乘以产假天数即可,若缴纳基数低于本人月工资那应该补其差额(由单位来补差);2、另外公司是按照北京最低的社保基数缴纳各种保险和个税,公积金也同样如此。我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赔偿金怎么计算?如果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社平工资是否可以要求按社平工资赔偿?答:若单位未以你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纳社保,那么你以此为由就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以你入职到现在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月工资的补偿(其中的月工资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对于公积金而言,要求就没有社保那么严格了,有好多单位都是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进行缴纳的,当然你可以要求为你补缴前2年的公积金,至于公积金赔偿一事好像还未有标准。建议你生完孩子后再做这些和单位解除的决定,毕竟身体要紧,由于你现在是处于三期保护对象,单位是没有办法和你解除的,当然你也不要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免受到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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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工伤社保基数低于自己的工资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给缴纳保险时,有可能不按的实际工资缴费,这就导致的实际工资与的缴费工资有差额。这个时候,社保是按缴费工资核算赔偿,但是工伤保险规定是要按实际工资为标准来缴费的,两个标准算出来的总赔偿差额,也由单位承担。意思就是,要按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捌』 如果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那社保怎么交

如果员工工资低于缴费下限,公司可以按照社保规定的最低标准作为缴纳基数。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玖』 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2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对公司而言,缴费基数就是公司全部员工的工资总额;对个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9)社保基金低于本人工资怎么办扩展阅读: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拾』 实际工资低于社保基数怎么办

法律分析:你的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也得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金额和单位的金额你可以去社保咨询,按比例分配就可以了。比如养老保险企业参保应该缴纳的比例是28%其中单位支付20%,个人支付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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