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修基金如何算
⑴ 大修基金是什么怎么算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各自的条款,通常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是:
1、公共设施质保期之后的修缮;
2、公共设备质保期后的修缮,即除了你自己专属部分和其他业主专属部分外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发电机、消防设备等。大修基金(算法)缴纳标准: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八条
拓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维修基金交存情况报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3、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4、单个业主可凭维修基金发票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账户内的余额。
5、大修基金即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基金。这也是商品房住宅所必须缴纳的,用于以后物业方面的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
⑵ 产权车位大修基金怎么算
法律分析:车位的维修基金比例也是按房屋的比例计算。修理基金的核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份额×面积。地下停车位的最长产权年限为50年;一些商业办公立项的项目,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甚至更短。而购买停车位像购房一样,也需要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⑶ 重庆的大修基金是怎么收取的
房屋大修基金又名房屋维修基金,它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目的是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在2011年3月1日之前我市大修基金交存并无统一标准,直到2011年3月1日施行了《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后我市主城区大修基金才有了统一的交存标准。
在《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之前,我市不同地方大修基金交存标准时不一样的,举个例子:南岸区、沙坪坝区等地是根据总房价的3%来收取,而渝北区是按照房屋面积的大小来缴纳。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我市房屋产权私有化格局的逐步形成,重庆市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就制定了《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该文件规定
本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主要从有无电梯两个方面来规定:
(一)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
(二)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交存。
政府实施该文件为了规范之前主城大修基金的标准不一,故此文件只施行于了主城区,对于主城区范围外的的交存标准,明文规定是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当然在新政刚施行的时候也会有不少问题,尤其是刚刚推出的时候,据了解在那个过渡时间有不少问题出现,也有不少业主反应出问题,这也是必然问题。
友情提示一下:如果你是主城区的业主在买房交存大修基金时一定要了解清楚你所交存的大修基金是否是按施行的方法收取的,避免被开发商欺骗。如果非主城区的业主也要详细了解当地相关的标准再行交存大修基金。
⑷ 房屋大修基金如何计算
房子大修基金的全称是指房屋共有部位以及共有设备和设施的维修基金,是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必须缴纳的。前期由开发商代为保管,由当地房管部门进行监督,归全体业主所有并由业主委员会决定使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⑸ 重庆拆迁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缴纳标准是什么
维修基金是与房屋紧紧相随的,在交房前,购房者就要缴纳维修基金。但是对于有“特殊身份”的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这些相信不少朋友就不知道了吧。下面,让我为你介绍重庆拆迁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缴纳标准是什么。
维修基金是与房屋紧紧相随的,在 交房 前, 购房 者就要缴纳维修基金。但是对于有“特殊身份”的 拆迁安置房 ,是否需要缴纳,这些相信不少朋友就不知道了吧。下面,让我为你介绍重庆拆迁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缴纳标准是什么。
重庆拆迁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 土地 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 承租人 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 安置房房产证 后才可以进行。
2、在一个住宅 小区 内,商品房保修期过后需要维修, 回迁安置房 同样存在需要维修的问题,不能说商品房交了专项维修资金就维修,回迁安置房没交就不维修,这将会影响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若用商品房 业主 所交纳的维修资金去给回迁户业主修房,显然不合理。
3、所以在一个 物业管理 区域内,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回迁户应一视同仁,都要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即回迁户按同类商品房售价的2%交给开发建设单位,由开发建设单位在领取售房合同时一并移交房管局。
重庆拆迁安置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1、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商品住房 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 高层 (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 别墅 )50元/平方米。
4、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 房屋维修基金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 房地产开发企业 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5、维修基金收费计算公式: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成本价 x比例x面积。
这些就是重庆拆迁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缴纳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看完之后,相信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朋友心里就有个底了,这样办起事来效率也会高很多。
⑹ 大修基金收费标准2021
大修基金收费标准如下: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单位代收,多层建筑90元每平方米,别墅50元每平方米;
2、房屋维修基金是终身使用的,在办理交房手续之前只需要缴交一次。如果在业主居住期间动用了房屋维修基金,导致账面金额低于百分之三十,就需要再次续交。
商品住宅的业主和非住宅的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应当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各地政府可以按照当地具体情况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维修资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2、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3、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⑺ 大修基金标准
法律分析: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⑻ 车位大修基金和契税怎么算
大修基金怎么算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