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伤基金怎么申请救助
A.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申请程序:1、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材料。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收到相关材料以后进行审核。3、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拨款;不符合的不进行垫付,但是需要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一)是否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二)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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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怎么申请救助
一、怎么申请救助
1、由申请人向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救助基金垫付后谁来偿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救助基金在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或超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支付标准时,对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进行垫付,救助基金垫付后应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进行追偿。救助基金救助的对象,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C.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一、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1、救助基金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
(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
(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二、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D. 怎么申请救助金
【法律分析】:根据申请内容的不同,所需材料略有不同。(一)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应该提供以下材料:1、按规定格式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 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3、抢救费用证明材料,包括: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门、急诊为病历复印件,住院为72小时抢救记录)等,均应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4、办案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受害人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二)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按规定格式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 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3、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4、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受害人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殡葬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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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一、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1、救助基金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
(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
(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二、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F. 社会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救助基金一般指代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方法是达到相关规定可以直接申请。规定如下:
1.肇事机动车已经购买了交通强制险,但是在强制险的责任范围内仍然不能够补偿受害人费用的。
2.肇事机动车没有购买交通强制险。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发生上述情形都可直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G.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社会救助申请公开告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明,亲笔填写承诺书,自觉履行义务。2、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可以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3、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核实结束后,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供的有关证明、并填写申请表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结审批,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救助标准有全额和差额救助两种,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根据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核定救助数额。救助日期以作出批准之日的当月起算。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H.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大病救助是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给家庭造成经济压力和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资金补助、医疗优惠的一项政策优惠。申请大病医疗的方式如下:1.首先需满足大病救助申请条件: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等;2.满足条件后向当地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大病医疗患者申请表》内容,同时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3.当地居委会街道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4.待相关市、区民政部门都审批通过后,对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将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并给予补助金
I. 大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大病救助基金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等材料,然后居委会或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批,最后相关部门对批准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汇总,市财政局进行抽查和审核无误即可。申请条件如下: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必须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大病救助金是针对贫困人群的救助行为,与医保报销、医疗保险等付费项目的性质完全不同。只有符合条件并经各级红十字会审核公示后才能获得帮助。同时,因可能涉及申请材料不全而需补件等情况,请提前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救助审核标准。申请人需提供医疗机构的出院小结与发票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