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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不垫付治疗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11-05 17:42:39

⑴ 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怎么办

一、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怎么办
1、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解决方法如下:
(1)由对方高其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
(2)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情况,则交警部门通知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症断书进行确认;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3、如果造成上伤亡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⑵ 交通事故如果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用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拒绝提前支付医疗费用的处理方法: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受害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提前支付,保险公司应当向肇事者追偿。医疗费用在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内,应当给予事故责任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⑶ 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怎么办

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解决方法如下:
1、由对方高其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
2、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情况,则交警部门通知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症断书进行确认;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3、如果造成上伤亡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⑷ 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车祸发生后,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一些材料,直接向肇事者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找不到保险公司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若使用了以上方法后,仍未获得赔偿或者是肇事者仍需要补充赔偿,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立案审理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⑸ 交通事故没钱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⑹ 车祸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一、车祸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1、车祸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处理方法如下:
(1)车祸发生后,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一些材料,直接向肇事者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找不到保险公司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
(2)仍未获得赔偿或者是肇事者仍需要补充赔偿,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立案审理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⑺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故意不垫付医疗费的,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先行垫付并保留好相关的单据,如果受害人没有钱的,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⑻ 交通事故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不垫付医药费的,受害者可以先自行垫付医药费,并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如果受害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⑼ 出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出车祸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处理方式如下:
1、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
2、如果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3、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对方全责没住院怎么赔偿
1、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2、如果只是轻伤没有住院治疗,一般应赔偿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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