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基金会拨付款项如何做账
⑴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方法有两种,分别如下:
总额法:
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发生成本费用或损失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者损失: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
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发生成本费用或损失时:
借:银行存款
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者损失:
借:银行存款
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拓展资料: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
从支出性质分类,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如:专项补贴、专项奖励等)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
从支出用途分类,可以将专项资金分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支出购置、专项修缮和其他专项等。
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或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项目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对于地方而言,专项资金分类与中央项目支出分类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别。
地方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或上级拨款的资金、政府性基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等;
地方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是地方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及其他专项事业支出等。
在公共支出中专项支出所占比例较大,专项支出使用管理、支出方式和手段选择可以直接影响一定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⑵ 收到社保基金奖励款,财务如何做账
这个是补贴收入,算营业外收入,到时要交税的,奖励款到账后,最好如数把这笔钱提出来 ,不做帐。
⑶ 企业收到财政拨入的创新基金应该做到哪个科目专款专用是如何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
⑷ 收到教育基金借款如何记账
公司付钱给教育基金会,这样做账:
公司付钱给基金会,属于捐赠款,属于营业外支出项!例如:甲公司为某基金会提供善款2万元,用于某基金会的教育支出,则:会计分录:借:营业外支出2万元,贷:银行存款。(由于基金会属于社会团体和社会保障部门,属于税务免征系统)。
⑸ 收到基金认购费怎么做账啊,这笔钱还要转出去,不想入账
收到基金认购费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基金认购费。
转出时,借:其他应付款--基金认购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⑹ 收到扶持资金怎么做账要交税吗
一、财政扶持资金
(一)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扶持资金
(二)财政扶持资金不用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所得税,符合不征税规定的不征税,否则要交所得税。
二、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财政性资金规定: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贴息属财政性资金。该财政性资金应按上述规定确定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若属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若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⑺ 给教育基金会捐赠54万人民币该如何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54W
贷:银行存款 54W
提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果不包括可以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后,本年利润为负,就不用交纳所得税了,也不用做税前调整了。
⑻ 收到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款项要怎么做账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公益性社会组织,他们给你的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主要用于指定的社会福利事业,不得挪着他用。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⑼ 基金会捐赠支出会计怎么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则在汇算清缴时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⑽ 慈善捐款会计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慈善捐款属于企业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营业外支出的内容:
⑴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⑵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⑶营业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低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⑷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