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
『壹』 住房维修基金交多少标准举例
在入住新房子的时候,我们要缴纳一系列的费用,包括一些听上去奇奇怪怪的基金,它们可能本身是必须的,或者也有可能是一些不良的厂家欺骗消费者的,今天为大家举例介绍的就是关于住房维修基金方面的缴纳方法以及大致的概念,由此可以帮助我们清楚的了解住房维修基金的含义,在缴纳的时候也可以派上一定的用场。有兴趣朋友就参考下文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住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的维修基金,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什么是住房维修基金?在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的时候,具体的收费标准有哪些呢?或者说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参考的具体的费用成本包括什么部分,有类似困惑的朋友都可以参考上文进行提前的了解,今天为大家具体介绍的就是关于一些具有代表住房维修基金缴纳的案例,以及关于它基础方面的普及知识,有兴趣朋友可以通过实际进行学习。
『贰』 住房维修基金是多少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叁』 普通住宅维修基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商品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含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肆』 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 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公共维 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 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 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的维修、养护。公共维修基金规定:1、按照 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 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2、维修基金 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 修和更新、改造。3、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 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注意事项
1、注意保留支付凭证
现在购买新的商品房时,要按照规定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具体费用是房屋成交价格的2%~3%,一般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然后转交给房管部门,在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以前,都由房管部门代为监管,业主在缴纳的时候,注意保留好支付凭证,后期卖方或需要用到维修基金时要用到。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 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 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 设立,由物业管理公 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
养护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 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 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 设立,由物业管理公 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伍』 楼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1、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单位代收,收费标准分为两种:多层建筑90元每平方米,别墅50元每平方米。
2、房屋维修基金是终身使用的,在办理交房手续之前只需要缴交一次就够了,如果在业主居住期间动用了房屋维修基金,导致账面金额低于百分之三十,那就需要再次续交。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收取?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我国的商品房在进行出售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相关的费用标准是根据这类房屋的总房款的2%-3%,进行相应的缴纳。这类费用用于相应的房屋维修,一旦房屋出现问题时,可以进行相关的申请用于这类房屋的维修使用。
法律依据: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陆』 国家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按商品房的价格来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维修金。购房者在开发商那里购买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的2%~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柒』 楼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一、楼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1、楼房维修基金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二、住宅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住宅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
1、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1元至20元每平方米标准缴存;
2、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20元至80元每平方米标准缴存;
3、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4、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20元至100元每平方米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
『捌』 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一般由各地房产行政部门指定,但是主要依照以下公式计算: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其中,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玖』 高层楼房维修基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一般由各地房产行政部门指定,但是主要依照以下公式计算:房屋维修基金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其中,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