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房交房时维修基金交多少
A. 交房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房屋维修基金应由业主交纳,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收取,或者参考业主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购房款2-3%的比例交纳。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B.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购房者买房本来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但在办理房产的一些事情时总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事情,比如买了套房子,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房管局的人说必须还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很多人对这笔费用表示很疑惑,这个维修基金必须交吗,要交多少呢?
购房 者 买房 本来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但在办理房产的一些事情时总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事情,比如买了套房子,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 房产证 ,房管局的人说必须还要交 房屋维修基金 ,很多人对这笔费用表示很疑惑,这个维修基金必须交吗,要交多少呢?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1、按照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 业主委员会 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业主应当在房屋 交房 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 房地产开发企业 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 产权 人。
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 高层 (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 别墅 )50元/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具体规定: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
(一)配备电梯的 商品住宅 ,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二)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
很多人购买自己的 首套房 子是对这些事情都不太了解,办理人员让交纳多少钱就多少钱,但事后回想起来都不知道自己交了些什么费用,看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以后购房有所帮助。
C. 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一般由各地房产行政部门指定,但是主要依照以下公式计算: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其中,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D. 新房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房屋维修基金是为了共用设施和设备更新改造用的,始于1998年,2004年开始变为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缴纳标准为每平米造价的5%-8%,房屋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由房管局代管。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E. 楼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一、楼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1、楼房维修基金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二、住宅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住宅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
1、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1元至20元每平方米标准缴存;
2、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20元至80元每平方米标准缴存;
3、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4、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20元至100元每平方米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
F.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1、按照规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要签订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合同,按照买房费用的2%到3%比例交维修基金;2、房开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并不属于房子的销售收入,而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3、各地具体收取标准有一些差别,由各地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
物业大家都知道,楼道内的灯坏了,或者是停水之类的都可以找物业。物业那有一些维修基金,用来维修一些基本设施,让人们的生活不受影响。但是到了交物业维修基金时,大家心中不免会担心多交钱,那么,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关于这个问题做一些介绍吧!
一、房子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合适
1、全部业主共同有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权,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若是发现,会有警告、罚款以及刑事拘留的处置。想要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要满足一些条件:房屋维修基金要用于住宅公共部位以及公用设施设备;要在超过保修期限之后才能使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相关收入业主的同意。
2、房子的维修基金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一定要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需要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也可。
3、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房子的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
二、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点二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
(1)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二点五,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四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上面文章已经人介绍,这部分的钱款是有征收标准的,所以说若是您对交纳的物业维修基金有疑问,可以咨询物业公司,了解一下他们是按照什么标准收取。总之,交纳物业维修基金相当于给自己的房子上保险,所以说业主了解了相关方面的内容之后,要按时交纳。

G. 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H. 新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房 销售时, 购房 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 房屋维修基金 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