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基金到哪里去取
①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怎么取在哪里取
1、要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或者你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表格也是可以;
3、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
4、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提交资料;
5、申请资料审核通过之后,一般1-3个工作日就会将金额打到你所系统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当中。
② 关于公房基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不是你想提就提的,住房公积金只有在特定用途,例如购房、装修房屋的时候才可以提取,其他时候是用不了的。
③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④ 公房基金怎么退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集资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集资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②集资建房批复文的复印件(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③集资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集资专户账号。
3、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房改购房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省直房改办打印的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册原件;
②售房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售房专户账号。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购买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拆迁安置缴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⑤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扩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④翻、扩建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大修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④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七、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支付超过家庭收入15%房租的:
①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税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法定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1、家庭收入根据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计算;
2、夫妻双方应同时申请办理本项支取。未婚的,应携一寸相片在申报时面签未婚声明。
⑤ 手机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 用支付宝提取公积金流程:
1、在手机下载支付宝软件,打开支付宝软件,进入城市服务一项。
2、在城市服务中选择公积金,点击进入。
3、再点击公积金查询,选择所在城市的公积金,比如广州公积金,北京公积金等等。
4、拿起手机打开摄像头进行刷脸,完成人脸识别之后,按照步骤办理即可。二、用微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在手机下载微信软件,打开微信软件,点击右上角加号,选择添加朋友。 2、点击公众号,进入公众号,添加页面搜索框中,输入某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准下图所示的公众号进行添加。 3、点击我要办选择预约提取。 4、输入公积金的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5、在租房项上点击申请。
6、页面他会自动显示可提取的金额,确认以后点击提取一次,根据页面的操作提示进行进行确认,最后就可以看到提取结果。
三、公积金APP提取流程如下: 1、在手机下载公积金应用系统,输入身份证等个人证明资料,通过身份认证注册。
2、完成注册后,绑定本人的公积金账号,即可在线处理相关业务。
3、之后进入业务办理公资金提取申请功能录入本次提取金额,点击提交,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即可。
⑥ 住房公基金怎么样才能全部取出来
方法:
1、要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者你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表格。
3、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资料。
4、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5、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6、在申请期间请随时注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因为不定时会有新的政策。

(6)公房基金到哪里去取扩展阅读
职工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职工将填写完毕后的《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连同下列材料送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贷股;
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⑦ 我是北京退休人员,想把我的住房公积金卡里的钱全部取出。我应该上哪里去取呢
通过你原来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办理清户退款手续。如果已经把款打到银行卡里面,到银行营业窗口或者提款机都可以取款。
⑧ 天津津南区的住房公房基金在哪取啊
地址:津沽大街61号附近(咸水沽三中对过)。
步行至 建昌道站,乘坐 912路, 在 围堤道站 下车
乘坐 629路(或 808路), 在 咸水沽三中站 下车
步行至 住房公积金天津津南管理部。全程约2小时10分钟
⑨ 我想知道怎样把公房积金取出来
你看看是否符合下面的规定,符合的话可以办理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