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互助基金是什么意思
『壹』 住院互助金是什么意思
医疗互助金是一种互助形式的医疗保险,医疗互助金由广大投保人自愿参加,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
我国目前有大病医疗互助的保险制度,该制度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
拓展资料
互助金是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或权威组织组建的一类公益性保险,是大家缴纳一定的钱,等遇到困难时,可以找该机构报销一些钱。
互助金产品
主要依托商会、协会等平台导入目标客户群体,根据客户缴纳的一定的比例资金组成“互助金池”,为主要担保方式的个人经营类贷款。
对银行而言,它具有借助平台、形成批量导入客户规模、解决信息不对称、授信金额小、风险分散、带动客户综合效应明显的特征。同时,对客户而言,它可使小微客户抱团取暖,寻找到一个比较好的担保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担保连锁风险。
医疗互助金一般指各地政府推出的一种互助医疗福利保障,投保后只要被保险人符合保障范围要求,都可以申请报销,投保后保障期限为一年。保费通常比较便宜,在100元/年左右。用户在投保时可以详细的了解,然后选择适合自己的。
除了投保医疗互助金,用户在平时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进行补充,这样就可以获得良好的保障。不过在投保时要注意保障范围,同时注意每年缴纳的保费,因为商业保险通常缴费较高且持续时间较长。
购买的保险可以选择犹豫期内退保,这时退保不会有任何的损失,不过犹豫期只有15天左右,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过了犹豫期进行退保,那么会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退保,损失比较多。
用户在购买保险时最好对比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这样就可以知道它们的差别,在投保时选择一款性价比最高的就可以,一般选择大公司的险种投保。同时在购买保险时要了解理赔的流程。
『贰』 求助:什么是互助基金
您好互助基金:由投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营和管理的一类投资基金。又称共同基金。共同基金 (英语: Mutual Fund ),又称为信托基金 ,在美国又称为投资公司 (Investment Company),在香港一般翻译为互惠基金 ,台湾也是使用共同基金为翻译。 在中国大陆,一般的投资者并不使用共同基金这个词汇,而是以投资基金 , 证券投资基金等词汇取代之,此种金融商品的产生利基点是建立在专业金融从业者的知识和信任之上而得以产生,由于一般大众不懂跨国投资外国金融商品的诸多法律和语言问题;也没有专业操盘的技术分析能力,所以支付一点手续费将钱交由有公信力金融机构的团队操盘,大众只需约略的选择投资标的和风险度即可。共同基金是由基金经理的专业金融从业者管理,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营利性的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共同基金购买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商品或衍生性金融商品 ,以获得利息、 股息或资本利得 。 由于共同基金吸纳的是公众的资金且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对金融机构的信任上运作,导致有一些蓄意诈骗或欺瞒的空间出现(例如:金融海啸时的马多夫事件),各国政府都对其实施比较严厉的管制,其组建、信息披露、交易、资金结构变化和解散都受到法律法规限制,美国的管制尤其严格。
『叁』 10元互助基金什么意思
10元互助基金意思是10元共同基金。互助基金又名共同基金,是一种投资基金,常常是由投资公司或证券公司通过发行证券的手段吸引投资者认购、筹集资金,然后运用筹集的资金在市场上选择获利高的股票或债券进行二次投资,从而提高自身资本的增值能力的基金。
『肆』 在生活中,医疗互助金指的是什么呢
互助金一般是当地政府或权威组织组建的一类公益性保险。就是大家缴纳一定的钱,等遇到困难时,可以找该机构报销一些钱,互助金也有很多的类型。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

『伍』 互助金是什么
互助金一般是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或权威组织组建的一类公益性保险。就是群众缴纳一定的钱,等遇到困难时,可以找该机构报销一些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陆』 互助储金是什么意思
群众在政府或集体组织的支持下自愿集资,以储金借贷的方式开展互救互济活动,共同克服自然灾害及其他困难,以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民间合作性自我保障组织。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农村广泛建立了带有救灾、扶贫性质的互助储金会。
历史渊源 在许多国家,“互助”是保险的原始形式。如公元前2500年间,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巴比伦人以征收税资的形式积累救济火灾损失的后备基金。公元前2000年,在地中海一带的商人中已经出现共同分摊航海的损失。又如,在古代埃及石匠中有一种互助组织,用参加者所缴付的互助费,支付会员死亡的丧葬费用。古罗马时代的士兵组织,用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家属的抚恤费用。19世纪80年代,德国O.von俾斯麦利用在德国各地自动发展的工人互助基金,使之“国家化”,于1881~1883年制定《社会保险法规》。
中国古代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民间习俗。据《周礼·大司徒》记载,周朝建有后备仓储的制度。汉代兴筑“常平仓”,以备荒赈恤。隋文帝五年(585年),根据贫富不同,规定每个老百姓秋季交纳一石以下的"义仓",以备凶年。中国近代建有会馆、善堂、人寿会、老人会等互助互救的组织。中华民国时期也有这类组织,如上海市人力车夫互助金,由群众自己举办类似于当时的社会保险的业务。中国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解放区人民创立“优红谷仓”、“优红学校”、“慰劳队”、“洗衣队”、“耕田队”,以及为红军家属耕田的“礼拜六义务劳动日制度”,实行军民互助,合作生产。
中国农村互助储金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逐步形成互助互济的社会风尚。建国初,国家将“群众互助”列为救灾、救济方针的重要内容,尔后开展“一两米”、“劝募寒衣”以及为灾民捐赠生产和生活资料等互助活动。有组织的经常性的互助活动,始于80年代初出现于江西省的农村互助储金会。
互助储金会的发展,主要经历3个阶段:①1982年政府实行救灾工作改革,将救灾款分为无偿救济和有偿扶持两个部分,并鼓励农民以有偿扶持资金为基础,采用自愿集资的形式吸收民间的闲散资金,创办“自然灾害互助储金会”,其目的是救灾。②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阶段,始于1984年。互助储金会的功能逐渐扩大,具有救灾与扶贫的双重功能。③互助储金会开始向高层次发展,利用自身积聚的资金在村一级范围内开展社区服务,并将储金的增殖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合作性的救灾保险和医疗保险。至此,互助储金会发展成为农村基层群众性的自我保障组织。到1987年底,江西省已兴办互助储金会19200个,占全省村委会总数的94%。据18个省的统计,至1988年8月底,已举办互助储金会7.4万多个,集资达3.2亿元。
性质和作用 互助储金会具有金融和保障的双重性质,通常以金融活动的方式,达到保障的目的。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国家的有偿扶持款和社会捐赠资金,归全体会员所有;集体组织赞助的资金,归储金会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储存的资金,归原单位所有;会员储存的本金,归个人所有。资金的借贷收取适当的管理费(低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资金管理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原则。
互助储金会适应中国农村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开展以扶贫济困为中心内容的低层次社会保障活动,有助于发展生产,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利于培养农民群众的民主和自立意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地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力量结合起来,适时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成为国家农村金融的重要补充。
『柒』 什么是互助合作基金
互助基金是指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以“自愿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组成互助合作组织,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委托专门的管理机构为各成员单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而设立的担保互助基金。
『捌』 互助储蓄银行和互助基金的区别
主要的区别是企业结构不同。互助储蓄银行是一种互助合作性的,开户存款便成为它的股东。互助基金是指依托特定的中间单位发起设立,缴纳互助担保金,以该互助担保金为入会客户提供质押担保的信托基金。
『玖』 工会互助金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是指职工自愿参加,自愿缴费,互助合作,保障共享的专项救助。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职工只需缴纳10元或数十元保费,当出现患病或意外灾害等情况时,将可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赔付,大大减轻职工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之前主要在国有企业开展,从2010年起开始向乡镇街道和非公有企业延伸,将加大向其他企业推广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