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交什么材料
1. 申请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公示照片、业主确认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申请报告,维修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公示证明、申请单位开户证明资料以及维修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 房产交契税维修基金需要哪些材料
交纳房产契税与维修基金的材料有:身份证以及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3. 维修基金缴纳所需证件
法律分析: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购房人需委托他人代办契税的,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需本人签名、按指印)。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 交大修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交大修基金需要的手续:
1、交维修基金需要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销售不动产统一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购房者需要委托他人进行代办契税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交大修基金需要的条件:
1、在专用账户中,小区的全体业主均有缴纳相应费用,且费用充足。若是这笔费用不足,其实全体业主都同意,也无法使用;
2、所用来维修、维护的项目,得在它的使用范围中,若是自家水电维修等,是不可使用这笔费用的;
3、这笔费用要在质保期过了之后,才能使用,若是还处于质保期内,是不可使用这笔费用的。对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公共部分等,房产商是有保质期的,在质保期内若出现故障,是由房产商负责维修;
4、由于这笔费用,主要用来维护维修公共设备、或是公共部位,所涉及到的是公共的利益,因此在使用这笔费用时,需得到高于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5. 交维修基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维修基金缴纳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业主本人身份证件、备案合同、房屋发票、备案登记表,以及交款通知单等。当资料准备好之后,业主要准备好相应的费用,大概是总房款的百分之三左右,将费用存进维修资金的专用账户中,或是委托开发商代为缴纳。
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6. 交维修基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 交维修基金需要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购房者需要委托他人进行代办契税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特别账户中,所有的社区业主都要缴纳相应的费用,而且费用是足够的。假如这个费用不够,其实所有的业主都同意,也不能使用,用于维修、保养的工程,都有在其使用范围内,如果自己的水电维修等,是无法使用的费用。
2.维修基金这笔费用要在保证期过后才能使用,假如还在保证期,就不能使用这笔费用。对于社区公共设施、公共部件,房产是有保质期的,在保修期内如有故障,由房产负责维修,由于该费用主要用于维护和维修公共设备或公共部件,涉及公共利益,业主应当支付房子的特殊维修基金根据个人财产的面积,和特殊维修基金的第一阶段的房子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2%的地方的房子装修成本,按照单位出售的多层住宅不低于售价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价的30%,从售价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以在使用该费用时需要2/3以上业主同意。
3. 建筑物维修基金,用于建筑物质保期满后建筑物主体结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翻新改造工程。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墙壁、大厅、楼梯间、走廊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上下游管道设备、配电电缆设备、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停车场、车库等。房屋及有关配套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其他共有设施、设备。
拓展资料
如果社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在维修资金的使用上,应由行业权威根据业主反映,以及在平时的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发起业主大会,经过业主大会表决,授权行业权威机构开展相关维修招标事宜。
7. 交房屋大修基金需要带什么证件,到哪儿办理
办理过户时,过户窗口受理后会给你缴纳维修基金的票据,拿着票据就可以去缴纳维修基金了。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大修基金交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发生前款情况后,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还应当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8. 交维修基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交维修基金需要带的材料购房合同和身份证。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9. 交大修基金要什么材料
交大修基金(维修基金)是在办理产权的时候和契税一起交的,需要资料如下:
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到缴费窗口缴费就可以了
10. 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问题一:交契税和维修基金需要带什么手续 您好,契税需要携带:1.备案合同;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票联);3.身份证。缴纳维修基金需要携带:1.备案合同;2.购房的全额发票;3.2至4联房屋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单。
问题二:到银行交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很简单,只要带上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和身份证,购房者即可拿到银行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既然是交房带上购房合同和身份证即可
问题三: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你好,馨窝网:住房维修基金过户所需资料
1、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
2、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3、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需注意的是:因故无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维修基金过户流程
1、业主到所在辖区的小区办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
2、业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业主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区小区办办理网上查询并认证审核。
4、业主持审批件送转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
5、业主持核准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
6、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
(1)第四联丢失需开发单位出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2)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
(3)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因故无法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市民在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时,需了解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问题四:购房后缴纳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 您好!请携带购房合同、发票及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到开发区审批中心指定房产业务窗口缴纳。
问题五:交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新房 带购房合同 身份证 维修资金交费通知单 身份证 房产局指定银行交 二手房 拿房产证 原房主维修资金第二联 身份证 房产局办理
问题六:申请房屋维修基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根据房屋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书面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公示照片、公示证明、业主征求意见材料、业主确认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申请单位开户证明资料以及维修合同,维修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
问题七:交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贷款办理需要的资料:1.贷款申请者要能够提供房产证2.贷款申请者还要提供自己以及配偶的身份证3.贷款申请者要能够提供自己以及配偶的户口本4.贷款申请者如果已经结婚,要提供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要能够在民政局提供未婚证明5.贷款申请者要能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6.如果前面提供的房产证名字有未成年人的话,那么要提供该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7.如果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8.如果有其他财产证明,比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那么也可以提供,这样有助于提高贷款通过率。
问题八:交房屋维修基金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很简单,只要带上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和身份证,购房者即可拿到银行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既然是交房带上购房合同和身份证即可
问题九:住宅申请维修基金业主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如果有详细的证据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物业
问题十:交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首先可以确定此房是一手的新房!交易只能等房本下来再过户,你可以联系一下开发商看是否可以改底单(比较难),如果不行只能先收定金,签订一份无房本买卖合同。等房本下来再办理过户,但是交易时间会非常非常非常的长,如果全款还好些,你去办房本的加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