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不够一年怎么办
❶ 大修基金低于多少时需补交
维修基金用完后是需要进行补缴或续缴的。目前,我国专项维修资金的制度主要是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待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再向业主续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在使用维修资金后,余额不足首期缴存的三分之一时,业主需续缴;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高层按每平米75元,多层按每平米50元收取。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❷ 维修基金不够物业如何发通告
维修基金不够的情况下,物业可以这样发通告:通知广大业主,现在维修基金不够,所以公共设施暂时无法维修,希望业主协商解决。
维修基金。
新房入住,大家最关心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出现渗水、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需要维修,这个时候大家会想到买房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呢?
一、维修基金介绍
房屋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二)物业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大修基金怎么算
(一)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2、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二)主城区范围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
1、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80 元交存;
2、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50 元交存。
主城区范围外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四、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
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五、维修基金申请程序
(一)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❸ 怎么解决老旧小区本体基金费用不能满足公共设备维修费问题
维修基金不够的话,那就需要现在的住户补交了
如果出现维修基金不足的情况,一般就需要业主筹集资金,只有在业主协调一致之后,由物业公司制定相关维修方案和施工报价,上报业委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靠居民集资解决,就要处理居民之间的意见分歧,这就需要居委会、业委会、小区物业起到协调统筹作用,做好沟通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发挥居民自治共治积极性。
❹ 老旧小区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维修费怎么办
您好
维修基金不够的话,那就需要现在的住户补交了
望采纳,谢谢
❺ 小区电梯更换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用了一半剩下那一半不够的情况怎么办
如果剩下的维修基金不够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1. 小区业主可以积极筹款,募集更多的维修基金,以满足更换电梯的需要;
2. 小区管理处可以把更换电梯的预算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内,并且尽可能地把更换电梯的费用降到最低;
3. 小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财政补助,以满足更换电梯的需要;
4. 小区可以和电梯制造厂合作,寻求价格优惠,以减少更换电梯的费用;
5. 小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满足更换电梯的需要。
❻ 房屋维修基金不够怎么办
您好!楼主说的应该是 维修基金费。 1.维修基金 是 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2,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维修资金”,是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入住许可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由业主向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交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但收据必须是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出具,你有了这个收据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3.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 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意思是各省份以及地市的收取情况不是很一样,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维修基金管理部门, 以我们郑州为例:郑州市维修资金缴交标准是有电梯的每平方65元,没电梯的每平方35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哈~望采纳
❼ 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
基金的续筹管理方法:
1、当储备的维修基金不够维修改造时,可按10元/平方米,由业主委员会向广大业主筹集。
2、当电梯房业主的维修改造电梯,基金不够使用时,可由业主委员会向本座电梯业主按实际所需款与住房面积的比例收取。
基金的使用:
1、基金的使用必须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方案认为可行属实,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使用,讨论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向房管所递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门的监督及指导。
2、当发生设备损坏,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情况比较紧急时,业主委员会可代替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免除举办业主大会议事,但事后要在业主大会中将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3、共用维修基金只用于区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更换,不得挪用他用。
4、维修基金的使用范畴;日常的维修保养不属维修基金使用范畴,此费用如物业公司负责。
5、维修基金适用于区内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超过5000元。大修: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超过10000元。更新改造;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费用超过5000元的设施设备改造。
6、电梯的维修基金使用与小区的维修基金独立使用,当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座楼的所有业主按产权面积承担,可用业主购房时所缴的维修基金,不够时按一定比例筹款。

❽ 维修基金不够要住户自己承担吗
《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应当用于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随着小区“高龄化”,动用维修资金次数也会增加。根据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及时续交。以公共收益做补充,显然比再次向业主筹集更接近实际。
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根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法条中用了‘应当’这个词,也说明将公共收益补充维修资金是一种法定义务。目前大多数小区业委会运作模式还不够成熟,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的内部监管体制不完善,而选择将其作为维修资金交给政府进行代管,避免了一些风险,也说明广大业主对维修资金政府代管模式给予了信任和肯定。,实际上将公共收益交政府代管只是一种方式,目的是在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监督和指导下,将其合理使用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上。
❾ 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用怎么办
法律分析: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❿ 维修基金不够要住户自己承担吗
法律分析:需要,动用基金进行维修,其花费是按照受益人原则来分摊的,如果是不分单元的塔楼,由整栋楼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如果是分两个以上单元的板楼,该顶层的楼盖由专隶属该单元的业主来分摊,别的单元的业主不需要分摊。基金进行分摊后,由管委会计入各业主的明细账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基金不够开始的10%时,管委会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续筹。如果管委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得到收益,那么该收益应存入基金账户,并分摊到业主的个人明细账户上。此外,如果业主出售房屋,该业主个人的基金能够转入到新业主的名下并使用,如果房屋发生拆迁或意外,业主能够提取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