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个人股权资金
① 沈阳万方实业的股权如何确认
步骤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
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依照前款向公司主张权利。
5、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将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公司不予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享有公司股权并请求公司履行登记义务。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仅以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登记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6、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支付受让资金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未将其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履行签发、记载或申请登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且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如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份财产利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但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在上述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可以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8、债权人向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公司名义股东主张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按照约定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在上诉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名义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的,不予承担责任。
② 公司购买股权怎么做账
公司购买股权的做账步骤包括确认交易完成、资金支付、股权登记和会计处理,其中包括成本记录、股权持有确认、股权价值评估和财务报表更新,最后可能需报告和披露相关信息。具体步骤应根据公司情况和法规而定,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律师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公司购买股权是一项重要的财务交易,需要正确的会计处理和记录。以下是公司购买股权时的一般做账步骤:
1. 股权购买确认:首先,确认购买股权的交易是否已经完成,并且双方达成了协议。确保购买价格、股权数量和其他相关条款已经明确。
2. 资金支付:将购买股权所需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移到卖方账户。这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其他合法支付方式完成。确保记录资金转移的准确日期、金额和账户信息。
3. 股权登记:在购买股权后,需要将股权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这通常需要进行股权登记,以确保公司正式成为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在登记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4. 会计处理:一旦股权购买完成并且股权登记完成,需要进行会计处理。这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记录股权购买的成本:将购买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记录为公司的资产。这通常以股权的购买价格为基础。
- 股权持有的确认:确认公司现在拥有购买的股权,并将其记录为公司的资产。
- 股权价值的评估:根据公司购买股权的目的和相关法规,对购买的股权进行评估。这可能需要考虑到未来可能的收益、市场价值和其他因素。
- 股权对账户的影响:根据购买股权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更新公司的股东权益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5. 报告和披露:根据公司法规和会计准则,可能需要向相关机构和利益相关方报告和披露公司购买股权的情况。这可能包括提交相关的财务报表、股权登记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件。
请注意,以上步骤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的做账步骤可能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为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建议在进行公司股权购买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股 份 转 让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③ 股权转让资金归个人吗
要看股权转让协议是和公司签订的还是和股东个人收购签订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的账户上支付到转让方的账户上,并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 要看股权转让协议是和公司签订的还是和股东个人收购签订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的账户上支付到转让方的账户上,并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
《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