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查封应提供什么财产线索
A. 6种途径,有效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面对老赖,如何有效查询其财产线索,推动执行进程?本文为您梳理了六种途径。
首先,明确可被执行财产包括:动产(如汽车、家具、电器)、不动产(如房屋、商铺、土地使用权)、现金、股权投资、债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等。
其次,查找财产线索的途径包括:
1. 从经济往来中获取线索,如合同、往来函件、网站信息、了解的住址、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
2. 套取被执行人财务人员信息,追踪其账户,关注被执行人周边银行。
3. 通过律师查询开户行、账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的信息,了解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等。
4. 协助法院调查,提供财产线索,帮助法院进行财产调查。
5. 利用网络查询,法院可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措施,尤其是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资金。
6. 在执行阶段追加被执行人,扩大查询范围,关注共有的财产和已设置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
以上途径是找到老赖财产的有效方法。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需积极主动,利用各种资源和方法,协助法院执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B. 财产线索是指什么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
1、不动产: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产权证号等;
2、车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车牌号、存放地点等;
3、银行存款: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的账户、开户行等;
4、公积金: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中心;
5、被执行人名下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知识产权、版权、公司股权等。
有效的财产线索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其一,具备权利外观。即从形式上可以初步判断该项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基本判断规则为:普通动产(如珠宝、玉石、手机、电脑等)看占有状态,不动产、特殊动产和股权看登记。对于第三人占有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则需要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其二,应为合法财产。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如赌债或违建房屋,因其本身具有违法性,无法执行。其三,不属于豁免财产。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等属于法定豁免执行的财产,不能执行。需要提示的是,唯一住房不属于豁免财产。其四,线索应具体、明确。例如,车辆的车牌号,不动产的具体坐落等。提供具体、明确的财产线索可以让法官快速定位到相应的财产,提高执行的效率。
一、执行悬赏
执行悬赏是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执行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举报人赏金的执行措施。执行悬赏可以有效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促使知情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
二、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涉诉案件相关证据时,经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审查批准,由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件。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所以,如果申请人初步掌握某项财产线索,不仅可以请求法院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由律师前往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第二十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