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怎么报案上诉起诉
A. 入股别人的生意,结果被诈骗。怎么办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报警处理。
合伙通常会有一个合伙协议,一方违反合伙协议,守约方可根据协议向对方主张权益,方式通常是向法院起诉。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就根本没想再返还投资款和利润分红,比如对方明确表示就是诈骗钱财等,这样可以向公安以涉嫌诈骗罪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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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情况的股权投资,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一、公开宣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其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媒介,如媒体、互联网、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公开性的程度可以有深有浅,可以是在报刊、电视以及互联网等媒体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也可以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因为其本身行为的非法性,这种公开性往往是有一定范围的,比如,相对于监管机构和执法机关而言,可能是秘密的。
而且行为人往往以合法的形式和名义进行宣传,以掩盖其实质的非法目的。
二、保本承诺
行为人一般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而且这种还本付息的承诺,不一定非要以金钱兑现,以有价值的实物归还,债权债务的抵消也可以;回报也不一定以利息的名义兑现,也可以以其他名义。
如果没有还本付息的承诺,孝罩就不具有“存款”的特征,行为就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三、入会提成
按照相关法明慎档律法规,收益来自拉下线的提成,人数超过30人,层级超过三级即可定性为非法传销。
一些空壳公司,通过精心包装,制作虚假网页、虚假股价走势图,以高调奢华的新闻激乱发布会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公开兜售原始股,利用高额提成和奖励诱导投资人为其发展更多下线。
形成“交会费,拉下线,收提成”的模式,这几种手段结合起来,达到其非法传销,快速敛财的目的。已经涉嫌犯罪,是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
四、债权投资
从事借贷业务属于国务院规定需经许可的项目,目前法律、法规未授权私募股权基金从事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就涉嫌经营非法金融业务,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予以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注销工商登记。
经营非法金融业务,经营额或者所得额巨大,或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或者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将会涉嫌非法经营罪。
五、有限合伙
借助筹资成立有限合伙制企业之名,在合伙协议中发起人只需向投资者告之所投公司和承诺收益,无须具体解释被投资公司的背景、经营和财务情况。
无形中给投资人了解具体项目设置了障碍。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发起人往往会设置最低门槛,为凑足投资门槛所需的资金,投资者往往是多人集合资金共同买一份,挂到一个人名下。因此,这种名为有限合伙,实际上可能是掩盖非法集资行为的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 股东出资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股东出资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但原告必须跟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需要有股东出资纠纷的事实和理由,表明原告的诉求,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等,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立案。一、股东出资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股东出资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股东出资纠纷有哪些?
1、虚假出资纠纷。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以无实际现金流通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验资报告;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
2、出资不足纠纷。
出资不足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货币出资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3、逾期出资纠纷。
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规定了首次出资的限额。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是股东首次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但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首期出资之后的分期出资义务。
4、抽逃出资纠纷。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抽逃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股东设立公司时,验资后将出资转出(新法取消了验资程序),公司并未实际使用出资;公司收购股东的股份,但未按规定处置该股份;公司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公司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出资等。
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纠纷的表现形式是很多的,比如股东出资不足,虚假出资,甚至是抽逃出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给公司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类似于造成公司无法正常运营的,公司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抽逃出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