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日后什么时候可以买
Ⅰ 期货交割流程是怎样的
期货交割流程如下:
一、交割配对
- 时间: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闭市后。
- 流程:交易所按照“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
- 确定性: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二、确认交割通知单
- 时间: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通知日)。
- 流程:买卖双方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
- 异议处理:会员若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应在通知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三、交割准备与资金划转
- 时间: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交割日)上午9时之前。
- 买方准备:买方会员应当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
- 卖方准备:卖方会员应当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结算部。
- 交割与结算:买卖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到交易所结算部办理具体交割及结算手续。同时,买方会员需要把投资者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提供给卖方会员。
四、交割与货款结算
- 时间:交割日。
- 流程:
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
交易所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
交易所将卖方会员仓单交付买方会员。
- 余款结算: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当盖章和签字确认。
五、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
- 交割方式:
集中性交割: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
分散性交割: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过后所有到期合约全部配对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间的规定时间也可进行交割。
- 交割结算价:通常为该合约交割配对日的结算价或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升贴水以及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以上就是期货交割的完整流程,包括交割配对、确认交割通知单、交割准备与资金划转、交割与货款结算以及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等关键环节。
Ⅱ 期货交割日是哪天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进行交割,必须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平仓,交易双方同意交换款项的日期。
因为期货合约是有期限的,最后交易日就是过了最后交易日的当天,不允许交易了,不过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除非是参与套期保值的机构客户会持有头寸到最后交易日,一般的投机者都不会这样操作。
拓展资料: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
五大交割日
一、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二、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四、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最后交割日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的或交割期内遇法定假日的,均相应顺延交割期,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