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溢价收入如何入账
『壹』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账务处理规则。首先,将股权转让收入入账,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股本 20万;借:资本公积 80万;贷:银行存款 100万。同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即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所得税;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以20%的税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主要包括回购、注销、转让等环节。回购本公司股票时,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贷:银行存款。注销库存股时,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转让库存股时,若转让价高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则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让价与库存股账面余额的差额)。反之,若转让价低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则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在税务处理方面,个人股东的税务处理需注意,上市公司回购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因股票属于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对个人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则不同,企业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应按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转让股票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样,法人股东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