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中实股和认购有什么区别
① 股权实缴和认缴有啥区别
股东实缴和认缴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1、股东认缴是股东表示确认,但还未实际缴纳,公司的登记注册只要股东认缴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或股份,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
2、实缴是股东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实际出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② 什么是实股,什么是干股,什么是投资人,什么是合伙人呢
实股是指拥有公司实际股权的股份,享有公司分红、增值等权益;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通常作为一种奖励或补偿,不享有公司分红、增值等权益;投资人是指向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本的个人或机构,以获取公司股权或收益权为代价;合伙人是指与公司或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承担风险和收益的个人或机构。
实股:实股是公司的实际股权,持有实股的股东享有公司的完整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的决策、获得分红以及享受公司资产的增值等。实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干股:干股则是一种特殊的股份形式,持有干股的人并未实际出资购买股份,因此通常不享有公司的分红和增值等权益。干股通常作为一种奖励或补偿机制,授予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或合作伙伴。虽然持有干股的人不享有完整的股东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仍享有知情权、建议权等有限的股东权利。
投资人:投资人是指向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本的个人或机构。他们通过购买公司股权、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等方式,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作为回报,投资人通常获得公司的股权或收益权,从而有权分享公司的利润或资产增值。投资人的角色在公司经营和发展中至关重要,他们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还可能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战略建议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合伙人:合伙人是指与公司或其他合伙人共同经营、承担风险和收益的个人或机构。合伙人通常拥有公司的股权或经营决策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过程。与投资人不同,合伙人的角色更加深入和全面,他们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还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通常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③ 认缴股权和实缴股权的区别
认缴股权和实缴股权的区别:
1、股东认缴是股东表示确认,但还未实际缴纳,公司的登记注册只要股东认缴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或股份,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
2、实缴是股东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实际出资。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