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个量如何转换总量
1. 如何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
这个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形,第一个大的类别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里还包括国有上市公司;第二个大的类别是非上市公司。
先谈谈一般的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规定是总的股权激励的授予额度是不超过总股本的10%,也就是10%即上限;单个激励对象获受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1%,在特殊情况下,报证监会批准,可以突破1%的上限。
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的,单个激励对象,个人股权激励的收益是不能超过个人薪酬总收入的30%,这是从收入的维度来看。
非上市公司,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授予的数量,常规而言,企业授予股权激励的数量主要结合几个因素:(1)根据公司的体量,公司规模的大小,可能公司越大,利润额越高,授予的数量会相对少一些;反之,公司的体量小,属于初创期这样一些类型的公司,授予的数量会比较多;(2)结合激励对象,要考虑激励对象的总人数,避免出现僧多粥少的情况,例如公司体量不大,但激励对象很多,就会出现激励不足(3)结合激励对象的需求,这是一个期望值,期望值取决于个人薪酬的水平在当地本行业中有没有竞争力,他们期待的水平,现实的薪酬水平和他们的期待有多大的差距。这些数据都清楚的了解后,便可以提供一个中间值,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因此,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要经过充分的调研,数据的测算,才可以得出具体的数量,保证股权激励的作用发挥。
综上,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有2个特点,上市公司的授予数量有明确的规则指引;对于非上市公司则是没有规则指引的,继而两者操作的方法都有不同。
2.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 不立即确认费用:在授予日,企业通常不会立即确认与股权激励相关的费用。这是因为股权激励的授予并不意味着员工已经获得了实际的利益,而是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才可能实现。
- 记录授予数量及条件:企业需要在会计记录中明确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以及行权条件等关键信息。
2. 等待期内的会计处理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企业应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合理方法,估计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并将其作为费用逐步确认。这一费用的确认通常与员工的服务期限相匹配。
- 费用分摊:等待期内的费用应按照合理的分摊方式计入各期损益,以反映股权激励对企业各期业绩的影响。
3. 行权日的会计处理
- 确认股本及资本公积:在员工行权时,企业需要根据行权价格发行新股或回购库存股,并相应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
- 冲减前期确认的费用:行权后,企业需要将前期已确认的与股权激励相关的费用进行冲减,以反映股权激励的实际成本。
4. 税务处理
- 股权激励的税务影响: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通常涉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员工在行权时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则可能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对股权激励费用进行税前扣除或调整。
- 遵循税法规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企业应严格遵循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授予日、等待期内、行权日以及税务处理等。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时,应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如何做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的实施流程如下:
1、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4.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于A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涉及的行权价格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权时,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此外,《管理办法》中规定:
“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
这里涉及权益价格或数量调整的情况,可能包括配股、缩股、派息、增发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等。
近两年,随着科创板开板,越来越多的新经济公司来A股上市,监管部门对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也在逐步调整。
曾经A股主板不允许股权激励跨期执行。拟IPO公司必须确保“股权结构明晰”,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前加速行权或终止期权激励计划,最终使得股权激励难以达到理想的作用。
现在A股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均已接受股权激励的跨期执行。只是对于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一些较为严格限制。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2020 年 6 月修订)》:
“首发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行权价格由股东自行商定确定,但原则上不应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
此外,“激励对象在发行人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应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同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A股的股权激励更看重激励的长期性,引导被激励者更长久地与公司并肩成长。
5. 如何确定股权激励的总量和个量
(沈云赫)如何确定股权激励的总量和个量?其实很简单。
一般做股权激励第一年都会用虚拟股,就是虚拟出来的股份,不到工商登记的股份。
先计算一下公司明年利润能够达到多少。我们拿出利润的百分之多少出来激励大家会有激励性。
比如:明年达到利润1000万,我们拿出100万激励大家。如果没有达到目标,我们就不拿出激励了。
至于个量,可以通过海氏评估法计算出每个岗位分值是多少,再除以总岗位的分值,就知道每个岗位占多少比例的股份。
虚拟出一定数量的虚拟股,比如:1000万元,就虚拟出1000万股。
这样很好解决了,拿多少,怎么分的问题。但是这个需要精确计算,了解员工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