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00万股权如何分配
㈠ 房租入股怎么分配股份
法律分析:房屋租金入股,股权上很难做到绝对的合理分配,常见的做法无非是估算一个经营期限,假如经营5年,5年房租就是1000万,然后用这个钱计算持股比例。但是如果经营期限超过5年怎么办,没超过5年怎么办,都要约定清楚。
你说了初期投资500万,说明你们后面可能会追加投资,这里介绍一种动态配股的方法,第一年就按照租金200万,总投资500万来算持股比例。因为房租相当于每年都投资了200万,所以第二年,如果还是按照原持股比例追加投资,则还是按照原来的持股比例,如果其他股东都没有再投资,则适当提高房租股东的股权比例,比如每年上浮30%的持股比例。
至于上浮比例到底是多少,没有绝对合理答案,更多需要你们自己协商。因为对于企业的贡献,房屋重要,但人力更重要,不能忽视人力的价值。
另外,我认为最好的方案是加入人力股的概念,让人力也占一定的股权,这样就避免了因房租占股太高,其他出力的股东积极性较低的问题。
最后,一点其他建议,在创业初期,是否有必要将大量资金花费到租金上,如果可以租更便宜的房屋,那么可以让该股东将他的房屋另行出租,那么每年可得200万的租金,他用第一年的200万来入股,这样就很好计算股权了。至于后期如果需要追加投资,则可以增资扩股,也可以以股东借款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㈡ 出钱不出力的股权分配
在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年代,如此创业热潮之下,合伙成立公司非常普遍!它弥补了个人创业的诸多不足之处,而如何处理好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知道几个人一起合伙,必定是有一定的原因,可能是能力互补,资源互补,亦或是启动资金与能力互补。
而这种合伙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在实际的合作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资金与能力互补型,有的合伙人只出钱,但不参与公司管理,可又想获得更多的利益,面对这样的问题,创业者该如何处理让彼此满意,良性发展呢?
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人力的重要程度会逐渐突出。
互联网时代,价值的主要创造者是人力,很多公司已经不是资金,资源驱动型,而是轻资产的人力驱动型,价值分配者是创始人。股权分配再也不是按出多少钱分多少股权,我们认为公平合理的方式是——谁创造价值,谁分配利益。
我们应结合行业特点,在分股时充分考虑每个合伙人各自的能力、贡献、及岗位重要程度。
同时合伙人间可以约定,在公司运作发展过程中,资金有资金的合理回报,人力有人力的超额回报,可以设置不同的回报规则,力求公平。
比如说,我们举几个例子:
1.两个人合伙a和b,一个既出钱又干活,另一个光出钱不干活股权应该怎么分?
a出资70万不干活,占股70%,b既干活又出资30万,占股30%,这看似合理其实不合理!
因为a光出资不干活却有话语权,而公司又是b经营,所以话语权应该给b,
至于分红,b既出资又干活,应该多得,
公司利润达到200万,b先得20%也就是40万,剩余利润按a和b 7:3分;
达到500万,b先得30%,也就是150万,剩余按7:3分;
达到1000万,b先得40%,也就是400万,剩余还是按7:3分,
这样对于b既出资又干活,就要多得,对于a只出钱不干活,就要少得。
清楚合伙人之间的区别之后,创业者才能对症下药,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2.三个人合伙a、b、c,一个既出钱又干活,另外两个光出钱不干活,股权应该怎么分?
a既干活又出资50万,b和c各出资50万,光出钱不干活,
那么在回本之前ABC分红可以按三三三分,但公司话语权一定要给a,因为a既出钱又负责经营,一定要有话语权,在回本之后不干活的b和c要分红递减,
如果公司利润达到300万,ABC按433分;达到500万,按622分;达到1000万以上,按811分。这样对a来说既出钱又干活,那就多劳多得,对于b和c来说光出钱不干活,那就不劳少得!
3.四个人合伙甲、乙、丙、丁,一个既出钱又干活,一个不出钱只干活,另外两个光出钱不干活股权应该怎么分?
甲既干活又出资20万,占股20%,乙不出资只干活,不占股,丙和丁各出资40万,不干活各占股40%,
首先公司应该由甲说了算,虽然甲只占股20%,但甲既出资又经营公司,所以话语权要给甲,至于分红,乙可以按照利润多少进行考核,先分少量的利润,其余利润需要对不干活的丙和丁分红递减,
如果达到两百万,甲丙丁按四三三分;达到五百万,按六二二分;达到1000万以上,按八一一分,
这样对于甲和乙来说多劳多得,对于丙和丁来说光出钱不干活,那就少得。
下面我们就总结一下,要弄清楚到底该怎么分,首先我们应该先了解清楚合伙人的分类和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是哪些。
1.明确合伙人间的合伙关系
我们说选合伙人,首先在理想状态下,你的合伙人应该是诚实讲信用的,不会为了个人的利益将公司的共同财产据为己有。不过,现实中往往并非如此,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早已是常态现象,那么为了防止纠纷发生,最好的方法就是签订协议,提前约定好可能会发生争议的一些事项。
下面我们举个案例:
张某开了一家加工厂,三年后工厂的规模不断扩大,资金周转不灵,于是找到其朋友李某,李某也表示愿意出资帮助王某解决资金问题。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向张某的厂子投资40万,使用期为4年,每年收取固定投资利润。李某不参与公司的经营,也不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责任。
4年后,张某归还了李某的40万并付清了投资利润。几年后,王某的石矿厂由于经营不善最终破产了,李某得知消息后,却多次向张某索要投资款和固定利润,最终双方闹上了法庭。
我们说虽然此案例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是一份投资协议,但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张某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承担经营风险。这一协议并不符合合伙经营的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只能认定张某与王某之间只是普通的借贷关系,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
因此,在实际合伙创业中,对于只出钱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一定要提前确定好双方之间是普通借贷关系还是合伙关系。先确定关系后,才能谈及到股权分红等利益问题。创业者如果没有明确好双方关系,一旦公司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牵扯出一系列债务纠纷。
2.严格规范清楚合伙人的权限
我们说合伙人不同的权限对应不同的责任。如果合伙人不参与到公司事务,那么在责任和义务上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因此创业者面对合伙人提出不参与经营的情况时,一定要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各项权利、职责、义务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3.股权分配原则
当合伙人间确定合作关系,就必定会涉及到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公司的公权分配,创业者需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股权结构设计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平衡好各个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关键在于平衡二字。股东之间是合伙做事,只有之间的关系平衡了,才能和谐的合作、和气生财。就是这个道理。
对于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来说,企业能够不断的创造出价值他们占大部分功劳,因此创业者可以按照工资制度,按月或按年给苦心经营公司的股东额外报酬。
而对于不参与公司经营的合伙人相应的就不该享受这部分的补贴。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按照投入占比进行分红,不享受额外的工资和提成,从而做到公平公正。
无论创业者如何进行股权分配,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维护好合伙人之间的和谐气氛,避免产生纠纷。
不难看出,合伙人之间常常发生各种纠纷,往往是因为缺乏相关的协议规定。
因此,在合伙创业中防止发生纠纷最有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签订相关协议。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合作,只要协议内容够具体够详细,日后发生的各种问题都能被合理的解决,同时还能保证好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