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丧失怎么处理
『壹』 第89问:创始大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处理
国人往往忌讳谈论身后事,然而世事无常,意外总是毫无预兆地降临。当身为创始人的大股东不幸离世时,如果没有遗嘱,股权处理起来就会更加复杂。
那么,对于这些股权要如何处理呢?
本着既能保护逝者家属的经济性权益,又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原则,我们给出两种处理模式
第一种称为“子承父业”,
第二种称为“舍生取义”
1.子承父业
所谓“子承父业”,就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去世股东的股权。
这里的“子承父业”之所以加了引号,是因为实际上并非特指去世股东的儿子,而是指优先继承人。
例如,一个股东有1亿元的股份,去世后,按现行法律规定,其妻子首先可拿走5000万元,剩下的才由其他人进行分割。
因此,作为股东,本着对家人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还是有必要事先做好约定,以防后患的。
要知道,在现实中,因股东去世留下股权引起纷争,家人对簿公堂成为笑谈的案件时有发生,这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
2.舍生取义
舍生取义就是牺牲小我利益,成就大我价值。
舍生取义有三种方式:
股份回流、股权捐赠和股份逐年递减。
(1)股份回流
企业可以规定,股东逝世当年,企业回购该股东100%的股权,以企业净资产每股收益价回购,折现后付给股东的继承人。
企业回购的股份,可以在未来3~5年内用来激励公司的核心高管,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人。
很多企业家的孩子并不喜欢接受上一代人经营的事业。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把企业股份留给孩子,对孩子来说未必是好事。不如企业回购股权,把股权用在刀刃上,这样的企业定能生生不息,长久发展。
(2)股权捐赠
企业可以规定,股东一旦离世,可以将其个人股份的45%~55%捐给国家或公司,剩余部分可由继承人继承。
如果捐给国家,可以用作公益福利事业;如果捐给企业,则用来激励对企业有贡献的人。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精神。
(3)股份逐年递减
企业可以规定,股东逝世后,其股份逐年递减。
假设该股东有企业60%的股份,在企业效力了20年的时间,那么他在企业享有的股份就按照20年平均递减,每年减3%,20年减完。
换句话说,股东在公司工作时间越长,他的股份继承人享受股权收益的时间就越长。
在选择舍生取义的股权处理方式时应当明白,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股东权利。
这种处理方式不是针对股权激励对象,而是面向所有的股东,这对企业家来说是一种挑战。
树长得再茂盛,总有落叶凋谢的时候,这是正常现象。倘若落叶变成继续滋养树木的养分,那也是功德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