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委托炒股浮亏
Ⅰ 股票浮亏是什么意思
股票中的浮亏是指投资者在没有卖出个股时,根据投资者买入个股的成本价和个股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亏损,即当持仓成本高于市价时,投资者亏损,一般来说,投资者的浮亏是变动的,即跟随着股票的走势而变动。
比如,投资者买入某股票1000股,买入的成本价为10元,在当天早上,个股下跌至9元时,则投资者的浮亏=1000×(10-9)=1000元,如果在临近尾盘时,个股出现反弹的情况,上涨至9.5元,则投资者的浮亏=1000×(10-9.5)=500元,与早盘相比较,亏损减一半。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开户
1.到证券公司开户,同时开通上证或深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网上交易业务、电话交易业务等有关手续。然后,下载证券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软件。
2.到银行开活期账户,并开通银证转账业务,把钱存入银行。
3.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把钱从银行转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
4.在网上交易系统里或电话交易系统可以买卖股票。
5.开户费用一般是开股东卡费用,按交易所规定,上海股东卡开户费为40元人民币,深圳股东卡开户费为50元人民币。(一般免费。)
6.买股票必须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你必须找一家证券公司开户。买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的。这跟二手房买卖一样,由中介公司代理的。
如何办理开户手续:开立证券账户→开立资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
1.务必本人办理开户手续。首先,您要开立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其次,开立资金账户,您即可获得一张证券交易卡。然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您应办理指定交易,办理指定交易后您方可在营业部进行上海证券市场的股票买卖。
2.开立证券账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立资金账户还须携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他人操作,需与代理人(代理人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前来办理委托手续。
3.2015年4月13日开始一张身份证最多可以在二十家证券公司各开立一个证券账户。
Ⅱ 请问我这支股票的浮动盈亏是怎么回事
浮亏就是股票还在手里,盈利和亏损还是上下浮动中。至于你算的和帐单上的不一样,可能是券商的佣金有出入。同样的券商,委托方式不一样,佣金也不样。你最好是直接去开户的地方问。理直气壮!别不好意思。
Ⅲ 接受别人委托,替别人炒股票,是否合法
我国对委托代理炒股这类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我国对委托代理炒股这类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再者是此类《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是否有效。
2、有人认为这类委托代理是自然人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也有人认为受托方不具备理财资格或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格,因违反证券法或金融法规而协议无效,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分担亏损。案件大多以调解结案。
3、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里受委托的自然人也要分类而视:
(1)如果是单个的一对一,都是个人,仅仅是委托炒股,没有踏准市场节奏,并没有进一步的犯罪行为,只要其不违反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国家金融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即应受到尊重,其委托理财合同亦应认定有效。
(2)如果是“一对多”,也就是说一个所谓的高手在同一时期内共同或分别接受社会上不特定多人委托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特别是进行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情形的,因该行为显然与其身份和资质不符,故应认定合同无效。
(3)怎么界定委托炒股浮亏扩展阅读:
委托炒股引发纠纷的高峰期大约是在2008年。因为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曾到达过历史高点6124.04。之后一路下探,仅仅半年不到的时候,到2008年5月,大盘就已经在3300点附近徘徊了。
2008年,丽水,一个是归国华侨,后投身房地产业;一个是叱咤大户室、人称“股神”。两人在2007年底签了一份协议,合作炒股,老板出资,“股神”操作。协议是定到当年6月30日的,但是,还没等协议期满,老板就把“股神”告上了法庭。因为投入的1800万,已经缩水至800多万。
Ⅳ 口头约定,无合同委托炒股亏损。法院受理吗
不受理,好像没有听说过,炒股亏损,要赔偿的,本来炒股就是有风险的,至于口头约定没有协议根本留不下证据,所以即使起诉了法院也不受理的。
Ⅳ 委托别人帮我炒股,如果出现亏损由谁承担
套利宝承诺对账户的交易亏损100%赔付。当日或累计亏损达到3%,将于次日开盘前将亏损金额支付给委托人。同理,在进行盈利分配时,盈利应先抵扣我方前期的补亏金额并返还,剩余部分再按约定进行盈利分配。
Ⅵ 炒股委托协议没界定双方责任和风险,亏损受托方要承担责任吗
立项人: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丙方(公证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为此达成协议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出资委托乙方投资股票、期货,乙方全权负责买卖以获取投资收益。 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乙方拥有买卖交易权,甲方不应干涉乙方交易及不向第三方透露交易情况,乙方亦有义务保守甲方隐私及将可能造成的亏损减至最低。 乙方不承诺保底,股票基本帐户如连续三个月低于本金的90%或即刻低于80%,期货基本帐户如连续三个月低于本金的80%或即刻低于70%,甲方即可终止委托。 二、 投资时间以年为单位,乙方计提以帐户市值为标准。 计提方法:年盈利5%以内不提,5%—50%提10%,50%—100%提20%,100%—150%提30%,150%—200%提40%,200%以上提成为50%。分红以现金或转帐形式在十天内完成。 三、 管理年费:盈利5%以内不收取,5%以上收取账户期初资产2%作为管理年费。 四、 合同期内甲方对帐户保证金不应变动,以保证本金的前后一致性。如确需变动需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由丙方公证。 五、 如一方提出提前中止合同,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合同中之承诺,应及时知会对方,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确需中止合同,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由丙方公证。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合同完毕之日失效。期后如甲乙双方有意合作需另立合同。
Ⅶ 委托别人炒股,亏损后责任如何承担
委托别人炒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属于非法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亏损一般都是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Ⅷ 无协议委托炒股亏损法院怎判
无协议委托炒股亏损法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受托人收取了费用的,一般来说,法院会判退还费用给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委托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
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
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下同);
2、委托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3、委托人为工商客户的,须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
4、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5、受托人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Ⅸ 我代人炒股亏了钱要赔吗
代人炒股亏了钱需不需要赔偿要看是无偿服务还是有偿服务。
一、无偿服务:这种情况是双方基于相互的信任,代理人无偿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这种情况下,如果委托人的资金出现了亏损,代理人在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不一定要赔偿,即使真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可能也是少额的赔偿。但是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有偿服务:双方明确约定,盈利后,委托人需要向代理人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委托人的资金因为代理人方面的原因遭受了损失,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弥补委托人。
拓展资料: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持有、买卖股票,因此投资者私下委托证券公司分析师代其买卖股票,因受托人不具有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在法律上为无效民事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委托炒股的行为双方均有过错,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共同来承担。
委托炒股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委托炒股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委托代理协议,无论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只要为双方确认,法院通常作为委托合同和当事者意思自治原则加以认可。
二,签订委托炒股协议,特别是将自己的帐户、密码、资金或筹码交给受托人操作、经营和交易,最好找法律人士咨询一下,以防患于未然,并尽量不要采取口头委托方式。最好是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不要因为对方是你朋友或者其他关系就不签署合同。
三,委托人应当经常了解一下自己的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的情况。
四,不要对受托人给予过高的期望,充分注意证券市场的市场风险和受托人的人格风险,并有充分的防范措施。
五,委托人要注意一些承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