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刑事案件中追缴股权返还
『壹』 刑事案件中追缴和没收的区别
刑事案件中追缴和没收的区别在于:
1、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的对象是犯罪人合法财物。犯罪人取得财物所有权之行为不合法,或者滥用自身物品的所有权,就是没收的原因所在。犯罪人可以以财产权属合法或与犯罪无关作为抗辩刑事没收的理由;
2、刑事追缴是一种程序性强制措施,其对象为犯罪人的违法所得。
追缴了犯罪所得的财物,不属于没收财产;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也不属于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贰』 刑事判决追缴或责令退赔的如何执行
法律分析: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在无被害人或虽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者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叁』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财产被犯罪分子卖了所得款项应该是有法院追缴那追缴回来是
如果是刑事案件,那么应该在公安机关侦办的过程中就进竹追缴了,然后交由法院最终审理时判决。若审判时尚有未追缴的款项,法院也会提请公安机关协助追缴的。
『肆』 刑事案件中多余赃款如何退还给民事案件中的债权人
1、如果是属于赃款的,应由司法机关在查实后发还给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其他的民事债权人没有关系,不能用于偿还债权。
2、如果是司法机关所扣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的财产,经查实不属于赃款而是其个人合法财产的,则可以用于偿还其他民事案件中的债权人的债权。
在具体的操作中,如果已经到了执行阶段的,则可以直接由执行法院进行执行;如果尚在诉讼中的,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由审理法院向相关的司法机关发出协助执行裁定,从而对该财产进行保全,之后在判决生效后再执行该款项。
《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伍』 刑事案件非法所得如何追缴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犯罪非法所得追缴的方式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追缴的金额最终一律上缴国库。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陆』 刑事案件退赃款程序
刑事案件退赃款程序:1、对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全部随案件移交给有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2、对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有关部门上缴国库或退还给有关受害人、受害机构或者单位。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当中退赃的执行程序是公安机关调查清楚以后,将赃款赃物一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再由人民检察院移送给人民法院,等结案以后,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把赃款赃物退还给受害人,如果没有具体的受害人的话,赃款赃物将上交国库。退赃款流程是: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全部随案件移交给有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2、对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有关部门上缴国库;3、将赃款赃物依法退还给有关受害人、受害机构或者单位。对于犯罪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违禁品或者其他为犯罪行为准备的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这些没收的财产应当登记并上缴国库。任何私人或者机构都不得擅自挪用或者处理。退赃、退赔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1、犯罪性质;2、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3、退赃、退赔的数额;4、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等情况。退赃、退赔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刑事案件的退赔款问题也是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公安机关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后,不是马上就可以把赃款退还给受害人的,因为赃款也有可能已经被犯罪嫌疑人转移或者挥霍一空,嫌疑人主动退赃的,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柒』 出借人刑事犯罪判刑,借款人资金属涉案资金,如何追缴
由司法机关依法按程序追缴涉案资金,不是你个人可以追缴的。办案机关可以告知涉案人(包括使用涉案资金的人)交回涉案资金,如是不按期交回的可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其资金与财产,还可以对涉案人拘留待查。
『捌』 股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如何处理股权
股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影响其股东身份,可以委托其他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也可以转让其股份。如果该股东已经被羁押,可以办理委托公证,进行委托或转让股份。
『玖』 如何申请刑事案件中追缴款的执行
本案在立案过程中就刑事追缴判决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份刑事判决里明确判决“未退缴的赃款187158元,继续追缴,返还给自诉人黄某”,判决生效后如果由自诉人黄某直接找被告人陈某追缴完全是不可能实现的。
且若不能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就没必要在刑事判决里确定,因此,自诉人黄某当然可以就刑事追缴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理应立案。
(9)如何在刑事案件中追缴股权返还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第四条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中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财产。
第五条 刑事审判或者执行中,对于侦查机关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行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
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