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权进入退出如何表述
『壹』 合伙人进入与退出协议书
法律分析:合伙制企业需要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贰』 如何设计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
进入与退出机制
进入机制:
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
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
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
退出机制:
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
一、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
我们认为: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1.
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
2.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
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
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
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7.
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
二、
除名退出(无偿回购)
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
1.未满
年主动辞职的;
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转让、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
8.股东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
三、
期满退出(现价回购)
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
参考方式:
10年期满情形:
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后主动辞职、当然退出或者退休的,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现价回购:股东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额。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进行选择:
1.由公司一性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红利;
2.由公司每次回购其股权总数额的20%,分五年逐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股东并有权根据
每次回购时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其拥有的股权数额享受红利分配。但如股东在五年内死亡的,公司将现价回购剩余的股数,红利不再发放。
股东必须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选择,并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默认为股东选择第一种回购方式。
『叁』 合伙人要退出,怎么结算
合伙人要退出,是每个团队都不愿看到但也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原则上,合伙人退出,一定要重视两点
建议你这样试试看:
人走股留。股权是稀缺资源,尤其是需要不断融资的创业公司,股权只能留给持续对公司作出贡献的人。
协议先行。一定要在“进入”的时候就明确好“退出”的规则,不要把机会都留到最后的谈判桌上,否则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这样做的好处:
一是退出情形,合伙人是与公司友好地“分手”,还是因为出了差错导致公司权益受损而离开,不同的情形对股权的处理是不同的。
二是退出价格,退出价格的设计原则有两种:一是基于成本进行收益核算,比如成本的2-3倍,或者年利率6-10%等等;二是基于公司发展阶段及融资估值核算,最常见的是根据合伙人离开时公司融资估值的10-20%计算。
注意事项:
同时,在合伙人退出协议中需要约定,离职后一段时间内(通常是两年)合伙人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禁止招徕、禁止劝诱等义务,否则公司有权收回股权回购的相关价款。
『肆』 合伙人退出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合伙人退出处理如下:
1、合伙人退伙的时候要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分出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有过错的,在分出财产的时候应该扣除应当赔偿的金额;
3、合伙企业有债务的,退伙人在退伙的时候应该承担共同清算债务的责任,然后再分出理应的财产。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伍』 怎么设计合伙人股权的进入退出机制
华扬资本认为,合伙人股权的进入退出机制都应该事先约定好,从创业的第一天就要考虑。合伙人的进入以出资和能力确定股权份额,退出可以以原价退出,如果公司估值有新的变化,则按最近一轮融资价格进行退出,或者按协议约定价格退出。
『陆』 公司合伙人退出怎么处理
公司没有合伙人,只有股东。合伙企业才有合伙人。股东退出应当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进行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之后股东便不再享有公司的分红权以及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柒』 股权引入机制和退出方式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股权架构设计问题贯穿于公司发展的各个阶段,是创业;1.股权架构设计问题是合伙人从创业第一天起就要考;2.公司早期要引入天使资金,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3.要激励员工和公司长期走下去,会面临股权架构设;4.公司需要招兵买马、扩大经营,会面临股权架构设;今天泽与大家讨论的是,中间部分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在我们服务创业企业的过程中,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股权架构设计问题贯穿于公司发展的各个阶段,是创业者都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如何搭班子?如何分配团队利益?如何治理公司?企业这些最核心的问题,都跟同一件事相关:公司股权架构。
1.股权架构设计问题是合伙人从创业第一天起就要考虑的问题(合伙人股权设计)
2.公司早期要引入天使资金,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天使融资);
3.要激励员工和公司长期走下去,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员工股权激励);
4.公司需要招兵买马、扩大经营,会面临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创业股权融资)。 刚成立的创业团队该如何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尤其是创业合伙人的股权结构,一直都是一个最为困扰创业者的问题。当然里面的坑不仅多,而且深。
一、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
想明白什么是合伙人是做好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的前提。泽亚管理咨询认为的合伙人,是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公司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 公司最大的贡献者是合伙人,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也是合伙人。合伙之后,无论公司的大事小事,合伙人之间都要一起商量,一些重要的事,甚至还得全部合伙人同意。公司赚的每一分钱,不管是否和合伙人直接相关,大家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人股权进入的坑
下述人员均可以是公司的合作者,但建议创业者慎重将下述人员当成合伙人,并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大量股权。
1、短期资源承诺者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刚开始创业时,有朋友提出,可以为他创业对接上下游的资源。作为回报,朋友要求公司给20%股权作为回报。创业者把股权出让给朋友后,朋友承诺的资源却迟迟没到位。
这肯定不是个案。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短期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短期资源,
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一事一结,而不是通过股权长期深度绑定。
2、天使投资人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公司早期创业时,3个合伙人凑了49万,做房地产开发的朋友给他们投了51万,总共拼凑了100万启动资金。大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简单直接高效地把股权给分了,即合伙人团队总共占股49%,外部投资人占股51%。
公司发展到第3年,合伙人团队发现,一方面,当初的股权分配极其不合理;另一方面,公司想引进外部财务投资人。多个投资人做完初步尽调后,表示不敢投他们这类股权架构。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购买股票的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3、早期普通员工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们出于成本考虑,也为了激励员工,在创业刚开始3个月,总共才7名员工时,就给合伙人之外的4名普通员工发放了16%的期权。做完股权激励后,他们才发现,这些员工最关注的是涨工资,并不看重股权。早期员工流动性也大,股权管理成本很高。
对于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经过初步磨合的合伙人,可以尽早安排股权。但是,给早期普通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另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起到负面激励。员工很可能认为,公司是不想给他们发工资,通过股权来忽悠他们,给他们画大饼。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可以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而且激励效果特好。在这个阶段,员工也不再关注自己拿的股权百分比,而是按照投资人估值或公司业绩直接算股票值多少钱。
合伙人股权进入的经验
很多人都知道,小米有个土鳖与海龟混搭的豪华合伙人团队。很多创业朋友们问,小米合伙人的股权是如何分配设计的。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小米目前商业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原因,合伙人股权架构肯定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其次,每个企业都有不可复制性,但做事情背后的理念与思路有共通性,可以借鉴。比如:股权分配背后对应的是如何搭班子。先得找到对的合伙人,然后才是
股权配置。创业者得去思考,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节点在哪?这些业务节点是否都有人负责?这些人是否都有利益
(1)合伙人之间要在具体事情上经过磨合;
(2)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发放股权。
(3)通过圈内靠谱人推荐其圈内朋友,是找合伙人的捷径。比如,如果公司想找产品经理,直接去挖业务闻名NB的产品经理;如挖不成,让他帮忙推荐他圈内的产品经理。相信业内人的眼光与品位。
二. 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之前有创业朋友提到,他们四人合伙创业。创业进行到1年半时,有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不合,他又有个其他更好的机会。因此,他提出离职。但是,对于该合伙人持有的公司30%股权该如何处理,大家卡壳傻眼了。
离职合伙人说,我从一开始即参与创业,既有功劳,又有苦劳;公司法也没有规定,股东离职必须退股;章程也没规定;合伙人之间也没签署过其他协议,股东退出得退股;合伙人之间从始至终就离职退股也没做过任何沟通。因此,他拒绝退股。
其它留守合伙人说,他们还得把公司像养小孩一样养5年,甚至10年。你打个酱油就跑了,不交出股权,对我们继续参与创业的其他合伙人不公平。双方互相折腾,互相折磨。这肯定也不是个案。
创业企业该如何做好合伙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1、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给合伙人发放股权时,做足深度沟通,管理好大家预期:合伙人取得股权,是基于大家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长期共同参与创业;合伙人早期拼凑的少量资金,并不是合伙人所持大量股权的真实价格。股权的主要价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比如,4年),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2、游戏规则落地
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
对于离职不交出股权的行为,为避免司法执行的不确定性,约定离职不退股高额的违约金。
现整理了创业朋友经常问到的四个主要问题:
1.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本人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一个原则”,是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
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一个方法”,即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泽亚管理咨询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
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2.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
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3.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该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1)合伙人之间经过磨合期,是对双方负责。因此,可以先恋爱,再结婚;(2)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3)股权分期成熟与回购的机制,本身也可以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1.
3.
『捌』 两人合伙开公司,合伙人要退出,该怎样算
创业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会遇到核心人员的波动,特别是已经持有公司股权的合伙人退出团队,如何处理合伙人手里的股份,才能免因合伙人股权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玖』 合伙人中途退股怎么处理股权
合伙人中途退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是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或者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退股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