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仙源股权怎么处理的
『壹』 参仙源是在什么时间上市的
新三板公司参仙源刚刚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就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从公司公告内容看,调查或与其财务问题有关,公司表示:“近期已对自身财务数据进行自查。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披露自查结果。如在自查中发现错误,公司将做出更正处理,进而有可能影响公司往年利润。”
由此,这家以山参种植为主业的企业,成为年内第12家被调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若调查结果涉及财务造假,则在新三板中尚属罕见。此前,也有同处人参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因媒体质疑其隐瞒关联交易涉嫌业绩造假等问题遭证监会立案稽查,并最终受到监管处罚。
关联方大客户贡献七成销售
成立于2006年的参仙源,在2012年尚处亏损状态,2013年起却终于找到生财之道,开始大量销售人参。也正是从2013年开始,参仙源的大客户只有一个,其采购额占公司总营收的七至八成,该客户就是受控于同一大股东的“兄弟”单位——参仙源酒业。
财报显示,2012年,参仙源的营收为7545.77万元,亏损2329.07万元;2013年,参仙源扭亏为盈,营收骤增至1.98亿元,净利润也达1.15亿元。在2013年的业绩构成中,其所谓“野山参”销售收入为1.42亿元,占总营收的71.62%,而买家只有一个,即参仙源酒业。
据公司在《转让说明书》中的解释:因“野山参”生长环境和年限的特殊性质,公司经过多年种植和培育,于2013年才开始展开销售。参仙源酒业由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产品为依托“野山参”生产的人参酒。参仙源酒业与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购销协议》。目前公司“野山参”产品销售给单一关联方客户参仙源酒业,主要原因系生长期十五年的“野山参”是稀缺性资源产品,公司为优先保证参仙源酒业的需要所致。
需说明的是,在2014年11月27日发布的《转让说明书》中,参仙源酒业的股权结构为北大医疗集团持股51%,于成波及其夫人全资控股的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投资”)持股49%;而碧水投资当时持有参仙源88.49%股权,于成波也是参仙源的实际控制人。不过,根据参仙源2014年年报披露,北大医疗集团已于2014年10月21日、11月1日将所持参仙源酒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碧水投资。也就是说,在参仙源挂牌新三板之时,参仙源酒业已被于成波全资控股。
到了2014年,参仙源酒业的收入支柱作用愈发明显。财报显示,参仙源2014年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少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少42.18%。在当期营收中,参仙源酒业再次贡献9251.91万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提升到79.88%。
值得注意的是,同行业某A股上市公司此前被质疑业绩造假的一大关键点就是,该公司2010年起因涉足人参业务业绩暴增,可当年其前三大客户实际均为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客户所进行的大量人参买卖交易存在巨大的“自卖自买”虚假销售嫌疑。
“遇到公司大客户为关联方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很谨慎,即便表面上看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输送,其买卖交易也可能有名无实。”有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挂牌后首年业绩骤降四成
如前所述,参仙源挂牌新三板后第一份年报就遭遇了业绩变脸。2014年,参仙源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42.18%。
公司的解释为:因为2013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碧水实业”)全部股权转让给碧水投资,故2014年收入仅为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2013年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为1.42亿元,报告期较去年下降18.19%,因为公司出于战略考虑,有节奏地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2014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15.77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2013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20.54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1.42亿元。
不过,根据公司在2014年11月《转让说明书》中的披露,碧水实业从成立起,至转让时未分配利润为-5800.48万元,公司以其初始投资成本900万元将其所持有全部股权转让,合并层面形成投资收益。也就是说,碧水实业成立至今还没有赚钱,将其剥离不应该成为公司减少盈利的理由。
而在人参销售方面,除了加工为人参酒之外,2014年还增加了护肤品加工。不过,将参仙源产品用于护肤品加工的客户仍然为关联企业,名为辽宁参仙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参仙源生物”)。据披露,参仙源生物2014年的采购额为1084.61万元,占参仙源当期总营收的9.36%,为公司第二大客户。有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山参的市场需求在逐年增大市价不断上涨,公司也表示要努力开发新的客户减少大客户依赖,并且,公司刚销售‘野山参’两年,正处于扩展市场占有率和树立品牌的关键时机,此时称要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其逻辑似乎难以理解。”
其实,参仙源在公司规范经营和独立性等方面一直存在隐患。公司《转让说明书》提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活动频繁,其中,2013年度公司销售给关联方参仙源酒业金额为1.42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1.62%。在关联交易的定价方面,与参仙源酒业的“野山参”销售合同的价格是在参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定价的,向碧水投资转让碧水实业股权时则未经资产评估,仅按出资额进行平价转让。虽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已经签署了书面协议,但仍存在不规范情形。由于上述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占比较大,公司存在规范经营的风险。
独立性方面,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参仙源酒业的销售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1.62%,且参仙源酒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碧水投资的合营公司;同时,公司作为反担保保证人,为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的1.7亿元借款(上述款项已偿还3000万元),向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都存在大额交易,公司还与关联方频繁发生资金拆借行为。
『贰』 股东转让股份应该怎么样处理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公司股东有权自主处分所持股权,但股权转让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下面我们就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步骤,进行简要介绍:第一,股东内部可以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书面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将相关材料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变更备案登记。最后,转让股权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叁』 公司收回股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股份的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无偿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地收回已经分派的股份。例如,股东自愿无偿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偿收回又称“收买”、“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买回股份。公司减少公司资本,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况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肆』 公司转让股权怎么处理
1、不属于交易,而是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
2、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行为。既然不是购买行为,就不存在购买价格,没有新的计价基础。
『伍』 如果不想做公司的股东了,股权要怎么处理
您好,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是指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这个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是完全自由,外部转让则需要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其股权的权利。
股权转让的结果是使受让人能够对公司主张相应的股东权利,股东权利的行使是以获取股东资格为前提。
因此,股权转让中的核心问题是受让人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基于什么标准确认受让人已经能够依其股东资格向公司主张权利。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陆』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股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无效而解除的,要退回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柒』 股权转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转让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征得其他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捌』 股权转让的流程要怎么处理啊
股权转让的处理:
1、股东之间转让的,双方达成合意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办理变更登记;
2、股东对外转让的,应当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