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股权转让手续怎么办
A. 股权转让手续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六、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八、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九、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B. 父亲要将公司股份给女儿,该办理什么手续
父亲若把公司股份过继给女儿需要办理的是遗产继承手续,由律师公正立下书面材料签字就拥有法律效率受法律保护。
C. 父子间股权转让应该办怎样的手续,要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第一条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
所称正当理由,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由此可见,父子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不建议父亲无偿将股权转让给儿子。这样儿子取得股权的成本是0,如果他以后再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将很高。建议父亲就按原股权投资额将股权转让给儿子,这样父亲此次股权转让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儿子再转让股权也不会因取得股权成本是0而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D. 父子之间股权转让需要怎么交税吗
股权转让产生税费并不因双方系父子关系而有何不同。
E. 父子间股权转让应该办怎样的手续,要交
父子之间股权转让与其他的股权转让没有区别,也是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等。
F. 在父子之间转让公司股份的话,如何操作,可以将需交的税,将到最低
一般方式转让: 1,股权转让溢价收入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是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20%交纳个人所得税(没有差额产生不需交税。股权转让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并非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额,而应根据股权转让取得的所得,与其股权成本之间的差额为标准。也就是说,如果股权转让取得的所得超过了其股权成本,即存在溢价,则应当就溢价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不存在前述溢价,而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股权,则取得的所得实际上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好好研究下吧) 2,股权转让书据需交纳印花税。 “特殊”方式转让: 股权转让是投行(或财务公司、企业咨询公司等)业务承做中经常遇到的常见问题。一般的股权转让避税方法是在协议中压低转让作价(对转让方而言,往往体现为平价转让),同时在协议外以其他方式支付剩余的真实作价。如此操作,要处理协议外部分的转让所得,往往还需要动一番脑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股东不需交所得税。 2,减资回购股份时,股东亦不需要交所得税,即使股东减资所得已经超过其原始投资成本。 3,转增股本不必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不同的股东可以有不同的转增比例,更可以仅针对部分股东转增。 我们来假设一下, 1,父亲为XX公司的股东,持股50%。XX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盈余公积50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净资产5000万元。父亲的初始投资成本为每股1元钱。 2,儿子意欲受让父亲所持XX公司的20%的股权。双方约定的成交价格为1200万元,即每股3元钱。 那么 1,首先,儿子对XX公司进行增资,其中400万折为股本,800计入资本公积。 2,接着,XX公司单独对父亲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即父亲持股数由1000万股增至1800万股。 3, 最后,XX公司向父亲减资1200万股。 4,最终效果:公司股本总额依然为2000万元,父亲持股比例将为30%,儿子持股30%,父亲实际转让所得为1200万元。 多说两句: 1,就本思路的实质而言,核心思想是试图将“财产转让所得”分解为“资本溢价转增”和“公司减资”两个要素,而前者是免税的红利所得,后者则属于非应税所得。 2,此种方式合理地规避了股权转让中的所得税负担,适用于个人。 3,操作步骤比较烦琐,多次涉及公司股本总额的变化,实施周期必然相当长。 儿子可以通过反复运用以上方法,经过几年时间最终全部取得父亲的股权,而合法的避掉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