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股权 » 离职不给退股权怎么办

离职不给退股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6-16 16:51:16

㈠ 跟公司产生了股权纠纷,离职了不退投资本金,我应该怎么取回投资本金

现在一些员工在公司干久之后就会获得股权,或者这个员工就是公司的创始人,他也为公司的成立付出了自己的资金。但是有一位员工和公司产生了股权纠纷,现在已经离职了,但公司不退他投资本金,他应该怎么取回投资本金呢?

总结

所以公司让员工持有股权的好处是挺多的,但有好处也是有缺点的,这样做可能会分散公司的经营权,让大股东的话语权降低。如果员工生出异心,就可以将自己手中的股份卖出去,也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㈡ 公司员工离职拒不退股怎么办

员工持股是时下大热,越来越多的企业主试图将“员工持股”作为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手段。与之相应,几乎所有的企业主都会理所当然的认为“离职员工必须转让股权”乃天经地义。但对于离职员工而言,他们可不这么想,“我的股权我做主,凭什么强制我转让啊”。于是冲突应运而生,公司能否强制离职员工转让股权成为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话题。
一、强制出让股权的依据——公司能否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
之所以会出现前述企业主和离职员工想法上的冲突,皆因各自所在立场不同。这一现象所反映出的也恰恰是值得我们法律人所需要研究深思的问题:员工对于公司股权的“所有权”能否被限制?能否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依据什么可以强制员工出让股权?
1、公司能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吗?
员工一方的观点:
根据物权法原理,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由于股权是股东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自己行使。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和《物权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均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股权非经股东或法定的强制执行程序不能变动。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员工出资取得公司股权后,即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对股权的处分应由作为股东的员工自由行使,该权利非依本人意志、法律或司法裁判,任何机构、个人均无权予以处分或剥夺。
公司一方的观点:
公司认可员工对股权的“所有权”,并尊重这种所有权。但员工对于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并非毫无限制。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对个人合法权利的放弃,也不禁止员工对个人合法权力的合理让渡。因此,员工可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自由约定处分股权的“条件”。
员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之间关于“股东离开公司时必须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规定的效力合法有效。股东之间作出的类似约定,只要不是恶意侵犯股东财产权,非法强制股东退股的针对性条款,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合法有效,各股东均应遵照执行。
对此,我们认为:
作为公司股东的员工,其对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应当被充分尊重。股东间约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退股,实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该退股行为系采取股东事先约定主动转让股权的方式,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而这恰恰是员工股东行使其对股权的所有权中的“处分权”的具体表现。
在“退股条件”具备时,员工股东应当按约履行出让义务。这并非是公司强制离职员工转让股权,而是员工股东在符合约定的“退股条件”下按约转让的行为。这一“约定”由离职员工自行签署,本身合法有效,离职员工理应受其约束。
2、公司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的依据有哪些
根据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对股权的处分应由员工自行行使。因此,公司“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只能依据员工的处分行为,而非其他。此处的“员工处分行为”有两种载体:公司章程和协议。
(1)通过签署公司章程来约定“退股条件”
股权的自由转让虽然属于股东的固有权利,但该固有权利属性并不排斥股权持有者基于意思自治而进行的处分行为。
章程对此进行约定时,假如公司原始章程就有此类规定,公司照章收购离职员工的股权而当事股东不予配合甚至诉请至法院要求确认无效时,法院通常会认为因被收购股东签章认可了公司原始章程,全体股东之间已经达成了合意,公司实施收购的行为即使遭到被收购股东的反对,也具有合法性,故在认定章程规定有效的同时,驳回离职员工要求确认决议无效的诉讼请求。此时章程中关于离职股权强制转让的条款类似于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即以员工离职为条件而发生股权转让。因为股权的本质是财产权,股东在不违背法律强行性规范的前提下可以以协议的方式自由处分,该处分包括约定何时转让股权,所以初始章程中关于强制股权转让的条款合法有效。

㈢ 公司股东离职不配合退股怎么办

法律分析:看双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要求退股。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其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其股东权利,即使其辞职了还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㈣ 员工股权激励员工离职怎么办

法律分析:设置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好员工离职时必须无条件的退股,从法律层面予以保障。 其实这个问题,不仅仅是离职了怎么办的问题,更是如何设计激励对象退出通道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㈤ 公司股权离职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㈥ 股权纠纷,离职不退投资本金,怎么取回

离职,是一种股权投资的退出行为,根据“投资协议”中,退出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即可。
一般“股权投资协议”中,会约定正常退出与非正常退出时,不同的股权处理方式,一般为“回购”。
没有退出条款的“投资协议”都是耍流氓,是不合理的。

㈦ 员工离职时股权如何收回

法律分析:(一)如果员工直接持股协议中没有就员工离职后,其持有的股权该如何处理的约定,该股权应当继续由该员工持有。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均无权要求其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二)如果员工直接持股协议中就员工离职后,其持有股权的处理作出了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办理。比如,公司与员工约定:“员工一旦离开公司,须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其他股东”,那么该约定显然是有效的,应当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三)如果员工直接持股协议中没有就员工离职后,其持有股权的处理作出约定,但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而获得公司股权的员工,离职时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其他股东。”公司章程的类似规定应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非是股权激励实施前的公司章程就有的内容,而是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章程新增加的内容,且该员工对该内容在表决时投过反对票。则该内容对其不适用。也就是说,只有公司初始章程的规定才对全体股东有效,如果是体现在章程修正案里,则只有对该修正案认可的股东才受约束,如果股东未对该章程修正案认可,则不受约束。

(五)还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公司章程或者持股协议中约定的是要求离职员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则该约定的效力存疑。尽管公司法允许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东的股权,但对于此种情况能否适用公司回购,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故此,笔者建议,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要预先对此进行规避,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热点内容
为什么股票交易不起 发布:2025-05-16 01:25:39 浏览:204
在金融危机来临时如何避险 发布:2025-05-16 01:25:35 浏览:583
对股权出质撤销登记什么意思 发布:2025-05-16 01:21:21 浏览:651
哪个正规教育平台学理财 发布:2025-05-16 01:15:19 浏览:816
什么叫货币过度需求 发布:2025-05-16 01:13:55 浏览:44
国际艺术品股票交易所 发布:2025-05-16 00:53:47 浏览:803
宁海股票交易市场在那里 发布:2025-05-16 00:38:07 浏览:17
股权减资有什么影响 发布:2025-05-16 00:33:00 浏览:607
打新一手多少市值 发布:2025-05-16 00:28:36 浏览:251
苹果这个品牌市值多少 发布:2025-05-16 00:09:06 浏览: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