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资股权十怎么算
1. 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当然也即无明文禁止。因此,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包括如下两种情形:(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到达,股东尚不需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可能承担以下责任:1.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前所述,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2.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以下简称“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可能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前述责任不因股权转让而豁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认缴未出资,股权转让如何计税
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自然人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时,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首先要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之和。(一)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二)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的确定。二、企业所得税。三、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股东已认缴未出资,如何确认股权转让的份额
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是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的。所以股东即便尚未出资就将股权转让出去,是依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来确定股权转让的份额。只是股权转让作价时要考虑未出资的情况。
4. 债务人认缴但是未出资的股权应该怎样处理
针对债务人认缴未出资的股权,公司可以向法院请求债务人,即义务股东承担出资责任,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 如果不出资能分得股权吗
法律分析:股东不履行出资的义务是不能拥有公司股权的,所以不出资是不能成为公司股东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6.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怎么算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需要依据企业注册资本来决定。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的计算,主要是看个人出资所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具体而言,这个所占比例是看公司的总股本的,而且出资比例按照股权比例计算,出资额则按照注册资本乘以出资比例计算,因此建议以协议的形式,或者在章程中将其明确。而具体的约定一般是在公司章程中写明,从而在工商档案中进行备案登记。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7. 实际出资人未全部出资如何确认股权
法律分析:是否完全出资,并不直接影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归属,只是参考因素之一,在实际出资人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情况下,股权由实际出资人所得,但应当对公司承担未缴足的缴纳责任,承担股东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8. 股权转让实际出资人未出资该如何确认股权
是否完全出资,并不直接影响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归属。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