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① 执有股票的人去世了,如何进行股票的过户
1、持有股票的人去世,其所有的股票则为遗产,按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
2、在证交所内的股票、资金,必须先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到证交所办理股票、资金过户手续。
② 公司过户要多少手续,带什么证件
公司过户手续:
1、股东会讨论表决
2、资产评估
3、签订转让协议
4、出资证明
5、表决公司章程
6、工商登记注册
7、.转让出资公告
公司过户所需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工商信息单;
4、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书;
6、转让方是个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是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7、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是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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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过户是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③ 股票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股票继承应通过公证手续完成。一般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韵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1否则转出的股票财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④ 股票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股票母亲可以过户给儿子。
一般说来,上市交易的委托买卖交易的交割手续完成后,股票的原持有者需在股票背面的背书栏中盖章或签名,以证明该股票它成为可转让过户股票。
而股票购买者在卖出者转让背书后,则应携带身份证明、印鉴、证券交易所的成交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向股票发行公司或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办理过户申请,并填写股票过户申请书。
在委托的代理机构审验所有过户手续齐全后,发行公司就可以把原股票的户头注销,为新股东立户。
股票过户后,记名股票的委托交易过程就算完毕。
这时,新股东就完全正式享有股东所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⑤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所需资料有哪些
股份合作企业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
1、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
2、企业章程改变,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
3、转让款已经过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⑥ 公司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过户需要手续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⑦ 股权过户和股权抵押分别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债权)过户 股权(债权)过户是指股权(债券)在投资者之间转移,从而引起的股权(债权)的登记变更。现代证券交易的对象大多是记名式证券,由于没有实物截体,股东(或债权人)对相应证券的所有权无法凭借实物券来体现,而是在股东名册(或债权人名册)上对股东(或债权人)的姓名等资料进行登录从而确认其股东(或债权人)身份,并明确相应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股权过户的种类 (1)交易过户。 交易性变更又称交易过户,是指由于记名证券的交易便股权从出让人转移到受让人从而完成股权过户。 记名证券申报时,申报人必须输入股东编号,电脑主机先校验股东编号是否正确,若卖出还须在股东数据库确认是否有足够的证券。根据成交记录,由电脑主机自动办理过户手续,即在买方的账户上增加相应证券,在卖方的账户上减少相应证券,从而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非交易过户。 股权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体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缴纳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3)账户挂失转户。 由于实行无纸化流通,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即可按规定扣理挂失手续。在约定的转户日,登记结算机构主动办理转户手续。 股权过户的流程股权过户流程: 过户双方到股权托管机构填写股权过户申请表 ↓ 交验过户双方有效身份证明、产权证等相关材料(未开托管账户的先开户) ↓ 打印过户凭单 ↓ 过户双方确认签字(盖章) ↓ 股权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股权过户应注意的问题第一,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把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可见,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应当办理的登记手续,而应当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所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情形。依据该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其他物权没有转移。 第二,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实质上这是一种股权过户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使公司易于确定得以向公司行使股权的股东。受让人必须根据与转让人的股权转让合同接受公司股权的让渡,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最终取得股权,才能对公司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义务,才能对抗第三人,但这对股权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应有任何影响。 第三,至于工商变更登记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经过公司变更登记,就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受让方就依法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承继转让方原来在该公司的股东权益,而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是公司的责任。既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 第四,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 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手续,包括更改股东名册内容、签发股东出资证明、申请股东的工商变更手续。登记后受让人得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应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确认股权的诉讼,但不得以公司不变更股东登记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问题,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 支付转让款。 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 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子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新《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33条和第140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法院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和董事得到法律救济。法院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他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只是备案,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和几张复印件,还有股权证明就可以了。
⑧ 股份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股份过户向原股东转让的,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的,应当经过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⑨ 股权赠与流程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股权赠与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订立赠与合同;
2、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3、股权赠与负义务的,受赠人应当履行相应义务;
4、公司履行相应义务,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